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後,種地的除了大戶和合作社外,還有分散的小戶嗎?

肥料圈


要說十年後的土地會由大戶或合作社種植。我來分析一下十年後的農民是什麼樣,才能談到什麼人種地按照現狀,農民工現在還有很多30至50歲的無技能無高的文化人員都在城裡做低等工作,一般都為建築行業,試想中國的現狀,中國的房孑真的不夠住嗎?十年後就會有大批的農民失業,他們失業後無生活門路,也就會從回到農村,回到農村後而他又為過多的資本投資,也只能散戶經營。十年後的糧食也不會象現在這樣,因為國家不重視土地,土地大面積被房子,綠化,公路所佔據,還有拋荒嚴重,糧食會緊缺,種地就能維持生活。而有少量的在域裡己有發展的,就會退出土地轉讓給小戶經營,而大戶會很難種到土地,因為同樣的地租,小戶可以掙到錢而大戶就不會。沒有種地的親身經歷你是不知道投資農業的艱辛,乾旱,洪澇,病害,草荒,人工,市場,那一樣都會叫你傾家蕩產。不是土地成片,機械配套就能淨錢的。我說十年後應以中小型農戶為主。


邢榮譚


十年之後,種地的除了大戶和合作社之外,還有分散的小戶嗎?肯定有。


在農村,隨著老齡化的到來,很多農民將退出種地是大勢所趨。因為現在農村種地的農民大都在五六十歲往上的老人,十年後這些老人基本上就幹不動活了,自然就不種地了。再者,一斤糧食不如一瓶礦泉水價格,種地不掙錢,也挫傷了農民種地的積極性。不願種地而選擇在家附近打零工的人越來越多。


用不了十年,農村集中連片的土地,適應機械化作業的將包給大戶經營,零散土地可能由農民繼續經營。

我老家春節後,四個村民組合計一干多畝水田包給外地人種,每畝460元。糧種補貼等歸地主所有。農民轉包土地積極性非常高。


未來十年,農村土地流轉、及由大戶經營是大勢所趨。糧食不值錢,遇上災年還賠錢,也使農民放棄種地的主要原因。

但是,農村分散的小戶種地的農民將永遠存在。謝謝你對沙塵暴三農問答的關注和支持,歡迎你的評論和留言!


沙塵暴5478


這樣的合作社,這樣的大戶,是做不完農村的土地,搞不好中國農業的。我家的土地,我不種,但是,這種帶私營性質的老闆合作社,以農業賺大錢的大戶,給我承包費我也不會把土地轉讓給他們。我一分錢不要送給親戚家種了三十年了。如果走人民公社共同富裕路,我一點難題一分錢不要歸總集體,並且我還可以放棄私企不掙錢,回去當生產隊長,村長,學王宏斌,把我們這單幹四十餘年,爛了四十餘年的生產隊建設成南街村一樣的真正的共產主義新農村!


為農不平


隨著科學技術快速發展,未來的農業發展,必然會走向集約租賃,合作化,家庭農場現代農業,綠色農業,生態農業,將會產生農業和旅遊業連接、旅遊、觀光、民宿等的發展趨勢走向。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744, "thumb_url": "2433c0000c042e7fbdb18\

上下左右681218


十年後,除了大戶和合作社,還應該再加個家庭農場、農業園區。凡塵觀生活的答案是:

十年後,種地的除了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園區外,現行的小戶將會顯著減少或者消失。

原因:

1、大和小是相對的。任何時候,只要有大,就有小。題主說了大戶、小戶,但並沒有界定具體數額,即多少為大,多少為小!所以,十年後,除了大戶,還有小戶。只是,十年後的大戶可能比現在的大戶更大一些,十年後的小戶也可能必現在的小戶也要大一些!但是,十年後,他們的大戶、小戶也都同時存在的。否則,就不會有大戶一說,也不會有小戶一說!

