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被判處死刑的可能性大嗎?為何?

用戶110736411203


我相信根據國家法律,一定會判他為死刑的,因為他觸犯到了國家的法律,濫殺了無辜的性命,就算他逃脫法律二十多年,但法律制裁她的一切犯罪行為決不會失效,而且她身為一名人民教師,比常人更應該懂得怎樣去遵守國家法律,做一個好公民,但是他沒有做到,對他的嚴懲也是對人們的一個告誡,只要是觸犯到國家法律,無論過去多少年,都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嚴厲懲罰。





秀蘭溫馨


答:這個問題我本不想回答,但是看到她的人生簡歷以及在中國這個和諧社會所造成的影響,所造成的巨大危害,想發表一下自己的個人意見。

1,勞榮芝作為一名小學老師,應該受到了一定的教育薰陶,應該是一個有知識有教養有文化的人,對事情應該有醜惡的判斷力,能夠確認自己所做事情後果的嚴重性,應該有一定的法律常識,作為一名女性連三歲孩子都不放過,我感覺她已經不配在人世間生存了,她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至於她是否判死刑?中國法律肯定有明確的認定。

2,對於勞榮芝的個人行為,不管她喜歡什麼樣類型的人,不管她有什麼個人喜好,不管她有什麼原因找錯了對象,他至少明白中國法律不允許犯罪,至少明白和他在一起的人,是一個罪大惡極窮兇極惡的人,至少也應該明白同流合汙的下場!所以我認為勞榮枝應該受到最嚴重的懲罰,不能再給這種人任何機會,否則對他人將是一個反面教材!

3,勞榮之作為一名女性,作為一名有文化的老師,作為一名受過高等教育的人,面對和他相處的人做下如此滔天罪行,沒有及時制止,反而與其配合共同犯罪,我個人感覺根本沒有同情的可能性,沒有被中國法律寬大處理的可能性,這種肆意踐踏中國法律而不得嚴懲,我想中國老百姓都不會答應的。

4,勞榮芝在逃脫法律的懲罰後,14年期間裡,沒有看到她有任何的贖罪心理和贖罪行為,徹底喪失了中國傳統道德的觀念,根本沒有任何一點中國善良老百姓的民族傳統,身為一名女性更沒有體現出一點愛心,其心可誅!所以我認為勞榮芝必將會受到法律嚴懲,必將付出她應有的代價,必將為他所犯罪行進行最貴的買單。

5,每個人在這個社會生存,都要為其行為負責,社會必須有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中國法律,每個人都應該自覺遵守道德底線,同樣也要為所做行為付出相應代價。


開著封閉三輪樂


刑辯律師:勞榮枝一定會被判處死刑,這個問題沒有任何值得爭議或討論的空間,唯一需要討論的是具體到執行方式上會是死刑立即執行還是死刑緩期執行,基於官方目前披露的案情,這點還無法進行準確判斷,但本人傾向性認為,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略高一點。(在此科普一下,死刑立即執行與死刑緩期執只是具體執行方式不同而己,在刑罰分類上都歸屬於死刑)。

判斷勞榮枝一定會被判處死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死刑緩刑執行),基於以下已披露且可以採信的定罪量刑情節:1、勞榮枝觸犯的是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等極其嚴重的罪名,且至少造成7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中包括三歲幼童,符合罪大惡極、社會危害極大及故意暴力致死多人的死刑判處條件;2、殺人手法極其血腥、慘忍,且存在使用槍支,多次刀捅、關狗籠、虐待、羞辱、分屍等惡劣情節,犯罪情節及社會影響極度惡劣;3、多次犯罪、有預謀犯罪,且犯罪目的就是為了斂財,主觀動機極其卑劣,主觀惡性極大,人身危險性極大;4、勞榮枝和法子英感情非常好,法子英在歸案後最擔心地就是勞榮枝的安全問題,故勞榮枝系主動參與犯罪,被脅迫的可能性非常低;5、勞榮枝至少單獨承擔了色誘被害人的分工,無論其是否直接參與殺人,其在犯罪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扮演了重要角色,不可能被認定為從犯或脅從犯;6、潛逃20年,不存在自首、悔罪等減輕、從輕處罰情節,也缺少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的條件和能力。基於以上五點,根據當下的量刑標準,勞榮枝基本不存在死刑以外的量刑可能。

