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擴圍 個人投資有7道“門檻”

12月7日,深交所正式發佈與股票期權業務相關的《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交易規則》(下稱《交易規則》)等10項規則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證券公司經紀業務指南》等4項指南,即日起實施。上述文件形成了深交所股票期權運行規則體系。

《交易規則》主要內容包括合約管理、交易與行權制度、風險控制、監管等事項。其中,股票和ETF作為期權合約標的物需要滿足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日均持有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等條件。另外,期權交易實行熔斷制度。

2015年2月9日,上證50ETF期權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是我國首個場內期權產品。今年11月8日,證監會宣佈擴大股票股指期權試點,在滬深交易所開展滬深300ETF期權交易,在中金所開展滬深300股指期權交易。這是近五年來場內股票期權首次增加標的。本次深交所發佈股票期權系列業務規則,構成深市股票期權的制度基礎,深交所滬深300股票期權也即將掛牌上市。

申萬宏源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擴大股票股指期權試點,主要還是為市場提供更加豐富的投資工具。中國資本市場長期只能做多,不能做空,現實中廣泛做空的條件也並不成熟,這就需要通過期貨及期權這種工具來幫助投資者實現做空,實現對自身的保護。而此前我國的股票期權品種比較單一,因此此次滬深交易所以及中金所推出新的股票股指期權產品,就是為了給投資者提供更多規避風險、發現價值的工具,這也是讓機構投資者能夠放心入場的一個前提條件。

解讀1:合約如何上市掛牌?

在上市掛牌方面,深交所根據選定的合約標的,確定上市的期權合約品種,並按照不同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及行權價格,掛牌相應數量的期權合約。當月期權合約到期後,深交所持續加掛新到期月份的合約。合約標的價格發生變化,導致已掛牌合約中的虛值合約或者實值合約數量不足時,深交所於下一交易日依據行權價格間距,依序加掛新行權價格的合約。

合約標的發生除權、除息的,深交所在除權、除息當日,對該合約標的所有未到期合約的合約單位、行權價格進行調整,並對除權、除息後的合約標的重新掛牌新的期權合約。

期權合約發生上述調整後,如出現該合約的持倉數量日終為零的情形,深交所於下一交易日對該合約予以摘牌。

合約標的被暫停上市、終止上市的,深交所同時對該合約品種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不再加掛新合約。期權合約到期後,即予摘牌。

解讀2:哪些股票和ETF可作標的?

《交易規則》所稱期權合約,是指深交所統一制定的、規定買方可以在將來特定時間以特定價格買入或者賣出約定股票或者跟蹤股票指數的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等標的物的標準化合約。

《交易規則》同時明確了股票和ETF被選擇作為期權合約標的物的條件,股票的條件包括5條:屬於深交所公佈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上市時間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的日均波動幅度不超過基準指數日均波動幅度的3倍;最近6個月的日均持股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ETF被選擇作為合約標的時,應當符合4項條件:屬於深交所公佈的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基金成立時間不少於6個月;最近6個月的日均持有賬戶數不低於4000戶;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期權合約條款主要包括合約簡稱、合約編碼、合約代碼、合約標的、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合約單位、行權價格、行權方式、交割方式等。期權合約的到期日為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

解讀3:熔斷如何發揮作用?

深交所期權交易日為每週一至週五,期權合約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其中,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其餘時段為連續競價時間。

期權競價交易採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期權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買賣申報經深交所撮合成交後,交易即告成立,交易於成立時生效,買賣雙方必須承認交易結果,履行結算義務。

期權交易實行熔斷制度。連續競價交易期間,合約盤中交易價格較最近參考價格(期權合約在最近一次集合競價階段產生的成交價格)上漲、下跌達到或者超過50%,且價格漲跌絕對值達到或者超過該合約最小報價單位10倍的,該合約進入3分鐘的集合競價交易階段。集合競價交易結束後,合約繼續進行連續競價交易。盤中集合競價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恢復交易並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深交所對股票期權交易實行熔斷制度,桂浩明表示,主要是因為期權的波動一般比較大,如果完全放開很容易導致一些極端化走勢。在商品期貨中也都有漲跌停的限制,金融期貨影響更大,所以設置熔斷機制也是有利的。“世界上很多國家的金融衍生品中都有熔斷的安排,這也是一種必要的手段。”不過,市場各方也更希望投資者通過理性操作,避免過大的波動出現,減少熔斷機制的使用頻率。

解讀4:交易如何加強監管?

《交易規則》提出兩類禁止行為:禁止利用期權市場內幕信息、合約標的市場內幕信息以及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期權交易活動;禁止操縱期權合約交易價格或交易量,或者通過操縱合約標的交易價格或交易量影響期權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

在監管上,深交所將對幾類事項予以重點監控,包括涉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單個或者涉嫌關聯賬戶的異常交易行為;市場整體或者個別期權合約交易價格或者交易量明顯異常的情形等。

投資者出現重點監控事項且情節嚴重的,深交所可以採取口頭警示、書面警示、約見談話、列入重點監控賬戶、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盤中暫停當日交易、盤後限制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

期權經營機構違反相關規定的,深交所可以採取盤中暫停當日交易、盤後限制交易、暫停受理或者辦理相關業務等自律監管措施,還可處以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或者限制交易權限、取消交易權限、取消會員或者交易參與人資格等紀律處分。

解讀5:個人投資者有何條件?

期權交易實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下稱《指引》),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需滿足日均資產不低於50萬元、開戶超6個月等條件。

《指引》規定,期權經營機構應當嚴格執行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全面介紹期權產品特徵,充分揭示期權交易風險,準確評估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客戶從事期權交易。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符合7項條件,包括申請開戶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於50萬元;在證券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備融資融券業務參與資格或者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或者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並具有金融期貨交易經歷;具備期權基礎知識,通過深交所認可的相關測試;具有深交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具有相應的風險承受能力;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深交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從事期權交易的情形;深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已開立滬市衍生品合約賬戶且滿足上述第(六)項條件的個人投資者,視同符合要求。

記者注意到,這些條件與上交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基本一致。桂浩明認為,中國投資者對於股票期權類產品有一個熟悉的過程,因此現在對投資者進行一些適當性管理是很重要的。

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應當通過期權經營機構組織的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綜合評估主要針對個人投資者的基本情況、投資經歷、金融類資產狀況、期權基礎知識、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方面。

另外,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不得買賣以該上市公司股票為合約標的的期權合約。

《指引》提出,期權經營機構應當根據客戶適當性綜合評估的結果,對個人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的權限進行分級管理。滿足規定條件的投資者,可在對應級別的權限範圍內從事期權交易。個人投資者申請的交易權限級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交易權限。(顧志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