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縻制盛行幾千年麼,為何?改土歸流只有清朝做的到麼,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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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論點是錯誤的,改土歸流那個朝代都有,只是清廷的範圍更廣些而已

事實中,羈縻政策起於秦漢時期,興盛於唐宋,在元明清時期,就進行了改革,羈縻政策轉換成為中央更便於管理、分化土著的土司政策了。

因此,清廷為什麼能做到比其他朝代更大規模的改土歸流,其實也是含有站在前朝的基礎上的。

何謂羈縻?

“羈”就是用軍事和政治的壓力加以控制,“縻”就是以經濟和物質利益給以撫慰。通俗的說法就是中原王朝通過武力、經濟、人文的先進性,在少數民族區域內建立的一種特殊的行政機構,保持或基本保持少數民族原有的社會組織形式和管理機構,承認其酋長、首領在本民族和本地區中的政治統治地位,任用少數民族地方首領為地方官吏。

中原王朝強盛時,多通過派遣官員來參與該地區的統治,弱時則由當地的首領長官管理的模式,除了在政治上承認中原王朝之外,還擁有一定的朝貢貿易權,同時在經濟、人文上輔於互通。

清朝之前的朝代,改土歸流的區域

一、秦漢時期

秦朝崇尚武力和律法,因此在少數民族區域的統治時,多用武力進行征服,如義渠地區和河套地區的遊牧民族,要麼被同化,要麼就被驅離。

可當到了始皇帝時,遠征嶺南,因當地的土著不服,多於運動戰、游擊戰的模式,拖住了秦軍,雖然秦國制郡縣,可實質依舊沒能控制偏遠地區。

直到漢朝時期,由於戰亂,導致的人口銳減,汗廷施行了“無為而治”的休養生息政策,同時對於中原以外的少數民族區域施行了“羈縻政策”,即郡縣城市依舊施行漢法,而城市之外的少數民族區域則以地方首領承認中原朝廷為主的方式進行統治。

漢武帝時期,閩越國(福建區域)因天災導致人畜劇減,閩越王向汗廷請求內附,武帝認可了這種方式,據此閩越地區不再施行羈縻政策,全面同行漢法。

漢朝時期,除了對少數民族區域施行羈縻政策之外,還通過郡國制度,對少數民族區域進行滲透。哪怕是到東漢末年時期,靈帝時期,依舊出現改土歸流的現象:

1、靈帝建寧三年,鬱林太守谷永以恩信招降烏滸人十餘萬內屬,皆受冠帶,開置七縣……光和元年,交阯、合浦烏滸蠻反叛,招誘九真、日南,合數萬人,攻沒郡縣。四年,刺史朱儁擊破之——《後漢書 東夷傳》

東漢動盪之時,以劉表為首荊州代表,依舊對荊州區域內的少數民族區域進行擴張,要知道零、桂區域,在三國時期,依舊出現叛亂:

1、武陵蠻亦更攻其郡,太守陳奉率吏人擊破之,斬首三千餘級,降者二千餘人。至靈帝中平三年,武陵蠻復叛,寇郡界,州郡擊破之。——《後漢書 東夷記》2、長沙太守張羨叛表,表圍之,連年不下。羨病死,長沙復立其子懌,表遂攻並懌。南收零、桂,北據漢川,地方數千裡,帶甲十餘萬。——《三國志 劉表傳》

另外三國時期的還有:孫權的東吳政權對百越之地的擴張;曹魏集團對北方草原的擴張;劉備蜀漢集團對雲南方向的擴張,等等。

當然這個時期,主要依舊施行羈縻政策,這些割據政權在產糧區或者是關卡處設立城市郡縣,慢慢滲透、同化當地土著各部。

二、唐宋時期。

羈縻政策在唐宋時期興盛起來,中原王朝放棄了漢朝時期的羈縻制度中的“胡漢分化政策”,施行了更為簡便的胡漢混居的社會結構,因此在唐宋時期,除了北方的民族在地理環境的優越條件之下,還能保留其民族的特性之外,西南方向的少數民族區域,靠近郡縣的少數民族部落,多被同化掉了,只剩餘偏遠區域或道路曲折的區域,還能保留其本族特色。

“懷柔遠人,義在羈縻”的羈縻政策,使得中原王朝的勢力開始不斷擴張,使在“遐荒絕域、刑政殊於函夏”的羈縻府州制度得以推行。

題外話:【其實,迄今的歷史教科書中的朝代歷史版圖,有一定的誤差,當時在制定朝代歷史版圖時,需要考慮到東南亞各國的情緒,因此在本國領土內的羈縻區域是畫入版圖的,但是在本國區域以外的區域,則少畫入地圖之中,因此導致了現在很多人認為,唐宋元明清的版圖只擴張到雲南區域,事實上,在歐美的歷史教科書中的中土歷史朝代版圖,是擴張到東南亞區域的,是屬於羈縻州制度之外的另一項制度——屬國羈縻制】

