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舒城:肇事車輛無保險 快速執行促結案

 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經過多方調查,耐心調解,迅速執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

  2019年2月13日,方某駕駛小轎車與唐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相碰,造成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唐某經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診斷為左肩、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事故經舒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認定,方某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唐某負本次事故次要責任。由於肇事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法院判決方某賠償唐某56000餘元。

  執行法官多方打聽被執行人方某的財產線索,得知方某現在舒城縣某私營企業上班,每個月工資3000餘元。執行法官當機立斷,立即趕到該私營企業,對方某的工資採取了凍結措施。方某工資被凍後,立即趕來法院找到執行法官,反映自身家庭經濟狀況。原來,方某已經離婚,目前有一男孩尚在讀中學,如果工資全部被凍,也就斷了孩子讀書上學的基本費用。權衡再三後,執行法官把雙方叫到法院,仔細解釋法律法規和人情倫理,循循善誘、諄諄教導,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方某先行支付20000元給唐某,以後法院每月從方某工資中扣劃2000元償還唐某,直至全部還清,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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