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對女人的刑罰有哪些?

瑪瑙大福祿


在古代皇權制度下,女性地位不僅低,而且如果犯了罪,可不是有點慘,而是非常慘……

你現在古代一般都是被家中的男性犯罪所拘留,所以才可能會遭受一些讓常人意想不到的刑罰。

在對於女人的刑罰中,古代人開發出了什麼樣令人膽寒的類型呢?

第一種,幽閉

在古代其實男女都有宮刑,只不過身為男人可能所聽聞到的更多,而且想想起來也更讓人覺得慘不忍睹吧,但就是女性在遭受這項刑罰的悲慘,一點不輸男性。

即“丈夫割其勢,女子閉於宮

但是對於這種幽閉的方法,目前似乎學界的討論並不一致,一般認為是用木棍敲擊女性腹部來造成女性喪失生育能力,一不小心就會因為忍不了而死去……

第二種,吊手指

掉手指是指用鐵絲將女犯的雙手大拇指捆綁在一起,懸掛在刑架上,然後將繩子不斷拉伸,十指連心,這種痛苦毋庸贅言。

第三種:獵巫

在西方,中世紀有一種叫做獵巫的刑罰,是指把那些不受宗教規矩的女性打成女巫,聲稱他們有巫術。然後對他們實行行火刑,當然這一點在男性身上也有體現,比如說布魯諾,也就是因為宗教問題而被教廷認為是異端,而遭受到火刑。

這種方法在中世紀,有將近最高10萬女子以這個名義被處決。

第四種:杖刑

這種想法比較常見,而且是隋唐以來的五行之一,從宋朝開始規定女性犯了罪多采用此刑,由於“去衣受杖”進行杖責,具有很強的侮辱性,再加上有很多百姓觀看,更是無形之中讓女性凡人精神崩潰,多有無奈之下屈打成招的事情,可以說實在是很可憐。

第五種,騎木(lv)

這種刑罰可能是最恨的了,既痛苦又讓犯人羞恥,已經在這種木馬的背上放置一個圓長的木樁,想想都覺得可怕,這種情況一般用於懲罰偷情的人

第六種:賜死

相比較之下這種刑罰,似乎還比較人道,只不過是賜劍賜綾或者賜毒酒,來讓她們留個全屍,多見於貴族女子,是常見的皇家刑罰。

可見在古代,由於社會的落後,古代女性事實上遭受了巨大的苦難!


歷史好奇怪


我是水煮汗青,我來回答。

中世紀時期,歐洲經歷了幾個大轉折時代,社會和文藝發展都非常迅速,這樣就導致了各種矛盾也日益增加。在這種社會環境下,各種奇怪的刑罰也隨之產生,比如有血腥的火烤銅牛,還有滑稽的酒鬼斗篷,甚至還有專門針對女人設計的一些刑罰。

這些針對女人的刑罰裡,有些讓人羞愧不以,有些則會帶來身體傷殘,有些甚至會要人的性命。

潑婦的刑罰——大便椅

這是中世紀晚期,在英格蘭流行過的一種刑罰,專門用於懲罰那些尖酸刻薄的女人而設計的。

這種刑罰在實施的時候需要準備一把椅子,把底部掏空,就像“大便椅”一樣。那些被判定為尖酸刻薄的“庸俗”女人會被綁在這把椅子上,然後把裙子撩起來,椅子底部露出整個屁股,再抬著去大街上游行。

她們不但要忍受路上行人的嘲笑和辱罵,還有可能會被人扔來垃圾,這樣的刑罰雖然不會帶來身體的傷害,但精神上的傷害卻是非常大的。

“長舌婦”的刑罰——潑婦籠頭

這是針對那些喜歡造謠罵人的婦女而設計的刑罰,刑具是一種用鐵製作的小籠子,就像頭盔一樣。

行刑的時候,把小鐵籠子戴在女人的頭上,然後用皮帶固定好。籠子正面有一個鐵塞口正好塞進嘴裡,這樣受刑的人就不能再說話了。但由於這種鐵籠子的做工非常粗糙,邊緣很鋒利,通常被行刑的人都會刑得滿臉傷痕,有些甚至傷及舌頭。

懶女人的刑罰——吊籃子

吊籃子也是屬於一種精神類的刑罰,專門針對窮人家裡那些懶惰的婦女設計的。

這種刑罰類似前面的“大便椅”,但又相對比較文雅,女人不需要被裸露,而是裝在籃子裡吊起來。這種刑罰不需要遊街,而是在一些公共場合進行,比如下圖是在濟貧院的公共餐廳,眾人在餐桌上用餐,而受刑的女人則被高高吊起,讓她們孤立地看著大家用餐,告誡她們“不勞動就沒飯吃”。

以上針對女人的刑罰相對還是比較“溫柔”的,但如果受刑的女人是女巫,那刑罰就要殘忍多了。

中世紀的歐洲發生過殘忍的“獵巫運動”,很多女人因此而被陷害。在這場運動中,統治者也設計了很多專門針對女巫的刑罰,比如椅子上鋪滿尖刺的“女巫坐椅”、用於識別女巫真假的“浸水椅”等等。

浸水椅是把女人綁在椅子上,然後扔進池塘裡,如果她在水中浮起來,說明池水拒絕接受她,她就是邪惡的女巫,要被處死;如果她沉下去了,說明池水接納了她,她是無辜的,但也會被淹死,只不過死的比較清白罷了。

