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撞死孩子,保险公司却拒赔,法院:无骗保,强制赔付66万

“女司机”这个词语现在好像成为了一个贬义词,近几年女司机把刹车当油门的事件也屡见不鲜。

今天好买保讲一个女司机的悲惨故事,意外事故,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从这起案例里面,我们都有哪些警示呢?

停车场撞死孩子,保险公司却拒赔,法院:无骗保,强制赔付66万

孩子意外撞到伤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因为这个原则,赔66万

01真实案例

5月15日,顾某在自家院内驾驶自己的车辆,由于车辆倒车时有很大盲区,结果不幸将自己的孩子撞伤,后经抢救无效去世。

顾某第一时间进行了报案,在2个月后,交管部门出具了事故证明,指示该起事故发生在道路以外的事故,所以未受理立案及作出事故认定。

孩子在送往医院之后,医院出具的法医鉴定结果是:孩子是头部受伤致严重颅脑挫裂伤,之后死于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也就是说,此次事故撞击导致孩子去世。

处理完孩子的事情之后,顾某向保险公司发起理赔申请,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以根据保险条款,对车主家人的人身伤亡,保险公司免责,不同意赔付第三者责任险,仅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

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保险公司依旧坚持只赔付交强险,不赔付第三者责任险。

于是,顾某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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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意外撞到伤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因为这个原则,赔66万

02案例分析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条款的规定就是如此,出了事情需按照合约执行。

原告认为:

(1)合同的签订应该符合双方意愿,应当是双方意愿的真实体现,保险公司并未事先就有关条款进行说明和解释,有欺骗之嫌。

(2)顾某不存在故意骗保的可能性,原告认为没有人会把自己的亲身女儿往车轮下送,既不合情理也不合法。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交强险赔付11万元,第三责任险赔付55万元。

案例中罗某在自家院内倒车,未查明车身周边状况,导致事故,肯定存在重大过错。

但是,保险公司未充分告知罗某免责条款以及所购保险的相关内容,所以根据

保险法的不利解释原则,当出现纠纷的时候应当做出对被保人有利解释,所以判定保险公司应当给与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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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好买保观点

在写这篇的时候,还是会有些沉痛,对于这样“可避免”的意外,还是能少则少,开车之前周身检查一下,像这样的盲区事故并不少见,在这之前就有一个丈夫将妻子撞倒身亡的案例。

对于生活,我们除了小心,还有就是未雨绸缪,因为不知道意外什么时候到来!除了车险,还可以配置意外保障,那么意外险购买需要什么?

(1) 意外医疗

意外医疗是就医产生的费用报销,对于意外医疗需要关注的是:免赔额越低报销越多;报销比例越高报销越多;报销范围越广报销越多。

(2) 意外身残

要区分意外身残和意外全残,只差一个字,赔付金额天壤之别!

意外身残是根据残疾1-10级,按残疾等级赔付,而意外全残只有高残才能赔付。

(3) 意外身故

意外身故赔付判定相对简单,就是保障身故赔付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经常加班、生活压力大的朋友来说,尽可能选择带有“猝死”保障的意外险。

保险很复杂,最好是提前做好风险规划,这样才能避免多花冤枉钱。还有就是一旦有了孩子,不管做什么都要小心,毕竟孩子是我们的掌上明珠,不要因为父母的马大哈毁了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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