2、它們五個的概念。

種植大戶:大戶是指從事某一種農產品生產、具有一定生產規模和專業種植水平的農戶。它的面積要達到組或者村總種植面積的十分之一。

合作社: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合作組織形式。它的兩個基本要素是“合作”、“經濟組織”。

家庭農場: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農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是指現代農業在空間地域上的聚集區。它具有社會公益性功能、企業盈利性功能和生態環保性三大功能。

種植小戶:種子小戶的種植面積應該小於組或者村的種植面積的十分之一,或者更小。

3、它們會依然存在。

從這些概念不難看出,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園區十年後將會更加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由於現在小戶、分散不具有競爭力,將會逐漸淘汰,或者改制或者轉型。可以斷定,現在的小戶,十年後將會很少或者消失。將會出現另一種形式的小戶。那另一種形式的小戶是什麼形式的,讓我們試目以待!

網友們, 你認可嗎?

我是凡塵觀生活!謝謝!再見!


凡塵觀生活


不用說十年後,目前根據現狀我感覺用不了十年,你可以發現就現在很少有年輕人還留在農村老老實實的種地,在地裡勞作的分散小農戶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老人。


土地流轉,新政策出臺,大力扶持新型的農業主體,這些主體將取代分散小農戶成為未來種地的擔當。未來農村種地的人是這三種。分散小農戶將會被逐漸淘汰。

第一種,種地的大戶和農

場。現在土地的改革,流轉的土地越來越集中在一些人手中,這些人屬於新型的農民,有知識,有文化而且對新鮮事物容易接受,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種田,規模化的種植降低成本,提高產量,從而獲得收益。



第二種,農民合作社,第一種是單純的農村種植大戶,而這一種則是一種合作的方式將分散的小農戶集中起來,也是大面積規模化的種植,同樣能夠降低成本,提高產量,農民合作社一直是國家推崇的一種方式,農民合作社不光種地還可以集中搞副業。 最後一種,是最高級的形式,農業企業,農業企業有資金實力,有技術支持,而且管理者高瞻遠矚,能夠對政策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控,根據市場的需求調整種植品種,從而更容易獲利,農業企業有一整套的經營和銷售模式,已做到種植,深加工,銷售一條龍,增加了在農業經營中的競爭力。現在國家的政策都傾向三農,就是讓我國最基礎的經濟有一個比較大的提升,這樣才能使我們的國力更強。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如有不足之處,請見諒!

我是小溫豫生活,記得關注我哦!


小溫豫生活


農村土地家庭承包,即分散的小戶未來仍然是我國農業生產的主力軍之一,對我國經濟作出了巨大貢獻,他們生產的農副產品養活了無數農副產品收購商,運輸商,批發商,零售商,農副產品加工就業者,農資生產的老闆及職工,城市獲得驚人的稅收。如果沒有中國農業分散小戶的貢獻,中國經濟將受到一定程度的減緩與衝擊,這部分農民數量之巨大,貢獻之驚人,實屬罕見。分散的小戶為何能長期存在,除了對中國經濟有利,分散的小戶他們也是樂意做分散小戶的,特別是以後,新農村建設,使農村的生活環境大幅的改善,一家一戶在鄉村種幾畝地過著完全自由的生活,雖然收入有限,但國家給予他們最低的扶貧生活保障,他們作為農業生產的主力軍,將會享受安居樂業的生活。


老鄉2439


農民為什麼要種地?因為要養家餬口。但如果種地不能養家餬口了呢?還種地嗎?

從目前的趨勢來看,土地流轉的速度的確是在加快。未來很可能是土地相對集中,由大戶等新型農業來經營,農戶就是坐等分紅,可能這個時候沒有地可以種了,因為個體小戶種地,一定沒有任何出路,什麼都競爭不過……甚至連自給自足都做不到。

也就是說未來,農民能不能種地得看到時候的趨勢。那假如農民不種地做什麼?二三產業。有勞動力的,大部分要去二三產業去找機會,沒有勞動力的,就待著吧。二三產業也不愛要,種地也沒啥種的,就是想辦法依靠政策、經濟的發展,讓自己在這十年內多積攢點,等到十年後,老有所依就好了!

