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把唯一的房子登記在剛滿十八歲兒子名下,幾年後離婚了,女方只能淨身出戶嗎?

佛山D梁師傅


(如果離婚你有證明房子你出了錢就可以分)

你們共同買的房子寫在兒子的頭上,如果離婚了,你想分房子的話應該還是有一份的。畢竟兒子沒有經濟收入,都是你和另外一半共同努力買的。

1、但是如果你要離開這個家的話,這個房子也不太好分。或者也可以和另外一半先分開住,找到合適的房子再搬出去。

2、還有就是把房子留給兒子,自己又重新開始努力奮鬥。

3、還有可以與另外一半商量,如果他住在這裡的話要給你一部分賠償金。

這就是給你的建議,可以先溝通處理,溝通不了也可以找專業的律師諮詢。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理想的談情說愛


先說答案:不一定

首先,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屋視為對孩子的贈與,所以房屋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

其次,夫妻共同財產的形式很多,房屋是其中的一類。如果離婚,女方可以要求主張要求分割男方名下銀行存款、車輛、股票、理財產品,住房公積金等等。

再者,如果選擇協議離婚,在不知道對方財產狀況的,建議不要隨意簽字。若有“夫妻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這句話,是有可能導致淨身出戶的。如果訴訟離婚,可以通過法院查清對方的財產狀況。

最後,若家庭經濟不錯,但男方名下沒有財產,不排除男方存在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可能性。對於轉移部分,女方可以主張分割,甚至可以要求多分。


廣州離婚律師陳梓恩


首先,父母將房子無償登記在兒子名下,那麼父母對於兒子的贈予關係成立,無論兒子成年與否,都是房子的產權人。根據法律規定,只有產權人對房屋擁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即便是父母,對於該房產,也沒有任何權利。

其次,該房子不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或婚內財產,父母離婚,不應再將該房產考慮在瓜分範圍之內。

最後,除了這套房產,應該還有其他資產,比如現金,父母離婚,妻子可通過其他財產的分配獲得一定的資產,不算是淨身出戶。退一萬步講,確實沒有其他財產,那麼淨身出戶的不止妻子,還有丈夫,因為房子是屬於兒子的,如果兒子同意,丈夫或妻子可以居住,兒子不同意,兩人只有淨身出戶了。


蒼穹夜幕


首先我先表明我觀點,不至於。

1,拋開房子的事兒不說,女方如果沒出軌,沒犯錯,夫妻之間的財產是共有的,不至於淨身出戶。

2,房子是夫妻之間給予孩子的財產,不能收回。但是孩子和你又沒仇,會讓你出戶?你如果對孩子好,孩子也不會同意你淨身出戶的。

3,雙方都沒犯錯,可以和平協商離婚,或者走法律途徑,都不至於淨身出戶。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故事線人


這個問題涉及到房屋產權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現行法律規定中,兒子可以成為父母共有財產的合法繼承人,從道德倫理層面來看也是合乎情理的,既然兒子已滿十八週歲,具有成人獨立民事權利,父母把共同房產過戶給兒子已成既成事實,那麼個房子就是屬於兒子本人的,跟父母離婚不離婚沒有直接的關係。再者房產過戶在先,而父母離婚在後,兩者在法律上是相對獨立的,不能混為一談。這個案例中離婚淨身出戶的問題不存在房屋產權糾紛。


歡樂翁


可以主張在分配。


金魚偉


雖然房子是在婚後共同所致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在買房時房產登記在孩子名下。那麼,在夫妻之間沒有其他的約定情況下,夫妻雙方就完成了對孩子房屋的贈與,這時並不用考慮孩子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即:無論孩子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夫妻雙方都完成了對孩子房屋的贈與。

房子贈與了孩子,孩子對房子享有所有權。

也就是說,即使夫妻離婚,在對此房屋是沒有分割權的,已經不在共同財產範圍內了。

即:該房產的所有權屬於孩子,孩子歸一方撫養,撫養孩子的一方是孩子的監護人,同時有義務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要你劇好看


按照法律,房子是夫妻婚內共同財產,房子雖然說已經過戶到女兒戶頭,但是不管男方或者女方都有權居住,但是無權租售。


權手


登記在孩子名下就說明問題了


某男路人甲


我覺得不是,因為是夫妻共有財產就算是離婚雙方也會得到相應的財產,

如果是婚前財產且沒有證明的話,女方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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