我哥們今年32歲,跟一個女孩交往半年多花了4萬多塊錢,現在突然要分手該怎麼辦?

樹下香菇


我那哥們今年32歲沒結婚,在我們鄉下已經是超齡大青年,家裡一直很著急,成了全家人的一塊心病,我哥們論長相也算是帥哥,工作收入都不錯,就是沒找到女朋友;他自己也談起過自己的婚事,以前追他女孩都很多,當時一直不著急,忙於工作想做一番事業再考慮,這兩年想處對象一直沒遇到想結婚的人,身邊都是比他年齡小很多才處在玩的年紀,所以一直沒有成功。

就在去年老家親戚給他介紹一個女孩,又是離老家不遠同鄉,由於我哥們在外面打工多年,現在定居廣東,兩人一直都在微信上聊天,微信上聊的再好沒看到真人,也不知道具體情況,於是雙方約定回老家見一面,見面當天女孩父母也來了,見面過後雙方都滿意;隨後我哥們也邀請女孩去廣東(現在定居家裡)玩,後來去了廣東,我哥們全家都很高興,熱情招待,玩了一段時間後回去,回去後聊了一段時間,開始慢慢冷了,最後不回短信了,她媽媽也覺的我哥們人挺不錯,叫她上去一起生活,她聽不進去現在提出分手,前前後後花了4萬多塊錢,這是怎樣回事?


樹下香菇


交往女朋友半年花了4萬塊,女方要分手。如果你覺得這個女孩子還不錯,你喜歡,就爭取。如果覺得一般般,僅僅心疼錢,那還是分手吧!

說個實例吧,我的親戚,男,86年,前年經家裡介紹,找了一個鄰村的女孩子,然後就把女孩子帶到工作地方生活。兩人相處才幾個月,女孩子總是以旅遊,要做生意為由,前前後後一共花了男孩子10萬塊。我的親戚也是農村孩子,家裡條件不好,10萬塊也是打工攢下的錢。後來女孩子直接攤牌說,我在外面還有20幾萬的外債,如果男方願意幫忙把債務還清,就繼續和男孩子交往。我的親戚當時很疑惑,懷疑女孩子在外面是不是借過貸款,或者傳銷過,要不然,一個28歲的女孩子,怎麼可能欠這麼多債。他好心好意和女孩子溝通,想了解欠債的原因,女孩子就是閉口不言!

後來,和家裡人商量,覺得這個女孩子養不起,還是分手吧。說實話,我的親戚真的很紳士,他主動買火車票,把女孩子送回她家裡,交給她的父母。親戚覺得,萬一女孩子一個人在外面被別人欺負了,他心裡也有愧。

碰到這樣的女孩子,不自食其力,總是想著花男孩子錢,還是及時止損,早點分手!現在才花4萬,如果繼續下去,可能傾家蕩產,也不一定能贏得女孩子的芳心!

找一個實實在在過日子的女孩子吧!


我是lizzy


這個問題真的是不好處理。怎麼說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你哥們呢?主要是32歲還沒有結婚,所以說急於想要找一個女孩結婚,所以說他就使出了金錢戰術。現在的很多女孩子也是看中了大齡男青年的這一個軟肋。就以談戀愛為名義,經常找男方要錢,滿足自己的消費慾望以及虛榮心。等到這個男生失去了利用價值,就提出分手,然後女孩消失。


我來談一下我以前認識一個女孩的經歷。是我前三四年在網上認識的女的一個女孩,當時聊天和視頻都聊的挺好,然後就奔現了。我當時以為我遇見了愛情,所以說,花錢也就沒有了節制,經常去外面旅遊,購物,當然,在開房上面消費也是不少的。當談了有兩個多月不到三個月的時候,後來她又提出要上海南島那邊去旅遊。而我死了反對的態度,因為當時我算下來我們認識了不到三個月,已經花了差不多2萬塊錢,我就和他說等到以後咱們定親,然後結婚以後再出去旅遊。之後他就找各種各樣的藉口和我鬧彆扭,反正處了不到三個月就分手了。


所以說找女孩子談戀愛還是要找一些生活節儉的,最好花錢不要大手大腳。這樣對自己的經濟和對自己婚以後也會有很大的節省。

這個事情總體來說也並不是壞事,它能夠讓你認清很多人的面目。也能夠使你更快的成長。生活總是要繼續的,不要,一直糾結於這個事情,而耽誤自己的工作和以後,對其他女孩的信任。


農民阿忠


這位32歲的哥們交女朋友,浪頭氣派也太大了點吧!

