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徵管下,個稅如何合理合法個稅籌劃?

2019年1月1日,新個稅已落地實施:這次稅改的最大亮點是什麼?個人應該如何進行合理避稅?

這次新個稅改革的最大亮點:

1、新設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2、對工資薪金、勞務費、稿費、特許權使用費4項收入,按年計稅,按累計預扣法繳稅。

3、個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

那麼個人年收入50萬元,應該如何合理避稅?

針對這個問題:需要我們結合新個稅法的具體條文,綜合來進行個稅籌劃。附新個稅預扣率表:

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的主要方法:

1、利用發票合理避稅

  稅法規定:凡是以現金形式發放的通訊補貼、交通費補貼、誤餐補貼的,視為工資薪金所得,計入計稅基礎,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取得合法發票實報實銷的,屬於企業正常經營費用,則不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利用不同的稅目合理避稅

  此次新個稅將:工資薪金、勞務費、稿費及特許權使用費統稱為居民個人綜合所得。

同時規定了: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最新計算方法: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70%計算。

  簡單的理解就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勞務費、特許權使用費是打了八折,稿費打了六折,工資獎金無折扣。這個政策就為我們帶來了許多籌劃的空間。

3、用足專項扣除政策合理避稅

這次個稅改革法新增加了六項減扣項目: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或房貸利息、贍養老人。

扣除標準:

子女教育:每年可扣除12000元 (每名子女)

繼續教育:每年可扣除4800元

房貸利息:每年可扣除12000元

贍養老人:每年可扣除24000元(獨生子女)

大病醫療:每年最多可扣除80000元

運用好以上個稅新規和法則,依法納稅,合理避稅,做個合格的納稅人。

  需要注意:子女教育、繼續教育、房租房貸等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納稅人應有意識地蒐集好相關的支出憑據,以備單位或稅務機關檢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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