【另外,南宋時期,大量的北方人口南遷,使得原先保持“懷柔遠人,義在羈縻”的羈縻政策出現變化。大量的漢人南遷,開始不斷“侵蝕”粵地的土著領土,甚至是包括了在交趾郡區域的河內平原,因此在蒙哥汗攻宋時期,忽必烈從大理國迂迴攻擊南宋時,大量的土著加入了蒙古軍中,在攻擊南宋的靜江府(桂林),土著是攻城的主力之一】

元明清時期,改土歸流成為了中原王朝實質性擴張的行為準則之一

蒙古帝國時期,由於遊牧民族的特性,對於先被征服的部落或國家,給予較高的特權。因此在忽必烈奉蒙哥汗之命,施行大迂迴戰略,優先攻打大理國。在攻擊大理時,忽必烈認可了漢臣的建議,不再施行蒙古燒殺劫掠的恐嚇政策,而是通過“懷仁”的策略,讓大理國全面臣服蒙元朝廷。

隨後的忽必烈時代,元廷對於大理的政策是相對其他地區政策更為完善、穩定。廢除了唐宋時期的羈縻政策,而是施行了中央直屬、藩王管轄、土司管理三者三權分立的局面。隨後這種管理模式,開始取代了“羈縻政策”,在少數區域的管理上,施行了土司、郡縣合併制,或者是土司州縣制。

到了明代,做法更為決絕,為了能摧毀少數民族的文化根基,對於不服從皇朝統治的少數民族進行了強力的“毀文滅史”的戰爭行為:

如雲南的僰文(“老白文”)現今很少人懂,可根據史書的說法,在元朝時期,僰人還參加了蒙古攻打南宋的戰役,為什麼會出現短短數十年就斷代的現象?

原因就是明太祖朱元璋在統一戰爭時,發現了雲南的特殊性,這裡有蒙元的藩王殘餘勢力,同時也有千年來的少數民族根基。為了能摧毀掉這從漢唐時期就已經獨立在外的土著勢力,朱元璋授意攻滇明軍主將傅友德,斷然回絕了大理段氏首領的請降和歸附。而是派遣沐英這個義子,世襲黔國公永鎮雲南,不再以土著大姓來間接管理雲南。

同時為了能保證黔國公的統治地位,明軍還進行了一番恐怖、殘忍的“毀文滅史”的戰爭行為——將南詔和大理六百年曆史下累積的所有書籍,所謂“在官之典籍,在野之簡編”,盡數付之一炬,再通過嚴刑峻法壓制當地勢力,將已經傳承了數百年的南詔和大理文明連根拔起,近乎不復遺存。

自傅(友德)、藍(玉)、沐(英)三將軍臨之以武,胥元之遺黎而盪滌之,不以為光復舊物,而以為手破天荒,在官之典籍,在野之簡編,全付之一燼,既奏遷富民以實滇。

朱元璋還從中原地區,遷徙了大量的富民以實滇,通過戰爭洗禮、人種稀釋、文化侵蝕的模式,使得雲南在隨後的幾百年裡,哪怕是換代、外國入侵都堅如磐石。

另外,蒙古創造的“八思巴文字“,也是在這個時期,突然消失在歷史長河裡。

還有在貴州某山崖處(一時不記得是在那了),有一塊明初錦衣衛副指揮使的刻字記功詩詞,同樣側面展示了明初時期,明軍在進攻貴州“忠於”蒙元(又或者是想從新朝中討便宜的)土司時威力。

正因為明初的戰爭行為,以及戰後朱元璋派遣幾十萬大軍到各地進行的人口普查、及衛所制度,才使得明朝的土司政策在少數民族推行甚廣。

另外,就是明代萬曆時期的播州楊氏家族的改土歸流,其實若是對比,建州愛新覺羅氏對明的戰爭,就是播州的翻版,只是楊家改土歸流,而愛新覺羅氏崛起。(成化犁庭已經表明了明朝對少數民族的反抗,可不僅僅是“溫柔的小拳拳”)

為什麼清代的改土歸流那麼多?

