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籤正式合同、不交社保,員工該怎麼辦?


中公法考


樓主您好,公司不籤正式合同,不交社保員工該怎麼辦?首先作為員工來講,企業單位那麼不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一個違法行為。為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只要是建立全日制的一個用工合同,那麼就要依法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關係。

所以說,如果你是全日制的一個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基本上每天的工作時間至少在4個小時以上,每週的工作時間也要達到24個小時以上,那麼在這樣的一個工作時間之日上,就屬於一個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那麼既然屬於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就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為自己的員工購買相應的社保!

如果說你所在的企業單位沒有給你主動的購買社保,或者說也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和舉報。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來解決這個問題,那麼應該來講,企業單位都會有效的來執行這個勞動仲裁結果依法和自己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按月繳納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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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勞動局申請仲裁、收集工作服,廠牌、工資流水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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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小劉日常


如果不是屬於勞務派遣形式的話,這樣的公司最好離職。


日本鬼子有句諺語:跌倒的時候,不要空手爬起來,用在職場來說就是:

1、不籤合同、不交社保,跟他沒完

不籤合同、不交社保都是違法行為,除了你隨時可以離職,而且還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比如補繳社保、給予經濟補償等,注意:不籤合同是兩倍工資哦。

你要做的是用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與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和期限,包括但不限於:

工牌、工卡、工作證;

考勤打卡記錄;

工作記錄;

員工花名冊;

工資卡、工資條、工資表、工資發放記錄;

在公司簽署的其他文件材料;

在公司的其他對外往來文字記錄;

......

有了這些文件,你可以:

與公司洽談,要求補償和賠償;

未果,向相關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償和賠償;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償和賠償;

申請法律援助,要求補償和賠償;

求助媒體,要求補償和賠償;

不過,這些都需要投入時間、精力甚至一定的資金。

2、每個公司的存在都有它的理由,用最快的時間學習那些值得學習和掌握的東西,提升和完善自己,然後離開。

公司、老闆、管理者、行業等肯定不會是一無是處的,你要做和能做的就是把所有閃光的地方看到、學到、瞭解清楚,這是積累、是經驗、是閱歷、是成果,也是你重新就業的墊腳石。

然後,拿著你的工資、補償和賠償,瀟灑說再見,開始新徵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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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公司沒有呆長久的必要。保留好打卡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等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仲裁,如果沒達成協議,可以到法院起訴。隨著法律越來越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識也要不斷加強,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很多人都太怕麻煩,或因時間成本,經濟原因和其他原因,有時候想想算了,自己吃虧就吃虧吧。建議還是要學會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多學一點法律知識,有時候自己也可以打好官司。


小樹律法


 


 

我國法律規定,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簽訂時應至少保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關於社保,在我國是屬於政府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

  1、提供有效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以單位不繳社保為由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交辭職書,可馬上走人。並可主張單位為你補繳社保,主張單位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1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3、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公司自建立用工關係滿一個月都未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賠償需注意:

  ① 必須是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導致未簽訂勞動合同。

  實踐當中會有一種情況,勞動者故意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的故意行為導致的勞動合同的未簽訂,那麼此時勞動者是無法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② 未簽訂過具備勞動合同內容的入職登記表。

  一般的入職登記表只是簡單的做了下入職的登記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單位利,入職登記表需要填寫的項目包括了勞動合同的必要內容,在法律適用上,這樣的入職登記表的效力是等同於勞動合同的,此種情況也是不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最後提醒: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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