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單位當成“提款機”,青海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被雙開

把單位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多次套取單位公款後據為己有,為私人老闆承攬工程,與他們勾肩搭背、沆瀣一氣……青海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芳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12月25日,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一則援引自黃南州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黃南州委批准,黃南州紀委監委對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汙犯罪。

上述消息中還寫道,李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喪失黨性原則,私慾膨脹,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把單位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多次套取單位公款後據為己有,貪佔國家資財,向多人打招呼為私人老闆承攬工程,與他們勾肩搭背、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嚴重影響了澤庫縣政治生態,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經黃南州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黃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2019年10月25日,青海省紀委監委官網發佈消息稱,黃南州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黃南州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芳,女,漢族,1964年3月生,青海湟中人,大專文化程度,1980年3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李芳曾任澤庫縣委辦公室副主任、澤庫縣審計局副局長,此後歷任澤庫縣勞動服務管理局局長、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財政局副局長、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審計局局長,2015年起任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副處級)直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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