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按最低工資標準開工資合理嗎?

真專家王


只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報酬可以說是合法,但不一定合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的規定,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說,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報酬。

雖然說,勞動報酬可以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用人單位必須結合勞動生產率、物價水平、勞動力供求狀況、經濟效益等確定工資水平。如果用人單位背離事實任意以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無疑是對勞動者的剝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對薪酬是有約定的,在未建立勞動關係雙方都有選擇權,並不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如果簽訂勞動合同且合同條款對工資有約定的,那就不是用人單位可隨意變更的,否則,屬於合同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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