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文峰區這些人被通報

原標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這些人被區紀委監委通報!

1、文峰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臨時人員張永剛違規報銷費用問題

2016年、2017年,文峰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司機張永剛多次在汽車維修過程中,採取虛報等手段把平時下鄉吃飯、給村幹部辦婚事上禮、看病號費用以及汽車違章罰款等費用共計9720元充當汽車修理費用,進行虛假報賬。2019年2月25日,經文峰區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永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文峰區中華路街道大市莊村黨支部書記祁得興違規發放購物卡等問題

2013年春節前,祁得興在任中華路辦事處大市莊村村委會主任期間,違規購買24000元購物卡發給村幹部。連同其他違規違紀行為,2019年6月14日,經中華路街道黨工委研究決定,給予祁得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高新區銀杏大街街道黨工委原書記常旭文違規收取禮品、禮金、購物卡等問題

1、2013年、2014年、2015年春節前,常旭文每年收受時任村幹部李某某1000元洗浴卡,三年共計3000元洗浴卡。

2、2018年,常旭文收受某企業實際控制人韓某某一對價值5000元的金毛犬。

3、2018年春節前,常旭文在辦公室收受村幹部李某某1000元加油卡。

4、2019年春節前,常旭文提出讓村幹部李某某替其支付5000元花卉款,李某某答應並替常旭文支付了5000元花卉款。

連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10月17日,經文峰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文峰區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常旭文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2019年10月17日,經文峰區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文峰區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常旭文政務撤職(降為科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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