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王安石變法入手,談談宋神宗在變法中的過失與歷史之鑑

引言

宋仁宗在位四十一年,以“歲幣”平息外患,收容流民、饑民于軍營以防內亂,雖然換來四十餘年的國泰民安,但也導致宋廷嚴重的財政赤字。宋神宗繼位後,力圖充實國庫和平息邊患,遂起用王安石主持變法,是為熙寧變法(亦稱王安石變法)。變法開展之後,宋廷財政充足一直受益到徽宗時期,可以說變法的目的達到了。但宋神宗退位後,新法被司馬光悉數廢除,因而熙寧變法歷來又被認為是一次失敗的變法。

從王安石變法入手,談談宋神宗在變法中的過失與歷史之鑑

王安石畫像

剖析變法的過程,作者難以想象,導致變法受阻的並不是保守派,而是首推變法的宋神宗。學者王志敏等曾經說過,“王安石變法之所以能取得比北宋前期變法更大的成就,離不開宋神宗堅定的支持,而王安石變法最終失敗也與宋神宗帝王權術密切相關”。本文將從熙寧變法入手,細說宋神宗在變法的過失,並希望總結出熙寧變法以失敗告終的歷史之鑑。

淺析宋神宗在熙寧變法中的過失

公元1069年,宋神宗起用王安石主持了熙寧變法。其中所涉及的金融和稅收的變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宋神宗與王安石是熙寧變法中的兩個核心人物,但由於君臣之間特殊的從屬關係,宋神宗無疑是扮演了一個較為典型的專制型的角色。對於王安石的建言獻策,宋神宗能否採納,直接關係著變法的推進及其效果。

  • 缺乏擔當的宋神宗

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宋神宗二十一歲,這時,王安石是他唯一可依靠的能夠主持變法的股肱之臣,所以,他對王安石言聽計從。王安石的“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態度,體現了其壯士斷腕、矢志不渝的變法信念。發生在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底至熙寧七年(1074年)初的旱災,在鄭俠的《流民困苦圖》中有所反映,被大臣們歸為“人事之未修”,於是,宋神宗順水推舟地將“天災之責”歸咎於王安石。王安石遂罷相以為宋神宗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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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歷史背景

宋神宗這種推卸責任的做法反映了其缺少擔當的一面。在古代,大臣不敢指責皇帝,只能是王安石替皇帝背了黑鍋。值得補充的是,王安石對於天變的看法與他人不同。他認為,即便在堯舜時,天變也時有發生,天變只與天象有關,而根源不在人事。王安石的此種唯物主義的觀點值得肯定。王安石能夠堅持己見不動搖,這是一個變法者應有的決絕態度。君臣關係和諧,王朝就有望得到大治;反之,政事就會受困。

  • 宋神宗壓抑相權

君臣之間既是隸屬關係,也是合作關係,同時也存在著權力的分配與角逐。歷代帝王最害怕的就是官僚專斷,所以保守派對王安石結黨營私、專斷獨行的詆譭就觸動了宋神宗皇權旁落的神經。他對王安石的態度由信任、警惕轉向了猜忌。同時,隨著宋神宗的成長,他的主見和專斷也成為王安石不可逾越的障礙。宋神宗第二次起用王安石後,對他的態度有了很大的變化,表現為“王安石再相,上意頗厭之,事多不從

”。

王安石既失望又無奈,他對變法道路上的艱難險阻是有心理準備的,也有應對措施,但無法改變聖意,便只能束手無策。除了稱病不朝和罷官,他再無選擇。可以說,王安石二次罷相,與宋神宗的攬權、收權有直接的關係。歷史上的變法,一項新的策略一般都有一個從反對到接受的過程,所以變法必然是以強制推行開始的,若不能堅持下去,變法不僅收效甚微,失敗也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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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與保守派爭論

  • 王安石對變法力不從心

起初,宋神宗對王安石充分授權,王安石因此能夠力排眾議,採用強硬手腕推行變法,變法具有一定的可取性。後來,宋神宗雖然還能任用王安石主持變法,但不能對其充分信任和放權,使變法中出現的問題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變法的阻力越來越大。對於王安石來說,他主動退位,由宋神宗一人推行變法,也不失為一種明智之舉。畢竟變法中容不得兩種意見,思想統一和步調一致顯得更為關鍵。

從熙寧變法來看,宋神宗的授權和放權是執行力的保障,授權人的剛愎自用和猜忌心理是授權行為的兩大忌諱。宋神宗授權後,就要對授權對象有充分的信任,不能輕易收權,否則,就會前功盡棄,甚至使授權對象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由此來看,對於熙寧變法的失敗,王安石只能承擔一部分的責任,人們對王安石的批評和苛求並不見得合理。

  • 宋神宗姑息保守派

在變法中,宋神宗一方面起用王安石,一方面又將保守派骨幹文彥博、馮京等人留在朝中,故意使之與變法派相互制衡。王安石對於宋神宗此種做法的不滿見於其文字:“天下事如煮羹,下一把火,又隨下一杓水,即羹何由有熟時也?”變法期間,宋廷中保守派與變法派的論戰持續不休,宋神宗坐山觀虎鬥的自得態度,一方面阻礙了變法的推進,另一方面也釀成了若干年後難以禁止的朋黨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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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畫像

