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男子因鬧離婚上山割腕自殺,2小時後被找到, 你怎麼看?

穆學國


有人為情自掛東南枝,有人為愛割腕進行時。

2019年11月18日中午,成都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接到報警,稱有人在區內龍泉山莊附近山坡輕生。

警方立即行動,可惜在目的地並未發現輕生者,更精確的位置,報警人也不清楚。

關鍵時刻,警方聯絡到了輕生者的朋友,並根據此人提供的一段視頻——由輕生者本人傳送的“自殺進行時”式自拍,以畫面中相關特徵為線索,總算有了進一步搜救線索。

在警方及社會熱心人士的幫助下,歷經2個小時左右,終於找到了輕生者,彼此該名男子正坐在山坡上,一隻手還在不停地流著血。

萬幸的是由於搜救及時,該名男子生命體徵平穩,尚沒有生命危險。

經初步瞭解,該男子之所以割腕自殺,原因是家庭矛盾鬧離婚,一時心中鬱結難解,才選擇如此激烈的自我了結方式。

許是男子命不該絕,在以割腕進行時和世界告別之際,將消息告知了朋友,由於警方處置得當,最終撿回一命。

分析本事件,有幾點小小的啟發:

一、愛情,或是婚姻,可以是一切,但真的不必然是一切,比如,生命。

二、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話雖如此,沒有生命,何來愛情?更何況,確定為之拋灑鮮血的,就真的是傳說中值得付上一切的愛情?

三、婚姻家庭中的問題,不管是哪一種,都不止一種處理方式,請首選文明而優雅的方式。

四、一旦情盡緣散,就算搭上生命,往往換來的也只會是對方更決然地離開,以生命出演,機會只有一次,確定對方因此會為你轉身?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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