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服刑期間發生重病,家屬沒有財力治療,國家會負責醫治嗎?會允許回家治療嗎?

木魚輕舟


這個問題以前回答過,再重複一下。

第一個問題,服刑人員得病,監獄會治療嗎?

答案是會的。

一般來講,監獄內部有健全的醫療機構,技術力量,硬件設施大體上相當於縣級醫院的水平。服刑人員的各類常見病多發病,都可以得到很規範的診治。

第二個問題,服刑人員看病,需要自己付錢嗎?

多數情況是不用的。

監獄會根據相關法律,在醫保範圍內對服刑人員的疾病給予規範診治,相關費用由國家撥付,不需要服刑人員自己承擔。

少數情況下,服刑人員需要自行支付部分診療費用。

第一種情況,因為自身責任產生的費用。例如服刑人員在服刑前做了手術,服刑後需要手術取出內固定物。這種費用一般是服刑人員自己承擔,或者出獄後再行處理。

第二種情況,超出醫保範圍用藥,服刑人員自願支付的費用。例如某服刑人員患有糖尿病。監獄內有常規降糖藥物可以使用。服刑人員申請自費使用高檔進口藥。這種情況監獄會組織技術人員會診,確有必要的可以批准。

第三個問題,服刑人員有病,是否可以回家診治?

答案是不可以。監獄是教育挽救改造服刑人員的地方,不能因為服刑人員有病就隨意允許回家診治。特殊情況下,如果服刑人員有嚴重疾病,獄內醫院不能診治的經會診和審批手續後,有四種解決方法。

第一種可以請獄外專家來獄會診。

第二種在安排足夠監管力量的前提下可以送到獄外社會醫院就診。

第三種不適合送社會醫院診治的,可以轉上級監獄醫院診治,病情好轉後押回。

第四種符合條件的可以保外就醫。目前保外就醫控制的比較嚴格。一般是經省人民政府指定醫院,兩名副高以上專家和醫院業務副院長簽字,認為病情危重,隨時可能死亡的,可以申請保外就醫。保外就醫需要本人或親屬申請,分監區,監區,監獄相關審批小組和監獄管理局逐級審批。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本人親身經歷,我是2004年因入室搶劫被判了14年,2010年初腦出血,送當地醫院救治。住院18天,醫藥費大概是一萬多,全是監獄支付的。另外監獄也會根據醫院出具的病情鑑定報告,決定是否報請省監獄管理局批准你保外就醫治療。我是2010年元月1號有病,3月29號被批准保外就醫。當時回來的時候還有8年餘刑,現在已經服刑完了,釋放證書也拿到手了。

誠交天下友!!!!


殘客居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發生重病監獄會免費給其治療。

最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對監獄保障程度的逐步提高,監獄的軟硬件環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一般中型以上監獄幾乎都建有自己的門診醫院,專門負責解決服刑人員的日常看病問題,也設有住院部,負責收治感染(結核)病人、精神病人和少部分手術後期恢復期病人。監獄醫院為在押服刑人員看病、發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在核定費用內預算解決,不需要服刑人員自己出錢,如果服刑人員病情特殊,需要超出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範圍用藥,家庭條件較好,經監獄領導批准可以自費購專用藥。

監獄在押服刑人員日常門診看病原則上都在監獄內設醫院進行,特殊情況需要外出看專科的須經審批同意。如果出現心臟病、高血壓病等突發危險情況需要外送上級醫院治療的,則由監獄接診醫生(警官)向醫院院長報告病情,由醫院院長向當天監獄值班領導彙報。緊急情況門診醫生直接向監獄值班領導報告,然後由監獄值班領導決定安排指揮中心呼叫120,根據省監獄管理局規定送到規定的對口上級醫院治療,同時通知服刑人員的家屬。

在對口上級社會醫院治療一段時間後,如果病情好轉,則會轉回監獄醫院繼續治療或出院回原監區;如果病情短時間難以治療好,服刑人員家屬提出保外就醫的要求,該服刑人員的其他條件符合保外就醫的政策規定(保外就醫除了病情外還有很多諸如案情等規定),則監獄會研究決定啟動保外就醫程序。保外就醫需要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定醫院做病情鑑定,然後履行從監區、監獄到省監獄局等環節審批,外加公示程序。全部手續辦理完畢後,服刑人員家屬就可以將其生病的親人接回家裡繼續治療了。每三個月監獄會同駐監獄檢察機關檢察官一起去保外就醫服刑人員住地考察其病情,決定是否收監服刑。

這個回答,你滿意嗎?歡迎諮詢。


蓑笠翁說案談刑罰


你這是鼓勵絕症人去犯罪嗎?


行走69519813


答案是國家肯定在能力範圍內給治療,有關部門根據罪犯的危害性辦理相關手續可以保外就醫。


ljg666666


我前面答過這個問題了。答案是先聯繫家屬治療,如果家裡沒錢,監獄出錢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