主要因素有兩個因素:

一、戰爭行為:

清取代明之後,戰爭的規模在不斷擴大,尤其是清朝入關之後繼續施行“剃髮令”和易服政策,使得大量的不服漢人紛紛轉入山區進行抗爭,最終使得戰爭的規模不再侷限於爭奪城市,擴張到了農村、山區、偏遠地帶。

戰爭的擴張,帶給了一種結果,那就是少數民族要麼選擇臣服,獲得認可,繼續土司政策,要麼就選擇毀滅。

這裡從貴州的安順屯堡也能推斷出來,由於地勢因素,這裡鼎盛時期,曾經收納了漢人達到三十多萬,成為貴州抵抗清廷的最主要基地。

同樣也因為地理因素(有點類似釣魚城),屯堡內部有天然的田地種墾,而外面又有天然的溝壑進行抵抗,因此直到康熙晚年時,清廷都無法征服這個區域,最終只能通過談判,進行土司羈縻政策,允許其只需要承認中央管轄,上繳少量賦稅即可,清廷不派遣官員參與管理,且內部不實行“剃髮易服”。

雍正皇帝宣佈是廢除了土司政策(粵、桂、滇、藏等地區事實依舊存在,直至民國抗戰時期才廢除),主要的方向其實就是湖南、桂北、貴州、四川等地而已。當時的負責改土歸流的鄂爾泰,可不僅僅只是運用撫慰、勸導,同時也加強軍備,起兵攻打那些不聽從中央政府號令的土司城寨,前前後後,差不多五六年才完成。

1、改土歸流,固系美事。然必委用得人,不令野愚小民,有避溺投火之想,方保永安長治。如謂兵威震懾之時,視如禽獸,任意凌虐苛求,若令一思故主,所關甚巨。——雍正皇帝2、“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自投獻為上策,勒令投獻為下策。”“不勞師,不動眾,上也;一鼓就擒,無需時日,亦不失為中策。”——鄂爾泰

二、人口劇增

雍正皇帝施行的賦稅律法,使得清朝時期人口出現了一次爆炸式的增長,到了乾隆皇帝時期,人口已經暴漲到了4億左右。這個時期,出現了民間的“自發”性移民,即向湖南、湖北、貴州、廣西、雲南、四川等原始森林尋求生存空間。

以廣西為例:

當時的人們通過珠江水系不斷延伸,補充了當時已經居住此地的漢人城池,隨後人口的增長,不可避免的向內地、山區進發,由於廣西區域,早已經構建了一套成熟的漢人城市管理模式,以及改土歸流的政策施行,使得漢人在擴張時,很少發生土著爆發反叛的行為,而是轉換成為民間的械鬥——土客紛爭。

總述:

雍正施行改土歸流政策,並非是一時之意,而是大時代的產物,清廷的入關,以及康熙朝的戰亂,使得大量人口隱藏到了少數民族區域,為了能獲取更多的人口、資源,中央朝廷會不可避免對少數民族區域進行征伐,只是明朝較為隱晦、且進行文字上的修飾,而清朝是直接明文律法規定進行。

圖片均來源網絡

參考文獻:

《中國土司制度》

《明實錄》

《中國古代羈縻政策演變》

《綏邊徵實》

《廣西土司》


史之為用


羈縻制和改土歸流都是中國古代針對於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的統治政策,改土歸流是從羈縻制中發展過來的,改圖歸流並非只有清朝做到了,明朝時期就開始小規模實施了,只能說清朝推行得更為廣泛,制度更為完善。

什麼是羈縻制度?為何可以盛行千年?

羈縻制最早出現於秦漢時期,中國從古代就一直是多民族共同生存,而這樣就難免會互相產生摩擦,中央政權為了更好的控制這些區域,通常採取的方法就是恩威並施,而羈縻制中羈代表的就是威,中央政府持續像少數民族地區施加政治,軍事壓力,加強對這些區域的控制,而縻代表的就是恩,中央政府給少數民族地區一些優惠政策,在恩威並施的舉措中,有效的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控制。

而羈縻連在一起,又形成了一個最基礎的行政單位,保持在這些少數民族生活的區域原有的社會組織,比如由中央確定這些少數民族地區首領,土司的統治地位,任命他們為所在區域的官吏,除了給中央政府進行正常的朝貢,上稅以外,日常的所有事務均由少數民族地區的首領管理。

在這之後又發展出了羈縻州府,我們可以把這理解為類似於今天的少數民族自治區,這種政策在唐宋時期進一步的完善,在宋朝,一些勢力強大的少數民族首領,中央政府為了加強統治還會賞賜一定的土地,但是這種制度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在中央政府實力強大的時候,對這些少數民族地區的控制力也會加強,但是實力較弱的時候,這些少數民族地區就會不受掌控,還會出現互相吞併,征伐的情況。

但是在總體來看,羈縻制在封建王朝統治時期,可以較為穩定的處理,平衡中央政府與少數民族區域之間的關係,維持中央政府對地方的集權統治,也因此羈縻制雖然在處理中央政府和少數民族地區問題上,存在著一些問題,但是也在逐漸完善中,持續使用了上千年。

改土歸流政策有何優勢之處?只有清朝做得到嗎?

