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戰國之後封君這一爵位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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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意義上將,封君不算爵位!古代爵位只有五類:公、侯、伯、子、男,是天子對大臣的封賞,用封邑的稅收,作為對大臣的物質獎勵。封君最早是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國對士大夫的“越權”封賞,隨著封建制的消亡,封君逐漸消失,轉變為對女子的封賞。

封建制下的爵位及演變

中國古代國家形態,分為兩大涇渭分明的模式,一種是周王朝的封建制,一種是中央集權的郡縣制。

封建制是周公發明的國家治理模式,是以宗法制為基礎的分權治理結構,它以王室血統關係為紐帶,將社會階層人為劃分成:天子、諸侯、卿、士、平民。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王位,其他兒子降格為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爵位,其他的兒子降格為卿大夫,卿大夫的嫡長子繼承父親的政治遺產,其他兒子降格為士,士其實只有一個身份,沒有什麼待遇,後代逐漸變成平民。

爵位是指在上述結構中,由天子封賞給諸侯的恩賜,等級分為公、侯、伯、子、男五等。比如,西周初年,魯國、晉國、虢國等王室近親,都是公爵,受封地盤大,像楚國這樣的遠親,只有男爵。

隨著封建制的崩塌,秦朝以郡縣制代替了封建制,皇帝代替了原來的周天子。西漢建立後,關於郡縣制好,還是封建制優,大臣們經過反覆爭論,最後搞了個“混搭制”,部分分封劉氏子弟為諸侯,在其餘地區實行郡縣制。

由於最高統治者的稱謂,從“王”變成了“皇”,“王”事實上變成了一種封爵,反而公侯伯子男慢慢式微。到後來,“公爵”基本上淪為榮譽稱號,侯爵和伯爵也用的比較少,子爵和男爵幾乎消失。

王莽和劉秀在位的時候,曾經想恢復西周分封模式,取消王爵,都沒有成功。

西周的分封,與後來的分封有很大區別,西周是“實封”,即對封地擁有治理權,土地所有權歸周天子,行政治理權歸諸侯。自西漢以後的諸侯,慢慢演變成“虛封”,即只享受封地的食邑,不享有治理權,相當於當地的一名‘食客’。清朝乾脆連“虛封”都沒有,爵位沒有對應的封邑。

這個演變,其實就是中央集權的需要,防止諸侯王勢力過大,影響到中央政權的安危。最典型的就是西漢的“七國之亂”,西晉的“八王之亂”,及明朝的“靖難之役”,都是諸侯王尾大不掉,為害中央的典型。

封君的誕生及消亡背景

那麼,封君是怎麼回事呢?其本質是諸侯們的越權行為,是孔子所說的“禮壞樂崩”的具體體現!

本來,天下的土地只有一個主人,即周天子,所以,分封是周天子的特權,諸侯只有治理權,沒有對土地的擁有權。

隨著周天子的權威逐步喪失,諸侯們都不鳥周天子,把自己從土地的管理者,直接變成了土地所有人,直接把周天子從土地證上踢出去了!如此一來,諸侯們也擁有了對土地的二次分封的權力!

不過,公、侯、伯、子、男雖然份量不一樣,但是屬於一個級別,顯然不能分封給卿大夫們,那不等於自降身份了嘛。於是,他們就創造了“封君”這個新名詞。

歷史上獲得過封君的人很多,比如商鞅本姓“衛”,因為封君,封地在“商”,稱商君。趙奢被封“馬服君”,白起封“武安君”,還有戰國四公子,信陵君魏無忌、平原君趙勝、孟嘗君田文、春申君黃歇,等等。

封君又是怎麼消失的呢?當然是封建制消亡的結果,連公侯伯子男都顯得多餘了,封君的意義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其實,封君並沒有完全消失,它的身份轉變了,變成了對女性的分封專有名詞,性質等同於男性的封邑。獲得這個封賞的通常是公主、皇帝的外戚,及勳臣的妻室。比如,漢宣帝曾封其外祖母王妄人為“博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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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五等爵位是公、侯、伯、子、男,君這個爵位是戰國時期的特殊產物。通常爵位是公、侯、伯、子四等的都是諸侯,所謂諸侯是指獨立建國的一國之君。進入戰國時代後,各個諸侯國都在推行郡縣制,普通官吏的俸祿都是國家直接發放糧食、布匹、金錢等。對於一些有特殊功勞的功臣或者王室子弟,則可以封君,封君是有食邑的一類功臣或王室宗親。

