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臺兒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延遲區內企業復工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運河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區直各部門,各企業: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轉發的通知》要求,延遲我區企業復工時間,具體通知如下:

一、區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企業要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二、對確因工作需要於2月9日24時前返崗復工的人員,各相關單位和所在企業要按照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部署,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目前不在我區的企業職工,暫不安排返廠工作;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一律嚴格落實檢驗監測、醫學觀察、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企業職工返崗復工必須配合有關部門和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經濟開發區、各鎮(街)要堅決落實屬地責任,區工信局、區商務和投資促進局等相關部門要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分類指導,督促企業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落細。企業復工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實施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復工。復工後要進一步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防止出現疫情,強化安全生產。

四、做好企業復工和職工返崗期間的就業服務工作。疫情防控期間,暫停舉辦規模性現場招聘活動、跨地區勞務協作活動和聚集性職業技能培訓活動,積極引導企業和職工參加線上求職招聘、線上職業技能培訓。


臺兒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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