王安石不可能察覺不到宋神宗的態度和心思,他無疑也是失望之至。一個變法的班子,不僅不能夠齊心協力、共御困難,反而還時常發生掣肘和不合拍的情況,這樣的變法,結果肯定不容樂觀。變法如果沒有強力推進是難以成功的,以商鞅變法為例,秦孝公能夠將變法完全託付於商鞅,賦予其生殺予奪大權,甚至承諾與之分天下而治。可以說,商鞅在變法中遇到的阻力不比王安石小,但因有秦孝公的支持,他才有足夠的能力扼制住反對的勢力。

  • 變法派出現內訌與分裂

商鞅若沒有遇到秦孝公,恐怕也難以完成他的事業。而王安石若能夠遇到像秦孝公那樣的明主,變法未必會失敗。宋神宗故意用保守派牽制變法派的做法,不僅增加了變法的難度,還引發了變法派內部的分裂。為了變法,王安石起用了一批新人。這些新任命的大臣中,真正的變法派少,投機者多。由於所用人員的動機不純,最終成為變法難以為繼的一個重要原因。

變法派主要是王安石新起用的大臣,他們內心渴望有所作為,但也存在急功近利、處事上不成熟、實幹中缺少經驗的一面。另外,他們的個人操守和品質也多有問題,如王安石最重要的支持者與助手呂惠卿、章惇、曾布、蔡卞、呂嘉問、李定、鄧綰等人,都在宋史奸臣冊的名單內。其結果是,變法派首先在內部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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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法失敗後心灰意冷的王安石

  • 變法派的最終瓦解

曾布和呂惠卿都是由王安石提拔的年輕官吏,是王安石的左膀右臂,二人職位不相上下,卻明爭暗鬥,其間,曾布被貶。王安石第一次罷相後,呂惠卿被推為副宰相,兩面三刀的鄧綰即倒向呂惠卿。王安石復任宰相後,與呂惠卿意見不和,二人各行其是。鄧綰又向王安石靠攏,後被貶。變法派的分裂主要來自呂惠卿案。呂惠卿在掌權期間假公濟私,發生了變法七年來最大的一樁以權謀私案。

除呂惠卿外,牽涉此案的陳昇之、韓絳、王安禮等也被貶逐。後來,呂惠卿又倒打一耙,引出了王安石之子王雱偷取宋神宗御批案。體弱多病的王雱深知為父親闖了大禍,愧疚而死。至此,變法派陣營全部瓦解潰敗,內訌與分裂瓦解了變法派的陣營,使得變法難以為繼。木桶定律認為,一個團隊的能力和水平,不是最優秀的那個人決定的,而是最差的那個人決定的。這恐怕也是王安石所未能預料到的後果。但是,變法派陣營的瓦解,與宋神宗有必然的關係。

王安石雖是變法派的核心人物,但宋神宗直接插手變法派內部的事務,不斷分解王安石的權力,甚至故意挑起變法派內部的爭端。此舉導致了王安石對於對本陣營內的人員也無力管控,甚至出現了被下屬揭發的事實,可見內部問題之嚴重。宋神宗駕崩後,保守派勢力抬頭,由於變法派力量已被嚴重削弱,再難與保守派匹敵,變法即宣告失敗。最後,宋朝還是沒能倖免於朋黨之禍,重蹈了歷史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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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變法的主要措施

  • 良法需要良吏來執行

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曾提到實行變法的三個條件:一是“徒法不能以自行”,二是“在位非其人,而恃法以為治,自古及今,未有能治者也

”,三是“吏不良則有法而莫守”。從根本上說,良法需要良吏來執行。但由於新法主要觸動了皇親國戚的利益,即便有良吏,也因職權有限,又想保住“烏紗帽”,很難嚴格執行。這是新法在執行過程中難以撼動的巨大障礙。

王安石將變法的希望完全寄託於良吏,而未能用律法等制度性的舉措對付和懲治貪官汙吏,這是策略上的一大缺陷。變法派對於保守派的干預,都要上報皇帝來處置。而宋神宗“寬厚”的性格以及出於平衡兩派勢力的考慮,扮演的是“和事佬”的角色。學者錢申就說,“宋神宗對反對、阻礙甚至破壞新法的老臣不僅不進行嚴厲申斥或處罰,還一再想著重用與維護”。這種做法導致人治往往置於法治之上,阻撓變法的人沒有恐懼,變法的道路曲折而緩慢。

  • 熙寧變法也獲得了一定的成效和認可

雖然變法過程中出現了諸多問題,但成效也比較明顯,一些王侯貴族階層也繳納了稅款,北宋王朝稅收大幅增加。當然,對於一個積貧積弱的王朝來說,動大手術,受點疼痛亦或是產生些不適是在所難免的。變法也必然是一個循序漸進、不斷適應和鞏固的過程。新法實行十幾年後,司馬光要廢除新法,卻遭到了一些百姓和部分大臣的反對。這也可看出,新法並不全是害民的,也獲得了一定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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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雕像

結語

王安石轟轟烈烈的變法雖然以失敗告終,但它給我們的一個啟示,在古代,一位大臣即使其變法失敗,甚至還曾在無意中損害過百姓的利益,但只要他是一心為民的,百姓依然會念及他善意的初衷而原諒並愛戴他,在朝堂之上,他也斷不會遭到全部的否定。黃庭堅在《跋王荊公禪簡》中就評價王安石道,“

餘嘗熟觀其風度,真視富貴如浮雲,不溺於財利酒色,一世之偉人也”。

參考文獻

脫脫,《宋史》,中華書局,1985年

王志敏、張蕾,《熙寧變法的現實借鑑》,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42-44頁

錢申,《論宋神宗謹慎、寬厚的性格及其對變法的影響》,山東工會論壇,2018年,95-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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