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嶽法院:有車有店“老賴”夫妻仍哭窮 拘留5日12萬欠款終還清

大眾網·海報新聞泰安12月19日訊(記者 邵蕊)臨近年關,泰安市岱嶽區人民法院根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暖心冬日”執行大會部署,重點就執行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涉民生案件,決定對30名被執行人實施強制拘留措施,通過涉民生案件的強力執行帶動其他未結案件的執行。

在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申請人張聖軍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張某河、石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張某河、石某系夫妻關係,立案執行以來石某從未露面,張某河面對執行局法官,每每強調名下無任何財產可執行,拒不履行判決義務。

岱岳法院:有车有店“老赖”夫妻仍哭穷 拘留5日12万欠款终还清

岱嶽區人民法院執一庭庭長夏勝利團隊進行調查

岱嶽區人民法院一次通過線上網絡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張某河名下有一輛凌肯牌轎車,辦案人前往泰安市車管所對該車進行了查封。而後又通過工商登記信息查詢到被執行人張某河在山口鎮經營一家飯店,但在2019年6月26日即該案在山口法庭開庭不久後,該飯店營業執照被註銷,將經營者變更為張某河表妹周某麗。隨後夏勝利團隊前往山口鎮暗中觀察該飯店,發現被執行人石某在飯店負責站櫃收銀,被執行人張某河負責炒菜,長期不見經營者周某麗的身影。

隨後,夏勝利團隊又前往張某河老家山口鎮上歡莊村,與村領導進行執行筆錄交談,瞭解到飯店系張某河、石某打理,此外張某河還從事其他生意。至此,岱嶽區人民法院確定被執行人張某河、石某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屬於“老賴”行為。

12月10日凌晨6時,夏勝利團隊直奔張某河、石某打理飯店,只見該飯店房門緊鎖,辦案法官假裝訂餐人打通了飯店門牌上的訂餐電話,電話正是張某河接通的,待張某河匆匆趕到飯店後才得知辦案人身份,並被告知法院將採取拘留措施。進入飯店後,辦案人發現店內收款的微信賬號正是石某微信,再次印證了判斷。考慮到張某河家有兒童無人照料,岱嶽區人民法院只對被執行人石某採取了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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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和履行全部判決義務後解除石某拘留

12月14日,在對石某採取措施後的第5天,被執行人張某河向岱嶽區人民法院交款126986元,將本案判決書中確定的本金、利息、遲延履行金、受理費及案件執行費全部履行完畢。隨後,辦案法官聯繫了被執行人張某河,共同前往泰安市拘留所解除對石某的拘留措施。從拘留所回來的路上,被執行人張某河、石某夫婦表示從此事中吸取了教訓,在法律面前不能存在僥倖心理,同時承認了飯店系自己經營,並對辦案法官佔用休息時間立即解除石某拘留的行為表示十分感謝。

收到執行款上午申請人張聖軍激動地表示:“我們要了這麼多年的帳,岱嶽區法院這麼快就就給解決了,執行局的執行力度太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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