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分、分、分……”
經常開車,分就是命根
一個違章下來
一分墊底 三分起步
心在痛、淚在流
近日,有個好消息
公安部擬規定
今後,交通違法記分擬可以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進行減免
徵求意見稿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累計最高減免六分,超過六分的分值不記入下一記分週期。
徵求意見稿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通過
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
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
或者
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申請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接受教育的方式和內容
一是參加學習考試
學習考試的方式包括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參加學習考試的內容包含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快處快賠相關規定,常見交通標誌、標線和交通警察手勢辯識,安全行車常識,高速公路駕駛常識,惡劣天氣和複雜道路駕駛常識,文明駕駛常識,防禦性駕駛知識,緊急避險常識,駕駛心理健康知識,以及其他相關知識。
二是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徵求意見稿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組織開展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宣講等。同時,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平臺,準確記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活動效果等,並通過網絡平臺公開公示相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避免有關工作人員、機動車駕駛人弄虛作假。
具體減免記分條件
一是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累計滿30分鐘為一次)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一分。
二是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滿3小時為一次)且經考試合格的,
一次減免3分。三是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滿1小時為一次),一次減免1分。
不過,要注意的是
不是所有的交通違法情況
都可以通過接受交通安全教育來減免扣分。
有以下八種情形,申請不予受理
1
在本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2
在上一個記分週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
在最近三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
7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8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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