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賓區首次刑附民公益訴訟系列案開庭,法檢“兩長” 同庭履職

12月6日,由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提起五起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興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餘崇盛出庭履職,興賓區人民法院院長閉刪擔任審判長,興賓區農業農村局代表及其社會各界代表觀摩整個庭審現場。

興賓區首次刑附民公益訴訟系列案開庭,法檢“兩長” 同庭履職

▲庭審現場

2017年2月24日,農業部發布通告,把紅水河納入禁漁範圍,實施禁漁期制度。2018年2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發佈通告,自2018年起,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在廣西境內內陸水域全面實施禁漁期制度。2019年4月至5月,曾某、吳某、覃某、周某、張某五人分別在屬於禁漁期和禁漁區的紅水河興賓河段非法電魚1公斤、2公斤、5公斤、12公斤、1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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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崇盛檢察長出席法庭履行職務

興賓區首次刑附民公益訴訟系列案開庭,法檢“兩長” 同庭履職

興賓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五被告的電魚行為在違反漁業法等相關規定的同時,還對漁業生態資源造成損害,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現破壞的漁業資源尚未修復,五被告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遂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一併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並請求法院判令曾某、吳某、覃某、周某、張某五人分別賠償漁業資源損害修復費用207.4元、13590元、841元、383元、2516元。

興賓區首次刑附民公益訴訟系列案開庭,法檢“兩長” 同庭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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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賓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餘崇盛

庭審中,餘崇盛檢察長以公益訴訟起訴人身份出席法庭,針對起訴內容進行舉證、示證,釋法說理,並提出“君子愛魚,取之有道”,被告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還應積極修復受損的漁業資源。曾某等5被告對興賓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不持異議,當庭表示願意積極修復漁業資源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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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賓區人民檢察院訴訟預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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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賓區檢察院庭後評議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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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興賓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訴訟的首次行政公益訴訟系列案件,彰顯興賓區人民檢察院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堅定決心,踐行了“做優公益訴訟檢察”的職責使命,為推進法治平安興賓建設提供了“檢察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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