春秋時代,諸侯國的下一層級是卿大夫階層,他的收入並非國家發放,而是從封地取得。比如晉國的六卿都是佔有大量封地的卿大夫,他們為晉國效力,取得的報酬就是封地,功勞越大則封地越多。卿大夫對封地有絕對控制權,封地內的一切事務皆歸領主所有,類似於一個國中國。戰國時代封地制度被衝擊,郡縣制被大量推廣,卿大夫們的收入大部分變成由國家發工資。為了過渡封地制和俸祿制,出現了食邑制,也就是領主在封地內僅僅享有一定的經濟特權,其他權利則歸國家所有。

戰國時代的某某君,通常都是有大量食邑的,比如衛鞅被封在商於郡,號稱商君,那麼衛鞅在商於郡就擁有經濟特權。信陵君魏無忌的食邑在信陵縣,平原君趙勝的食邑在平原縣,孟嘗君田文的食邑在薛城,春申君黃歇的食邑在淮北十二縣。封君擁有在封地內的經濟特權,就會養門客,這些門客只吃不生產,他們吃的、用的都是壓榨封地內的百姓。比如田文號稱有三千門客,他們只消費,不生產,長期以往就會對封地內的經濟造成重大傷害。

秦始皇統一全國後,推行郡縣制,所有的封地都被取消,食邑制也被廢除。皇室子弟、人臣功勳自有國家賞賜,他們都領國家俸祿,而不能去壓榨百姓。公、侯、伯、子、男等爵位加上秦國的二十等軍功爵位,已經滿足國家的需要了,因此封君這一爵位被取消。漢承秦制,封君被取消,但是食邑制被保留,用於犒賞皇親國戚以及人臣功勳。封君的消失反應了社會經濟的發展,也反應了國家政治制度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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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鬼雜談錄


非也。

最少XX君在漢代沒有消失,只是數量少。

劉秀當皇帝之後,追漢宣帝為祖父,漢元帝為父,本生父劉欽為南頓君。

早一些,漢宣帝封外祖母為博平君。而東漢桓帝封鄧皇后母親為長安君。

唐代顏師古解釋:封君——受封邑者,謂公主及列侯之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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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確說,封君不能算作一級爵位!為什麼這麼說呢?所謂爵位,是在秦國商鞅變法、實行二十等軍功爵制度時才形成定製的。在此之前,列國對於爵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或者說制度。周武王、周成王分封天下時,僅僅是將諸侯分為了公侯伯子男五個等級,並沒有具體到諸侯以下。而公侯伯子男也只是政治待遇和封地大小的區別,無論公侯還是伯子男,都屬於諸侯,這和後來的爵位還是存在很大區別的。



周代實行井田制、土地國有,理論上天下的土地都屬於周天子,諸侯的封地也不例外。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土地所有權歸周天子,諸侯只有土地使用權。因此,周初的諸侯是沒有權力將土地分封給卿大夫的,分封是周天子一人獨享的權力!但是,隨著周天子的日漸式微、尤其是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開始被諸侯吊打。在鄭莊公那一箭將周天子拉下神壇之後,周天子在諸侯眼中已然是威信掃地,成為了可有可無的擺設!



在周天子地位逐漸衰落的同時,諸侯們的各種僭越也在慢慢出現。先是用九鼎八簋陪葬,再是違制駕六……最後諸侯們連周天子分封的權力也越俎代庖、僭越代勞了。於是,封君開始出現了。諸侯們將自己的封地進行二次分封,分封給卿大夫。但是,這些人雖然有封地,卻不能算作諸侯,而且諸侯們也不願意自降身價、給卿大夫與自己平起平坐的權利!最終,這些被分封的卿大夫們有了一個新名字——封君。說直白一些,封君的出現實際上就是春秋戰國禮崩樂壞的表現,是一種赤裸裸的僭越。



