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懲處涉黑涉惡犯罪行為,維護社會安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社會秩序持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現決定對以下兩名(名單照片附後)重點在逃涉惡犯罪嫌疑人公開懸賞通緝。特通知如下:
凡發現下列名單中兩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藏身住所或活動情況的,請及時將相關線索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根據提供的線索抓獲犯罪嫌疑人的給予舉報人獎金二萬元。
群眾可直接向各級公安機關舉報或扭送。公安機關為舉報人嚴格保密。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在逃犯罪嫌疑人在本通告公佈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逃人員的親屬、好友要規勸在逃犯罪嫌疑人立即投案自首,放棄僥倖心理,對心存僥倖、拒不自首、鋌而走險者及窩藏、包庇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
本通知即公佈之日起執行。
聯繫人:熊警官13707046136
李警官13979470498
黎川縣公安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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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黎川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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