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辦酒席真詐騙,遇到這種“熟人”要提防

大益陽客戶端訊(通訊員 徐澄宇)11月19日,多次冒充“熟人”以辦酒席名義詐騙他人錢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男,31歲,桃江縣人)被赫山警方依法執行逮捕。

10月22日9時許,會龍山派出所接到轄區某超市經營主曹女士報警,稱被一自稱李某的男子以家中辦酒席為由,賒走價值13000餘元的菸酒等物品,現李某失聯,懷疑被騙。“我多次聯繫讓他來結賬,結果他一直以各種理由推脫,現在電話都關機了,給他發信息也不回。”曹女士焦急地向民警說。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開展調查走訪,通過核實李某身份信息,發現其真實姓名為周某,曾因詐騙被判刑,且案發時段周某家中並未辦酒席,民警隨即立案偵查。11月4日,知道事情敗露的周某主動到會龍山派出所配合調查。經訊問,周某如實供述了10月2日至12日期間,編造李某身份以搬家辦酒席、為父親辦事等名義,先後三次騙取受害人店內總價13000餘元菸酒、檳榔、飲料的犯罪事實。周某交代,因經常在曹女士店內買東西,就萌生了重操舊業——以辦酒席賒賬名義詐騙錢財的念頭。“為了取得老闆的信任,我還告訴了她一個假名字,並互相加了微信。”得手後,周某將騙得的貨物低價售賣或用於個人揮霍。

目前,警方已全額追繳被騙資金,並返還給受害人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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