但:1、案件久遠,且法子英有強烈保護勞榮枝的意識,勞榮枝有長達20年的時間準備應對審判,很可能出現勞榮枝犯罪證據無法全部收集,主要犯罪事實無法查清的情形;2、不排除勞榮枝未直接參與殺人過程;3、同案犯法子英已被執行死刑。基於以上三點考量,從疑罪從輕的司法習慣判斷,勞榮枝被判處死緩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


胡延美律師


說實話在全部案情沒有披露前,不要一口一個惡魔形容人家,估計她也是當時太年輕,特別是在那個改革開放下海創業大的浪潮下,遭到法子英的哄騙,帶她去外地賺大錢,結果一步踏錯你根本沒有回頭的餘地,法子英就為了證明自己敢殺人隨隨便便就當著被害人的面殺害小木匠,這對一旁當年只有二十幾歲的勞榮芝來說得事多麼大的震懾,一個人東躲西藏隱姓埋名二十年,沒有親人和朋友,估計她內心的煎熬,悔恨,恐懼是一般人永遠也體會不到的,不結婚,不生孩子被抓後向警方提出想見一見親人,說明她還沒有到了十惡不赦的地步,不過人犯了錯終究會遭到懲罰,這樣的結局對她來說也是一種解脫,只不過苦了年邁的母親!


用戶6935027913837


首先我們先了解一下案件的過程,身負7條人命逃犯勞榮枝被廈門警方移交給南昌警方,警方公佈勞榮枝被抓和審訊細節:拒絕承認身份,被用DNA比對鎖定,廈門警方公佈調查進展:未發現勞榮枝潛逃廈門期間作案,色誘殺害7人女逃犯男友20年前採訪曝光 毫無悔意

,女逃犯勞榮枝落網前:曾混跡酒吧夜場 業績頗高,廈門警方發佈“殺人女魔頭”勞榮枝落網警情通報,女逃犯勞榮枝疑在廈門一商場賣名錶,目擊者稱其被抓時未反抗那就得看她當年犯罪的時候是否親手殺過兩人或以上,還有這20年有沒有作過案。如果是殺死兩人或以上,或者以後還作過案的話,那麼肯定是死刑,畢竟這案子人命不止一條。如果只親自殺過一個人,之後20年也沒有再作過案的話,根據表現,舊案有可能從寬,但是這案子比較大,即使從寬最低也得是死緩或無期徒刑都夠嗆。因為這件案子關注度高,估計她被判死刑的概率很大,當然,死緩的概率也不是沒有,尤其是如果查實她後來沒有再犯案,當初也只有這一次殺人的情況下。如果案情屬實,她真的勒死過人的話,雖然相對男友來說她是從犯,但是由於情節惡劣,估計判死刑概率也是非常高的,其實有些事交給法院來判就可以了。


鄉土小強


個人認為勞榮枝被判死刑的概率比較大,理由如下;

一,勞榮枝和法志英一起共同策劃,一起共同實施以色誘綁架殺人的惡性犯罪行為,

且在實施犯罪行為中,起著積極主動和重要作用,

可以肯定地說,如果沒有勞榮枝的積極主動參與作案,

法志英一個人是無法實施那麼多起色誘綁架殺人案的,因此,勞榮枝和法志英是系列色誘綁架搶劫殺人案的共同主犯。

二,勞榮枝參與作案手段血腥殘忍惡劣,

在南昌滅門案中,勞榮枝和法志英共同實施了色誘綁架被害人熊某某,並殘忍殺害熊某某並分屍,勞榮枝與法志英手拎著裝有被害人血淋淋屍塊的袋子,根據酷刑逼迫被害人說出的家庭地址,上門以被害人血淋淋的屍塊恐嚇被害人妻子拿錢,最後竟毫無人性地殺害被害人的妻子和年僅三歲的女兒!

三,沒有認罪悔過之心,在經歷了二十年的畏罪潛逃後,近日,系列血腥兇殘色誘綁架殺人案漏網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勞榮枝被廈門警方通過工作抓獲,抓捕過程中勞榮枝拒不配合承認自己的身份,報假名字假身份,仍妄想企圖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終廈門警方通過DNA比對,確認勞榮枝的真實身份,揭穿其謊言,依法將其抓獲到案。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勞榮枝與同夥法志英流竄多地,共同參與策劃實施以色誘綁架搶劫勒索殘殺被害人多名,其中包括一名年僅三歲女童,無論勞榮枝有沒有直接動手殺人,其罪行都實屬罪不容赦!且在被抓捕後仍報假名假身份,企圖負隅頑抗繼續矇混過關,

最終在警方通過刑事科學技術確認了真實身份後才被抓獲歸案,

因此,對勞榮枝的量刑,應當在綁架,故意殺人的最上限刑罰基礎上量刑!處以死刑!


