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法院:有车有店“老赖”夫妻仍哭穷 拘留5日12万欠款终还清

大众网·海报新闻泰安12月19日讯(记者 邵蕊)临近年关,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暖心冬日”执行大会部署,重点就执行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决定对30名被执行人实施强制拘留措施,通过涉民生案件的强力执行带动其他未结案件的执行。

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申请人张圣军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河、石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河、石某系夫妻关系,立案执行以来石某从未露面,张某河面对执行局法官,每每强调名下无任何财产可执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岱岳法院:有车有店“老赖”夫妻仍哭穷 拘留5日12万欠款终还清

岱岳区人民法院执一庭庭长夏胜利团队进行调查

岱岳区人民法院一次通过线上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河名下有一辆凌肯牌轿车,办案人前往泰安市车管所对该车进行了查封。而后又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到被执行人张某河在山口镇经营一家饭店,但在2019年6月26日即该案在山口法庭开庭不久后,该饭店营业执照被注销,将经营者变更为张某河表妹周某丽。随后夏胜利团队前往山口镇暗中观察该饭店,发现被执行人石某在饭店负责站柜收银,被执行人张某河负责炒菜,长期不见经营者周某丽的身影。

随后,夏胜利团队又前往张某河老家山口镇上欢庄村,与村领导进行执行笔录交谈,了解到饭店系张某河、石某打理,此外张某河还从事其他生意。至此,岱岳区人民法院确定被执行人张某河、石某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属于“老赖”行为。

12月10日凌晨6时,夏胜利团队直奔张某河、石某打理饭店,只见该饭店房门紧锁,办案法官假装订餐人打通了饭店门牌上的订餐电话,电话正是张某河接通的,待张某河匆匆赶到饭店后才得知办案人身份,并被告知法院将采取拘留措施。进入饭店后,办案人发现店内收款的微信账号正是石某微信,再次印证了判断。考虑到张某河家有儿童无人照料,岱岳区人民法院只对被执行人石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岱岳法院:有车有店“老赖”夫妻仍哭穷 拘留5日12万欠款终还清

张某和履行全部判决义务后解除石某拘留

12月14日,在对石某采取措施后的第5天,被执行人张某河向岱岳区人民法院交款126986元,将本案判决书中确定的本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受理费及案件执行费全部履行完毕。随后,办案法官联系了被执行人张某河,共同前往泰安市拘留所解除对石某的拘留措施。从拘留所回来的路上,被执行人张某河、石某夫妇表示从此事中吸取了教训,在法律面前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同时承认了饭店系自己经营,并对办案法官占用休息时间立即解除石某拘留的行为表示十分感谢。

收到执行款上午申请人张圣军激动地表示:“我们要了这么多年的帐,岱岳区法院这么快就就给解决了,执行局的执行力度太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