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後,大規模推行二十等軍功爵制度,封君也隨之逐漸淡出了歷史舞臺。在二十等軍功爵系統中,最高爵位是徹侯(漢朝為避漢武帝帝諱改稱通侯、列侯)而不是封君。在過渡時期,秦國曾短期出現過軍功爵與封君並存的局面。如“戰爭屠夫”白起,因為軍功被封為了武安君,而與其同時期的秦昭襄王的親孃舅魏冉卻被封為了穰侯,置白起於死地的范雎也被封為了應侯。但是,二者並沒有高低之分,都屬於僅次於秦王最高等級。



秦一統天下之後,隨著郡縣制在全國範圍內的推廣,加之二十等軍功爵制度已經深入人心,分封制失去了生存的土壤,最終被取消。此後,徹侯只享受封地供養、不再獲得實封,其封地也不再是國中之國,基於分封制的封君也退出了歷史舞臺。



漢承秦制,眾所周知漢王朝延續了秦王朝的二十等軍功爵制度。但是在漢高祖劉邦正式稱帝之前,尤其是楚漢之爭爆發前後,劉邦因為名分的限制,不便給下屬封王、封侯,封君曾經作為王侯的替代品再次出現過一段時間。如著名的“高陽酒徒”酈食其就曾經被劉邦封為了廣野君。不久之後,隨著劉邦稱帝、大封異姓諸侯王與列侯,封君的歷史使命也正式宣告終結。



但是,封君並沒有徹底退出歷史舞臺,而是變成了漢王朝貴族女性的一種封號。如漢武帝同母異父的親姐姐金俗,就曾經被漢武帝封為了修成君。後來歷朝歷代皇家宗女等級中的郡君、縣君、鄉君等,實際上也是源自於最初的封君。換言之,直到清亡,封君的變體——郡君、縣君、鄉君依然存在。只不過,早已不是最初的那種實封封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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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東西就是換了一種說法,用現在的一句話來講就是小樣換了一個馬甲我就不認識你了。

如果說在戰國時期你遇到秦國的國君,你會怎麼稱呼他?秦王,當然也可以,只不過這種稱呼呢,有點兒僭越了,也就是把秦國的國君說的有點兒太超前了,這是要遭到其他諸侯的抨擊的,要不然在戰國早期相王怎麼會那麼流行呢?

一般來講,秦國的國君一旦出去的話,普通之間的朋友或者是國君與國君之間都相互稱為君,比如說秦國的國君,那就是秦君,宋國的國君那就是宋君,所謂的封君也就是封王。

當然在這其中最著名的一個人肯定就是武安君白起,與其說他是武安君,倒還不如說她是武安王,但是王這個稱謂確實有點兒太過於僭越了,當時的周天子就是周王這個時候你如果成王的話,你和周天子並列了,那簡直就是汙衊周天子,雖然周天子已經不值幾個錢了,但是你這麼做肯定會遭到其他。他國家的抨擊,然後成為其他國家攻打你的一個藉口,在這種情況之下你當然得好好的想另外一種辦法規避掉這個清尾,所以就把它稱作為君,武安君白起也就是這麼來的。

當然封君和蜂王這兩個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君雖然是王的意思,但事實上相比較於那些獨立地王或者是裂土封王,(今日頭條漩渦鳴人yy首發於悟空問答)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在這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區別那就是軍雖然也擁有稱王的權利,可是並不是跟當時的國家的國君平起平坐,還是處於一種上下級,而他所擁有軍隊土地仍然還是歸這個國家管理,這和在這之後擁有著普遍的自治權的那些諸侯王來講,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這一方面是得益於戰國時期的這種特殊的環境,因為在那個時候諸侯之間互相攻訐,在這種情況之下創造了大量的戰功,一旦有些人功勞大到原本的那一套功勞制度已經沒辦法滿足她的時候,就只能夠拿這套說辭來堵他嘴,或者是來安慰一下她,所以封無可封,便封為軍。

然而由於當時特殊的環境導致了這些,即便被封作為軍的人,雖然擁有著和國軍平起平坐的權利,可以劃歸一片土地歸自己所有,自己成為一個獨立的諸侯,但是有礙於外面特殊的環境以及其他的諸侯都提著菜刀想砍死你的那股勁頭,你最好還是死死地抱著您自己的祖國,所以這些人通常來講,不會離開自己的祖國,而自己也不會像後來那些獨立的諸侯王一樣,成為一個獨立的諸侯,懸掛於自己的祖國之外,所以就形成了這種特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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