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黃南州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李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青海黃南州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 李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黃南州紀委監委消息: 日前,經黃南州委批准,黃南州紀委監委對澤庫縣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芳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 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汙犯罪。

李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喪失黨性原則,私慾膨脹,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把單位當成自己的“錢袋子”和“提款機”,多次套取單位公款後據為己有,貪佔國家資財,向多人打招呼為私人老闆承攬工程,與他們勾肩搭背、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嚴重影響了澤庫縣政治生態,應予嚴肅處理。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經黃南州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黃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李芳簡歷

李芳,女,漢族,1964年3月生,青海湟中人,大專文化程度,1980年3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0.03-1985.12 澤庫縣財稅局辦事員;

1985.12-1987.12 澤庫縣民政局辦事員;

1987.12- 1994.01 澤庫縣委辦公室科員、副主任;

1994.01-1994.09 澤庫縣審計局副局長;

1994.09-1998.06 澤庫縣勞動服務管理局局長;

1998.06-2002.08 澤庫縣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

2002.08-2003.06 澤庫縣財政局副局長;

2003.06-2006.02 澤庫縣發展計劃委員會副主任;

2006.02-2015.02 澤庫縣審計局局長;

2015.02-2015.04 澤庫縣政協副主席兼縣審計局局長;

2015.04-2016.07 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兼縣審計局局長;

2016.07- 澤庫縣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副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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