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股权激励协议书(销售部)
甲方: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虚拟股:指股权激励对象拥有公司的分红权,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不得对公司进行一切尽职调查,不得清算公司一切资产。
2.分红:指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50%。
3. 公司股份总数:200万股,用于乙方股权激励14万股。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授予乙方虚拟股按照第三章规定的方式。
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的50%;
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甲方的所持虚拟股份比例应得的分红利润。
三.激励方案
1、乙方取得虚拟股股份须达到保底销售额150万的基础上,超额销售业绩在第一名者业绩达到1-30万元(含3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3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30-60万元(含6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4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60-100万元(含10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5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100-150万元(含15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6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150-200万元(含20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7万股;
2、超额销售业绩在第二名者业绩达到1-30万元(含3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2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30-60万元(含6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2.5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60-100万元(含10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3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100-150万元(含15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3.5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150-200万元(含20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4万股;
3、超额销售业绩在第三名者业绩达到1-30万元(含3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1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30-60万元(含6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1.5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60-100万元(含10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2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100-150万元(含15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2.5万股,超额销售业绩达到150-200万元(含200万元)可奖励虚拟股3万股;
四.乙方取得虚拟股
1、公司引进新股东按增资计算,但激励对象拥有50%以下的增资权;
2、乙方拥有公司年度分红权(注:乙方只享有虚拟股份红权不享有任何其他实体股东对实体股份的权利);
3、乙方连续三年获得可转为公司实股,拥有分红权、所有权、转让权、增值权(注:乙方只享有本条约中规定的权利);
4、乙方在虚拟股转为实体股份前离职乙方所持有虚拟股份的分红权自动失效,在虚拟股转为实体股后乙方离职股权自动折半,或股权等值现金一倍资金投入公司;
5、乙方违反公司重大原则或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失20万元以上,直接损失50万元以上,股权自动生效;
6、公司报表由大股东的郑跃新、郑建新签字即可生效,其它股东不得查阅公司报表。
五.分红的取得
1.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将乙方可得分红给予乙方。
2.每年月日对上一年度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进行分红。
3.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于年月日开始,并于年月日届满;
2.合同期限的续展: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合同期限。
3、若合同期限内公司亏损或税后利润率低于8%时,虚拟股东可以的投资金额拥有股转债的权利,大股东高郑跃新对虚拟股东支付年息8%,虚拟股东的所购买的虚拟股次年仍然生效。
八.合同终止。
1.合同终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后本合同自动解除,并将公司每年留存利润的100%支付给虚拟股东,支付时间为离职后的6个月之内,分两期支付,每3个月支付50%,不含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3、合同期间如虚拟股东离开公司,视为自愿将所持股份捐让给公司,公司及大股东不作任何补偿。
4、合同期间如果虚拟股东违反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公司每年留存利润的50%支付给虚拟股东,支付时间为离职后的6个月之内,分两期支付,每3个月支付25%,不含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九.保密义务。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
十.违约。
8.1如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第 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他规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修改,本合同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以双方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3.合同文本,本合同以中文写就,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4.本合同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5、如果公司因发展需求需要进行增资,大股东郑跃新将以会议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同比例增资,如果乙方不增资,视为自动放弃增资权利,乙方虚拟股比例自动稀释。
甲 方:深圳市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乙 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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