由用戶 農業引擎 提供的知識:0607未來10年農民還是有很多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只是工作方式和工作的勞動強度會有很大變化。

土地雖然被從農民手上集中起來進行規模化種植了,但是這些地還是需要由人來管理的。即使發展很快,在十年內我們也不會趕上發達國家那種全部機械化、智能化的耕作方式。

畢竟我們國內的農業工作比人家差了不止三五十年,而且是系統性的差距,還不僅僅是一倆項技術的問題,所以大可不必擔心農民會完全從土地上離開。

再強大的機器系統也是需要更加了解機器的人來操縱的,更何況我們的機器設備還距離智能化精準化差距還那麼大。

不過也會有另外一種情況需要討論,就是隨著技術設備的更新和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消費理念及需求都在發生著急劇的變化。也反過來要求生產者能夠適應市場的變化,這就是政府提倡的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緣由。

農業要符合市場的需求,就要把初級的原料產品進行簡單加工或者利用技術設備做精深加工,一方面滿足市場的不同需求,又增加了農民收入。

當然,這些老百姓的就業問題也就相應的解決了,可以從事加工、餐飲服務、講解接待等等,成為集體經濟的工人。這種就地就業,就地城鎮化的方式既符合人性化需求,也滿足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需要。

這種就地就業和價值關係,能夠更加有活力地保證新農村可持續發展,也為社會資本投資做好營商環境。

由用戶 桂農通 提供的知識:有人就必須吃糧食,要吃糧就要種地。因此,未來10年或者更遠一些,只要糧食無法被其他食物所替代,就必須需要有人種地。但是,將來種地的農民將會分化出來,種地將會向職業化發展,種地農民也將成為新型職業農民。

從國家政策及個人分析來看,以上推測主要基於以下幾個考慮:

第一,國家政策已經考慮到今後誰來種地的問題。

隨著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有很多農民不再死守祖輩留下的那塊田地,洗腳上田創業或外出務工,轉移到加工業、服務業去了,對於一些年輕一代的農家子弟,很多人都不太會幹農活了。這就有了70後不願種地、80後不會種地、90後不提種地,“今後誰來種地”的問題。

2012年開始,國家農業部已經在有關省市推進職業農民的培育試點工作;2017年初又出臺《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2016-2020年)》,同時撥出專款對職業農民的培育進行扶持。這就從政策上推動了“誰來種地”問題的解決。

第二,各地正在積極推進職業農民的培育。

所謂的新型職業農民,是在傳統農民的基礎上,進一步有針對性地加以培訓,使之成為以從事農業作為固定乃至終身的職業的農家人。目前,各地都在大力推進這項工作,並且取得了初步成效。

如廣西,自2014年起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至2017年12月,培育了新型職業農民58000多名,由最初的35個示範縣,擴展到2017年4個整市推進市、82個示範縣。這些工作,既是為將來農村中種地所需的農民作準備,也是為農民分工到二三產業就業創業作準備。

第三,各地正積極推進農村土地確權及流轉改革。

農村土地確權,就是通過重新丈量、確認、發證,以法律的形式來保護農民對土地經營權益。而土地流轉,就是將分散在農戶手中的閒置土地集中到能人大戶中進行規模種植、規模經營。

這兩項改革的同步推進,實際上也是為了適應不斷髮展的農村經濟需要。有一部分農民確實今後不再種田,流轉集中起來不讓田地撂荒是明智的。而一些農業產業確實又迫切需要規模化發展才有出路,只不過田地由以前的單家獨戶種變成專業大戶種了。

第四,不種地的農民正通過社會分工進入不同領域就業。

當前,實際上已經有不少農民將手中的田地流轉給別人,自己不再種田種地,而是轉到其他行業了。有的就地就近進入企業工廠就業,有的到廣東、深圳等外地務工掙錢。雖然收入總是不太滿意,但也比在家自己種田種地好多了。

我想再過10年,這樣的分工會更明顯。種田的越種越多越大,成為新型農民;不種田的實際上已經不是傳統的農民,成為有農民身份的城鎮工人,進入不同領域了。

不管怎麼樣,中國這麼大,很多人還是要吃飯的,地也還是要有人種的。你覺得呢?