臨港夜空中的鷹


勞榮枝是一定會被判處死刑的。

在先有人擔心當時法子英把事全扛下來了,而且,此人已死,時過境遷,當時的作案現場等等已不存在,對勞榮枝定罪判刑的證據不好收集,影響審判,本律師可以負責任地告訴您,完全不必有這個擔心。

殺那麼多人,不是法子英一個人想扛就能扛下來的。案件的各種客觀證據會在現場大量留存,比如勞榮枝的指紋、腳印、頭髮、甚至血跡,這些證據警方在偵查的時候都會進行固定保存,事實上這個案子已經偵破,只等勞榮枝落網。所以不必擔心勞榮枝殺人越貨的證據問題。

那麼,既然現有證據可以證實勞榮枝與法子英一起殺害7人,連3歲的小孩都不放過,殺人後還可以與死者同床共寢,然後喬裝打扮,一逃二十年,您覺得這個人還有活在世上的必要嗎?我們正義的法官是一定會判她死刑的,而且是死刑立即執行,沒有死緩,更不會是無期。

這是她嗎?能看出她有一點自責、和惶惶不可終日嗎?逃亡二十年,她好得很,瀟灑得很。

送她去死的理由太充分了,都不需要多費紙張來描述,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大,雖到案後如實供述(真不一定,這貨零口供的可能都有),也不足以減輕處罰,即便減輕處罰,也只能是從7個死刑減到6個,結果還是死刑。

她已經多活了二十年。賺太多了,估計她自己也覺得太夠了。

那就去找她的老情人法子英吧。


潘衛霞律師


刀下留人,千萬別判死刑。

判死刑的可能性應該不大。

1,當年和法子英一起有沒有直接動手殺人?

2,有沒有受到法子英的脅迫?

3,逃亡期間沒有再犯任何違法犯罪之事。

4,案件過去這麼多年,勞榮枝的社會危害已經不大。


頑石時尚


直接死刑,我現在很討厭大街上的那些漂亮的女人,還有抖音裡的那些,我希望男人們爭口氣,那些所謂的美女不就一塊皮嘛,也要吃飯 也要拉屎,沒有必要那麼去關注她們


笑傲江湖mgh


個人認為勞榮枝判死刑的可能性比較大。

1、勞榮枝的男友法子英,涉嫌七起命案,已經在二十多年以前被判處死刑。勞榮枝是這些案件的共犯,沒有被脅迫被欺騙。沒有勞榮枝的幫助和配合,這麼多命案要順利完成是有很大難度的。從這個角度看,勞榮枝也是主犯,應當判處死刑。

2、分析當初的案卷資料,實際上當時案情不止七起,因為當時技術條件和證據有限,有些案子沒有認定。現在隨著技術條件的改善,有希望獲得另外一些案子的證據從而突破。

3、勞榮枝前男友法子英,有掩飾勞榮枝犯罪的動機和表現,因此當初認定的兩人犯罪行為未必準確,個人認為勞榮枝的罪責應當是更大些。

4、勞榮枝在案發後二十多年間沒有任何認罪悔罪的行為,在被抓獲時還矢口抵賴,最後警方靠DNA鑑定才確認了勞榮枝的身份。

5、現在提倡嚴格限制死刑,但是勞榮枝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手段極端殘忍,影響極其惡劣,對這樣十惡不赦的犯罪分子不應當有任何從輕處理的理由。

但是勞榮枝案,裡邊還是有些不確定成分。勞榮枝既然能逃避法律打擊二十多年,說明此人也不是等閒之輩。

第一、很明顯二十多年前,法志英是有意將罪責王自己身上攬,意圖替勞榮枝脫罪。現在的關鍵是,警方能否通過證據還原真實的案情。

第二、二十多年前一些沒認定的案子能否成功突破。

第三、如果勞榮枝審判時已經懷孕,則依法不適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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