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烂尾、多年未办不动产权证不能买房?长沙出台办法:网签满6年可买二套

近年来,许多长沙市民反映自己购房后一直拿不到房产证,而根据长沙"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 1 套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 4 年后方可购买第 2 套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也没有资格购房二套房。

因为历史原因,长沙存在一些因为项目烂尾、多年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导致没有资格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情况。这一现象有望得到改善。

潇湘晨报记者获悉,长沙市住建局上月已出台相关操作办法以解决上述问题。

长沙市住建局的一份会议纪要显示," 2019 年 11 月 21 日,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处会同信访处、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市住建信息中心就多年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导致没有资格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问题进行研究。"

根据会议纪要,一是对限购区域内网签(备案)已达 6 年(含)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不再区分是否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情形,均由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会同市住建信息中心按 10 月 8 日《会议纪要》要求予以执行。

二是市住建信息中心负责及时核查、解控网签(备案)已达 6 年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并将项目更新信息反馈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潇湘晨报记者就此咨询了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负责人表示,此事属实,并已操作了一段时间,一些楼盘因烂尾等原因存在购房者买房交钱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拿到权证的情况,也不能改善居住条件,出台这个政策是为了解决相关群众的强烈诉求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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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4 年初,长沙启动全市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摸底调查。长沙市住建主管部门牵头走访调查发现,全市超期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有 425 个,涉及 2432 栋 90582 户,时间最长的达 30 年,户数最多的项目有 2000 多户。

2015 年,市委、市政府下决心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并郑重承诺用 2-3 年时间彻底解决"来源合法、安全合格、权属清晰"的房屋产权证问题。由市委书记挂帅、市长调度的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协调领导小组迅速成立,建立"以区为主、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处遗工作机制并纳入考核。

根据 2015 年 3 月份出台的《长沙市处理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长政办函 [ 2015 ] 29 号),相关规定如下:属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房产权证,为来源合法、安全合格、权属清晰的长沙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且满足四种情况,可以按照处遗项目来办理。

四种情况包括:1. 已批准预售且已实际销售投入使用的商品房开发项目;2. 依照当时房改政策批准房改或者经市住房主管部门出售,未完善相关手续的政策性住房;3. 国有土地征收的安置用房;4. 企、事业单位自行建造的房产。

截至 2016 年底,全市共计完成房产办证处遗 77818 户,完成总任务的 85.91%。据统计,截至 2016 年年底全市还有 80 余个未交办的遗留问题项目,主要存在国土手续不全、欠缴土地出让金,规划超容等现象。另外,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全面推行,因办理登记的政策调整,遗留问题办理登记工作也相对滞后。

潇湘晨报记者刘李 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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