羈縻制度逐漸發展為土司制度,簡單說就是土官制土民,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實際上是間接統治,也因此很多朝廷的政策,就難以在這些地區貫徹下去,而一些土司,對內壓迫少數民族同胞,對外反抗中央王朝,到了明清時期,統治階層就開始嘗試徹底的改變這些弊病,將原來的土司統治的區域改變為,府,州,縣,在一些土司死後,沒有子嗣接班,就由朝廷直接派遣官吏接任,找到各種機會罷免土官,由朝廷派遣官吏,也稱為流官。

明朝時期改土歸流制度開始進入了實施階段,首先是在一些相對穩定的少數民族地區,逐漸設立一些府﹑廳﹑州﹑縣,朝廷開始派遣流官,在這些區域任職兩三年,逐漸將地方土司的權力架空,並在合適的時候,取消土司制度,這一制度在明朝中葉開始實施,最初因為沒有任何可以借鑑經驗,是處於不斷的摸索之中,並沒有大面積的實施。

到了清朝,特別是在雍正皇帝執政時期,隨著國力逐漸增強,中央政府開始全面推行改土歸流,最先開始實行改土歸流的就是雲貴地區,清政府全面的丈量土地,統計人口,在實行改土歸流政策時,清政府同時派遣軍隊駐紮進入了少數民族地區,另外在稅賦上也有一定的優惠政策,也因此在雍正一朝,清政府歷時五年全面實現了改土歸流。

這一政策在之後,加強了中央政府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減少了土司各自為政互相割據的問題,也減少了少數民族地區叛亂事件的發生,另外還加強了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的控制。

結語

不論是羈縻制,還是改土歸流,都是古代中央政府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控制的制度,相比之下自然是改土歸流更有利於國家的統治,但是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管理,一直是幾千年來中央政府都在逐步摸索的一個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改土歸流政策起於中央政府不能完全對少數民族地區實現統治,反而叛亂不斷,在這個背景之下才開始逐漸推行改土歸流,但是這同樣需要一個前提,那就是中央政府要有強大的軍事力量,並且國家總體要相對穩定,雍正皇帝統治時期正好就達到了這個要求,因此得以在全國推行,而明朝時期,這一政策才在摸索,條件也不成熟,因此只是在小部分區域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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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從明清兩朝都進行改土歸流,中央王朝從不允許獨立王國,1600年萬曆三大徵,征討播州楊應龍,完結了割據遵義800餘年的楊氏家族。乾隆朝,張廣泗攻佔瑤山牛皮大菁。哪一朝不血腥,只不過是清朝的財政收入高於明朝,沒有北部邊境的威脅,對西南地區用兵力度大。


大明成山衛指揮僉事


羈縻政策確實實行了幾千年,但是不是清朝才能做到“改土歸流”。

這個問題說起來有點複雜,因為在生產力不同的地區,必須實行不同的制度,不然沒辦法管理。

比如明朝,中原地區肯定是最先進,最優越的地區,用的就是郡縣制,皇權可以延伸到縣,

但是在東北女真人地區呢?你用郡縣制?顯然不可能,

女真地區是什麼狀態呢?相當於中原的三皇五帝時期,原始社會部落,一個村就是一個部落,各自為戰,你用郡縣制誰理你?酋長說的話比縣令有用多了,

所以這裡顯然不可能郡縣制,就只能實行羈縻政策,也就是軍事震懾加經濟拉攏,簡單點說,就是不停的輸血給他們,然後軍隊壓制他們,動不動就殺一批酋長和成年人。

同樣的在各地方的山區,他們的酋長、土司、首領、族長,都比皇帝的縣令有用多了,皇權是威懾不了他們的,就只能羈縻政策。

也不說那些落後地區了,就是中原,皇權也是不下縣的,縣裡以下都是族長、鄉紳說了算,為什麼?因為落後地區是法外之地。

而郡縣制是逐步實行的,並不是秦始皇統一天下,馬上全國實行郡縣制,就能實行郡縣制,秦始皇的郡縣制顯然太先進,不符當時的生產力,真正完成郡縣制,還是到宋朝,宋朝之前,基本都是郡國並行制,為什麼?皇權沒辦法把權力延伸出去,

生產力發展起來,才可以派遣流官過來管理,所以這並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幾千年來不斷的蠶食,比如明朝有名的奢香夫人,就是改土歸流的代表,而在之前,就是羈縻政策。

這並不是清朝有什麼功勞,而是他們是撿漏的,因為前面不斷的蠶食,加上不斷的幫他們開發,條件允許了,才能實現改土歸流,


南朝居士


你吃十口飯才飽,所以你吃飽全都是第十口飯的功勞?


長島男爵


傳統漢文化是懷柔,基本是民族自治,如唐朝,突厥歸附,推唐太宗為天可汗。清也是民族政權較注重漢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的融合,各民族的認同感更強,所以改土歸流得以較好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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