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義烏市福田路105號海洋商務樓大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趙文閣先生主持,採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會議的表決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棟、王春明、李承群由於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現場會議;

2、公司在任監事5人,出席2人,監事黃萍、金筱佳、王改英由於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現場會議;

3、董事會秘書許杭出席了本次會議,其他高管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為參股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以普通決議通過,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佔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1/2 以上審議通過。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杭州)事務所

律師:胡俊傑、楊北楊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