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關於汪惠洋違紀問題的通報

「通报」关于汪惠洋违纪问题的通报

近期,鐵山區紀委嚴肅查處了區文體旅遊局原副局長汪惠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的案件。同時,對相關單位發出了紀律檢查建議書,建議其全面清理財務違規行為。

為充分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根據中央、省、市紀委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必須指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信號”的要求。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況

(一)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

2016年4月,經區委同意,時任區文體旅遊局副局長汪惠洋等4人前往觀摩2016年成都鐵人三項世界盃比賽,出差時間為4月15日至18日。4月17日,汪惠洋等4人提前結束觀摩比賽,在未請示報告或報備的情況下,前往成都武侯祠旅遊。

(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借用公款長期不歸還

2016年4月13日,時任區文體旅遊局副局長汪惠洋因公務差旅借支公款2萬元,4月18日,公務結束後,汪惠洋未按規定報銷差旅費,歸還該公款。在財務人員多次催促和調到其他單位後,仍未歸還該公款,直到紀委調查後,才於2018年4月23日全部歸還該公款。

(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財物的收發和使用未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2014年7月至8月,區文體旅遊局決定由時任副局長的汪惠洋,負責收取鐵山網球協會會員年費,實際收取了3400元。汪惠洋安排本局工作人員盛某保管該款,後直接用於因公支出,該款的收入和支出未入單位財務,進行會計核算。

汪惠洋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2009年因財務問題受到處分後再次因同樣問題違紀應當受到處分。2018年6月,經區紀委審議並報區委批准,給予汪惠洋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本案中,區紀委針對案件中發現的財務違規問題,建議區財政局組織對全區財務違規情況進行清理整頓,全面清理相關財務違規行為。

這起違紀案,是個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也是一起財務違紀違規的典型案件。全體黨員幹部要正確認識,引以為戒。

二、案例剖析

這起案件的發生,至少有三個方面的主要原因:

(一)紀律意識淡薄,心存僥倖。2012年以來,中央、省、市、區紀委時常通報類似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各級黨組織也組織黨員幹部進行了學習。汪惠洋在出差過程中,原本按照相關規定,在改變行程的時候,應該向組織報告或者報備。但是,汪惠洋雖學不信、雖學不省,以為自己出差在外,可以規避監督。這種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的行為,最終還是逃避不了紀律的懲戒。

(二)財務觀念不強,公私不分。汪惠洋在公務差旅前,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了借支手續,借支了公款,本來按照規定,應該在公務差旅結束後及時辦理報賬手續,歸還公款。但汪惠洋在公務差旅結束兩年多的時間內,仍然未按照財務報銷規定辦理報銷手續,歸還公款,在財務人員多次催促,甚至調離原單位時,未履行交接手續,把相關財務結清,嚴重地違反了財經紀律。

(三)自由主義嚴重,明知故犯。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財務的收發和使用,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汪惠洋作為分管財務的副局長,本來應該對此規定完全熟知,並嚴格執行,但在實際工作中,其置會計法的規定於不顧,自己帶頭違反,直接安排他人收取相關費用,不入單位財務賬,直接開支,使該筆資金的使用完全脫離了財務的監管,造成了不良的影響。

三、應當汲取的深刻教訓

上述問題中,暴露了部分黨員幹部紀律意識、財務意識不強,全區各級黨組織、黨員幹部要以此為鑑,警醒重視,舉一反三。

(一)要準確判斷形勢,真信真學。我們要深入學習領會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深刻領會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把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到實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必須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一個階段一個階段推進。各級黨組織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教育全體黨員真信真學,加大力度,把糾正“四風”往深裡抓、實裡做,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氛圍。

(二)要強化財務管理,嚴肅紀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工作日益重要,同時,現行的預算法、會計法,經費收支等各種法規和財政管理體制等對單位財務管理工作和財務人員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尤其是2012年中央實施八項規定以來,財務管理問題已經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全面做好財務管理工作是每個單位和財務人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全面加強財務管理工作。

(三)要自覺遵規守矩,廉潔奉公。公款姓公,一分一釐不能亂花;公權為民,一絲一毫不能私用。公與私、義與利、是與非的界限一旦模糊,最終會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作風問題都與公私問題有聯繫,都與公款、公權有關係。”黨員幹部是黨和國家政策的執行者,處理好公私關係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操守。“見小利,不能立大功;存私心,不能謀公事。”公私分明才能行穩致遠,只有始終保持對紀律和規矩的敬畏之心,堅持“有所行,有所止;有所為,有所戒”,不為私慾所動,不為私情所困,不為私利所惑,才能不至於在公與私的選擇面前昏頭,在人生道路上跌倒。

中共鐵山區紀委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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