結束語

中世紀的歐洲由於“輕微犯罪”的人太多,這些犯罪行為雖然不會給社會造成很大的危害,卻隱藏了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在裡面,因此統治者就想出各種奇葩的刑罰來治理這種現象。

那時候針對女人的刑罰,除了女巫外,其他的懲罰都不算血腥和暴力。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在下方評論留言。


水煮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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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針對女人的刑罰眾多

由於古代社會傳統思想觀念的束縛原因,重男輕女的思想較為嚴重的情況之下,古代針對女人的刑罰是比較多的。有的一些刑罰,比如在武則天時期發明的針對女性的處罰更是沒有人性,更加殘忍無比。小生今天就給大家介紹最為常見的幾種刑罰吧,畢竟針對女性的刑罰太多太多了。


罰為營妓,胸部開膛手

一般來說若是古代女子犯了過錯的話,最為普通一點的懲罰就是罰其為營妓,讓她的子孫後代也沒有辦法抬頭做人。最為普通的都是營妓了,可想而知古代女子的社會地位是如何的低微。營妓也是妓女之中最為下賤的妓女,可以說營妓是任意被人凌辱的一種的。所以說作為古代女子真的十分悲哀。



我們再來說說胸部開膛手是一種什麼樣的刑罰吧,要是女子犯的過錯嚴重一些的話就要被胸部開膛手。顧名思義就是把爪子一樣的刑具燒到很高溫度之後,直接在女子的胸部挖出一大塊肉出來。可想而知這個刑罰是多麼的痛苦。

拶刑,宮刑

還有一些懲罰也是比較殘忍的,拶刑就是其中的一種。拶刑就是我們在電視劇中能看到的用夾棍夾女犯的手指,正是因為古代女子心靈手巧,這一刑罰非常具有威懾力,一旦上刑,犯人大部分手指都會落下殘疾,嚴重者甚至喪失勞動能力。


還有一種叫作宮刑,宮刑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男性使用,一種是專門對女子使用的。針對女子使用的宮刑也叫做幽閉,就是用棒槌敲打女子的腹部,直到把女子的子宮下落,造成女子永遠都不能夠懷孕的後果。對於大部分女子來說,若是被剝奪了當母親的權利,簡直就是生死不如。

吊刑

吊刑可不是我們平常所認識的上吊刑罰,而是專門針對女性私處的一種刑罰。可以說這也是對女性的一種歧視和不尊重的做法,有的吊刑是針對乳頭,吊乳頭可想而知得承受多大的痛苦,直到乳頭支撐不住被扯掉。還有一些吊刑是吊女子的一邊腳,然後把兩隻手從背後綁在另一隻腳上。


還有一些是騎木馬刑罰,裸刑,乳夾酷刑等等

結束語

古代社會針對女子的刑罰不計其數,我們講到的也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從中可以看出的是古代社會對女子的歧視和不尊重的行為。更能說明古代社會思想觀念十分傳統,被三綱五常觀念所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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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論歷史


古代的女性由於社會地位較低的,一般出門的機會都不多,與人發生利益衝突進而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較低,但是一旦犯罪也有一些專門針對女性的刑罰,在中國古代對女人的刑罰目前流傳最廣的有五大刑罰,那這些刑罰都是些什麼,歷史上真的存在嗎?


古代對女性5大刑罰:舂刑、拶刑、去衣受杖、幽閉、騎木驢

1. 城旦舂是中國秦代、漢代時期的一種刑罰,屬於徒刑,城旦是針對男犯人的刑罰,就是築城;舂是針對女犯人的刑罰,即舂米。城旦舂是無期徒刑,有時還伴有肉刑,肉刑主要有斬(切掉腳趾),黥(在臉上刻字),劓(切掉鼻子)。在漢文帝刑罰改革以後,城旦舂就是有期徒刑,刑期最高為六年

2.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明萬曆沈榜編纂了一本關於宛平縣財政資料的書《宛署雜記·經費上》記載了:“拶指六把,連繩價七分。”

3.杖刑:杖刑是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種刑罰,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但是從元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元史

·刑法志》規定“諸和姦者,杖七十七;有夫者,八十七;婦逃者,加一等。男女罪同,婦人去衣受刑”。明清也沿襲了這一條,婦人犯奸罪要去衣受刑。

4. 幽閉:對女犯施行的宮刑,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開始於秦漢。漢代孔安國:“宮,淫刑也,男子割勢,女人幽閉,次死之刑”。但實施方法,則眾說紛紜,較複雜。有一種說法是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

5. 騎木驢: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在史料中為釘住犯人手腳的刑法。但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騎木驢成了某些人津津樂道的所謂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清朝小說《狄公案》中的騎木驢是先在一根木頭驢車上豎起一根小木柱,把受刑的女子畢周氏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遭受折磨,押赴刑場處決。但小說中的說法既沒有歷史實物證明,也沒有嚴肅史料佐證。相反根據現有史料,倒是有明確證據表明,所謂木驢並不是特別針對女性的所謂刑罰,相反僅僅是用來釘住犯人手腳的刑車,男性犯人同樣可以享受這種待遇。比如在宋代史料《三朝北盟會編》卷114中記載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趙野棄城而逃,被密州軍卒杜彥、李逵、吳順抓回之後,受到的處罰就是騎木驢,具體情況是“野不能應,彥令取木驢來,釘其手足,野大驚,乃呼,眾已撮野跨木驢,釘其手足矣”。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古代對女性的刑罰大部分還是屬於徒刑和肉刑,並沒有太多現在流傳甚廣的用於侮辱女性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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