南山農場主要


從一瓢粗食一瓢糠,到配合飼料規模養豬;從一頭耕牛一張犁,到機耕機耙集約種植。

規模種養:大勢所趨,歷史必然。

歲月不居,時光如流。一切都在往好處發展。農村土地由集體經營到分戶承包、再到集約經營也是發展的趨勢。



大家是否分析過這樣一個現象,農戶散養生豬的時代為什麼悄然消失了?農民家家戶戶養豬自八十年代初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持續了三十多年,曾經是農民最直接的現金收入來源,為什麼說消失就消失了?這正是社會進步的的表現。家家戶戶養豬,一瓢粗食一瓢糠,一頭生豬養一年,最後賣了變現換作錢,攢了豬糞肥農田。可是,隨著配合飼料和化學肥料的出現和應用,傳統的戶戶養豬也就逐漸被養豬大戶、規模養豬場取而代之了,家庭一年養上幾頭豬的成本實在是太高了,無利不起早,散戶養豬無利可圖,農戶還會去養豬嗎?



土地流轉:順應形勢,順勢而為。

如今種糧大戶出現了,各種農業種植合作社、各類農場又如雨後春筍在廣大農村迅速成長髮展起來,農村的土地正逐漸地被流轉、被大戶、種植合作社、農場規模經營起來。

農戶願意交地、大戶(包括種植合作社、農場主等)願意承包地,這一土地流轉的過程是自發的、是順應形勢、順勢而為的自然而然的過程。

農村土地從農戶分散承包種植逐漸向大戶集中規模經營的趨向說明了什麼問題?



改革開放四十年,各行各業迅猛發展,尤其是第二、第三產業的崛起為農村勞動力提供了用武之地、掙錢之源。外出打工比在家種地更能掙錢,農民還會在家種那二畝地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土地分散種植效益的低下必然導致農村的土地被冷落。青壯年都出去打工了,錢掙的多了,思想觀念也發生大的變化了,也都不願再回鄉務農了。



互利共贏:自願流轉,何樂不為?

年齡大的、走不出去的農村人,沒有辦法,在家種地,一戶幾畝地,一頭耕牛一張犁,面朝黃土背朝天,辛辛苦苦種一年,到頭來沒有掙到幾個錢。幾畝地,農業機械施不了、半年閒,種地苦、糧食價格低,掙錢少,莫說一年千兒八百,就是三百二百也想把地流轉岀去。



耕地是不能改變用途的。糧食還得種、必須種,中國人的飯碗永遠離不了中國人自己種的糧食!種一畝地、幾畝地掙不了多少錢,種植幾十畝、上百畝、幾百畝那可是效益可觀。農業機械、農業技術的應用,集約經營、政策的扶持必將使農業成為最有前途的行業。所以,有眼光、有實力的種植大戶應運而生,在農村這廣闊的天地也必將大有作為。

目前推行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實行的村社合一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正在調整完善落實的農業政策,都是為了更好地解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瓶頸問題。培養新型職業化農民、鼓勵農村土地集約經營、不斷增加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渠道、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所以,十年之後,種地的除了大戶和合作社之外,分散種植的小戶有也不會很多了。

你說是嗎?

@圖說農村事期待您關注並提出寶貴意見。


圖說農村事


那要國家政策的變化了。

因為包產到戶第二輪三十年不變己經定型,所以,現階段和今後-一個階段農業的基本模式還是以包產到戶為主的,調整和更改土地政策基本以尊重農民意願為主,集體,政府,種地大戶從農民手中來流轉土地,基本原則是尊重農民意願,不得采取強迫手段。為此,再過十年時間,按現行的三農政策走向,再過十年,基本還是以分散農戶為主,責任田為主要耕作模式,個別地區和部分人可能成為種地大戶,但絕對不會把農民手中唯一的土地都歸他們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