談了僅6個月男女朋友,兩個人正處在相互瞭解期間,竟然花費了四萬多元錢,這是你的自願行為,沒有人強迫你這樣做。

如今分手了我認為,凡是你為她購買的貴重禮物,自覺歸還以外,其餘兩個人,在一起所花去的消費開支,雙方都享受你也心甘盡願,以我之見只能啞巴吃黃蓮,自認倒黴,只能作貢獻了唄!沒有可能向女方,提出要回的必要了吧!





靠山4


現在談戀愛也要放賊點啊!我也被坑了不少錢了!我覺得跟女的打交道要擦亮眼睛啊!吃吃喝喝的消費少去點!旅遊什麼的也別答應,她叫的話,就說工作忙,把這些錢省下來。直接買個大鑽戒給她,然後出去吃幾次飯。時間到了,就問結不結婚。不結就直接攤牌,分了就把戒指要回來。貴重的東西應該好要回來吧!我也不知道。這個時間最好不要拖久了,早出結果早省錢嘛。前提是要知根知底的女孩,要知道她家在哪。不然分了你找不到她,怎麼要啊!我也只能想這辦法了!大家也說說沒有好的對策


用戶8037017296046


花出去的錢,潑出去的水。

你哥們花這些錢的時候,是主動自願的,還是女方要求誘導?其實不管是哪一點,在戀愛過程中,男方花出去的錢,分手後如果想要要回來一部分,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不過,不太清楚他們兩個人異地戀怎麼半年就花了四萬多,是經常給女方買禮物嗎?如果是貴重物品,興許可以要回來。

其實,我覺得這錢倒是其次,重點是他們為什麼要分手了,這個你哥們還是得弄清楚了。感情的事情不要勉強,如果女方真的要分手,及時止損才是上策。

在此建議各大男同胞,談戀愛的時候不要打腫臉充胖子,要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來決定戀愛成本,平時吃飯看電影買單,偶爾送一些小禮物(比如口紅,這真的是性價比最高的禮物)都是可以的,但是別動不動就買奢侈品,真正的感情還是得細水長流。



橄欖樹的樣子


涼拌了,不然就看看還有沒有繼續下去的可能。

在大部分人看來,32歲已經到談婚論嫁的年齡了,再晚點可能就難找到心儀的對象了。於是處在這個年齡段的男人可能都比較著急了,所以碰到合適的女孩子,都盡力去追求,都希望可以結婚。

你哥們跟女孩交往半年多,就花了4萬多塊錢,這對於你哥們來說,應該是花得比較多的了,想必也是為了討好女方。但是現在錢花出去了,兩個人卻面臨分手,男的多少有點不甘心吧,不然也不會這麼問了。

可是不甘心又能怎麼樣呢?!要知道並不是所有的戀情都可以走到最後,很多情侶剛走到一半就分道揚鑣了,不合適也沒辦法繼續走下去呀,誰都有選擇自己幸福的權利。

女孩子花男方那麼多錢,現在卻選擇分手,可能會有人指責女方,為什麼要花人家那麼多錢,我相信其中的花銷應該不是女方要求的,多半是男方自願花的,沒什麼可糾結的。要回來是不太可能了,最好的辦法是兩個人坐下來好好聊聊,

看有沒有機會繼續走下去,有機會繼續下去的話最好不過了。如果不能繼續下去,也只能自認倒黴了,以後找下一任多留點心眼便是。


琪琪寫情感


說的好像你給別人花錢,別人就一定要跟你一樣,戀愛本來就是投資,你自己投資失敗,不管看錯人還是相處存在問題,自己都有責任。這麼大人了,還問這麼無聊的問題,你的選擇要麼厚臉皮去要,要麼就忍忍算了。今後交往中也清楚該怎麼做,認準一個人,而不是戀愛了,我花錢對誰怎麼樣怎麼樣好,別人就一定會這樣對你,幼稚,交往看手段,而不是順從,也不要輕易讓對方看到底牌,交往半年就讓你花4萬,然後提出分手,這女的也不是什麼善茬,至少沒顧及你。分開不好嗎?

一般說朋友的都是自己。


皮靜子


半年就花了四萬我覺得挺多的,我跟我老公拍拖時候想著結婚都不會大花對方的錢的


睿睿Jason


這些錢能保養幾個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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