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天楹:與華夏保險合作 探索“險資+環保”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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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与华夏保险合作 探索“险资+环保”新模式

北極星固廢網訊:2019年11月20日,中國天楹(乙方)與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甲方)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基於相互信賴的關係,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長期戰略合作的關係。主要協議內容如下:

中國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與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自願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屬於意向性協議,表達了雙方戰略合作的意向,未來具體合作事宜仍需另行商議和約定,具體合作內容和實施細節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本次簽訂的《戰略合作協議》對公司2019年度經營業績不構成重大影響。

一、協議簽署概況

2019年11月20日,中國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乙方”)與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夏保險”或“甲方”)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基於相互信賴的關係,本著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長期戰略合作的關係。

該《戰略合作協議》是雙方就擬開展的合作達成的戰略框架性協議,後期具體合作事宜需另行簽署相關協議,並履行相關的審議程序。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重組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簽署戰略合作協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人民幣153億元

法定代表人:李飛

註冊地址:天津市濱海新區中心商務區水線路2號增1號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

主營業務: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各類人身保險業務;上述業務的再保險業務;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中國保監會批准的其他業務。

與公司關聯關係:公司與華夏保險不存在關聯關係。

經查詢,華夏保險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三、協議主要內容

甲方: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國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按照“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合作思路,甲乙雙方在城市環境服務及相關領域開展保險資本與環境服務產業廣泛合作和深度融合,共同參與中國及海外環境服務產業的發展。

2、甲方發揮專業化金融市場及產品優勢,為乙方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用以滿足乙方在存量和增量項目上的投資、運營、退出階段的金融需求,合作模式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增資、共同投資、資產證券化、項目貸款、融資租賃等。

3、乙方發揮專業化環境服務優勢,與甲方共同開展依託於產業鏈的產融合作,推進城市環境服務領域的成果轉化、產業整合和項目建設。

4、甲乙雙方在傳統產融合作的基礎上,努力打通保險資金助力實體經濟的新型融資渠道,打造集城市環境服務、產業併購、股權債權投資、保險及年金業務、資產證券化、基金業務等功能於一體的深度產融結合聯盟,推動國內及海外城市環境服務產業的發展。

5、甲方根據乙方實際需求,為乙方員工提供科學合理的保險保障服務。

6、甲乙雙方致力於共同建設現代無廢城市項目和區域環境推升項目,推動我國城市固廢回收、處理產業的發展。

7、協議生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簽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四、合作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本協議的簽署,旨在通過資源互補、強強聯合,相互支持、互惠共贏,在各相關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以鞏固和擴大雙方在各自領域中的優勢,實現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符合公司長期戰略發展方向,將在未來較長時期內對公司業務發展和經營業績提升產生積極影響。

2、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會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此合同而對合作方形成依賴。

五、風險提示

本框架協議僅是雙方形成合作關係的意向性文件,後續具體合作及實施尚有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合作事項進展情況,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防範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雙方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中國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1月20日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268,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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