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荊門一幹部嚴重違反紀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東寶區紀委監委消息:經東寶區委批准,東寶區紀委監委對東寶區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區公路管理局原黨總支書記、局長張德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德美在任東寶區安監局黨組書記、局長和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區公路局黨總支書記、局長職務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安排單位工作人員套取資金,用於非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德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東寶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區監委委務會審議並報東寶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德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東寶區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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