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爛尾、多年未辦不動產權證不能買房?長沙出臺辦法:網籤滿6年可買二套

近年來,許多長沙市民反映自己購房後一直拿不到房產證,而根據長沙"本市戶籍家庭在限購區域內已有 1 套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 4 年後方可購買第 2 套商品住房"的限購政策,也沒有資格購房二套房。

因為歷史原因,長沙存在一些因為項目爛尾、多年未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明導致沒有資格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情況。這一現象有望得到改善。

瀟湘晨報記者獲悉,長沙市住建局上月已出臺相關操作辦法以解決上述問題。

長沙市住建局的一份會議紀要顯示," 2019 年 11 月 21 日,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處會同信訪處、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市住建信息中心就多年未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明導致沒有資格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問題進行研究。"

根據會議紀要,一是對限購區域內網籤(備案)已達 6 年(含)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不再區分是否辦理不動產權屬證書情形,均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會同市住建信息中心按 10 月 8 日《會議紀要》要求予以執行。

二是市住建信息中心負責及時核查、解控網籤(備案)已達 6 年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並將項目更新信息反饋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瀟湘晨報記者就此諮詢了長沙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負責人表示,此事屬實,並已操作了一段時間,一些樓盤因爛尾等原因存在購房者買房交錢之後很長時間都沒拿到權證的情況,也不能改善居住條件,出臺這個政策是為了解決相關群眾的強烈訴求和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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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2014 年初,長沙啟動全市房產辦證遺留問題的摸底調查。長沙市住建主管部門牽頭走訪調查發現,全市超期未辦理產權證的項目有 425 個,涉及 2432 棟 90582 戶,時間最長的達 30 年,戶數最多的項目有 2000 多戶。

2015 年,市委、市政府下決心解決房產辦證遺留問題,並鄭重承諾用 2-3 年時間徹底解決"來源合法、安全合格、權屬清晰"的房屋產權證問題。由市委書記掛帥、市長調度的房產辦證遺留問題協調領導小組迅速成立,建立"以區為主、市區聯動、部門協作"的處遺工作機制並納入考核。

根據 2015 年 3 月份出臺的《長沙市處理房產辦證遺留問題處理方案》(長政辦函 [ 2015 ] 29 號),相關規定如下:屬於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並投入使用但未辦理房產權證,為來源合法、安全合格、權屬清晰的長沙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且滿足四種情況,可以按照處遺項目來辦理。

四種情況包括:1. 已批准預售且已實際銷售投入使用的商品房開發項目;2. 依照當時房改政策批准房改或者經市住房主管部門出售,未完善相關手續的政策性住房;3. 國有土地徵收的安置用房;4. 企、事業單位自行建造的房產。

截至 2016 年底,全市共計完成房產辦證處遺 77818 戶,完成總任務的 85.91%。據統計,截至 2016 年年底全市還有 80 餘個未交辦的遺留問題項目,主要存在國土手續不全、欠繳土地出讓金,規劃超容等現象。另外,隨著不動產登記的全面推行,因辦理登記的政策調整,遺留問題辦理登記工作也相對滯後。

瀟湘晨報記者劉李 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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