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老師被認定為違規補課,並被嚴肅處理。曾參加補課的學生家長想要回補課費,合適嗎?

司馬太師


某教師被認定為違規補課,並被嚴肅處理。曾參加補課的學生想要回補課費,合適嗎?

如果本來和教師感情很深,確實不合適,如果抱著一種淨化社會空氣的立場,那麼我認為合適。

問這個問題不僅是我想起了前幾年假貨橫行的時候,那些打假的職業人士——王海,司馬南等。他們會潛入各個超市,用自己所掌握的豐富的資料,鑑別出那些是假貨,掌握確鑿的證據以後,然後大量購買,再投訴商場,以此獲得鉅額的賠償,因為只要舉報假貨,證據確鑿。根據《消費者保護法》,顧客可以獲得至少三倍的補償。於是那幾年出現了很多職業的打假人,他們以此獲利,樂此不疲!


這種人出現的最直接的好處就是,人們合法經營的意識加強,假貨越來越少,人們購買越來越放心。誠信經營,已經深入人心!

在職教師補課問題已經是社會頭疼的問題,也是教育主管部門的束手無策的問題,他們所能做的或許就是一遍遍的強調強調再強調,除此之外,很難有大的動作了。這幾年出臺的文件不少,一個比一個嚴厲,但似乎收效並不是很大,該補課的依然在補,並且費用水漲船高,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面對屢禁不止的在職教師課外補課,我有一計可以獻給列位,那就是我們不妨我們像當年打假一樣,制定嚴格的規定,給予舉報人更高的報酬,讓他們足可以放手一搏,比方說,如果一旦舉報老師查實,那麼可以給予舉報人學費十倍的補償,在巨大的利益之下,必有勇夫,舉報一起就夠了孩子整個學生生涯的花銷,這種力度,我認為足可以培養一批嗅覺靈敏職業人士,只要給予他們更好地保護,那麼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去證實老師辦輔導班。

過不了多久,我相信輔導班會真正的銷聲匿跡。

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難管的事情,只要想辦法,有發生就有抑制發生的辦法,有進有退,有攻有收。只有不想管的事情,沒有解決不了的難題。

當然,我說的這個辦法“損”了點,但我認為會對輔導班影響較大。

本身當你讓孩子報輔導班的時候,明明知道是違規的,因為只要你不是閉目塞聽,只要不是文盲。都知道在職輔導是違規的。所以,不是查出來查不出來的問題,而是查出來以後,給了你要回學費的一個理由。

按照誰受益誰交錢的原則,那麼沒有收益也就不應該收錢了,將本屬於自己的錢要回來也屬於正當的行為,沒有什麼不好!

所以,我認為很合適,教師如果比較用心的話,他也會主動地退換學費。

這也是比較合規合理的行為。

但在國人看來,教師教你那麼長時間,一般對孩子都喲比較深厚的感情,現在被查出來,要收到紀律處分,家長再去要求退費,無異於雪上加霜,讓老師會倍感傷心,請相信,教師也不是什麼十惡不赦的壞人,有些教師之所以辦輔導班是因為學生的需求,也因為教師的待遇太低,還不足以維持有尊嚴地生活。

從個人感情上來說,我認為這會非常傷教師的心,可能都會成為她一輩子難以忘記的傷痕。很容易造成她對自己職業的懷疑,對人性的懷疑!



教育鋒線


老師被處理,應該的。退費只能是沒有完成的課時費。就別想全要回來了,否則我會和你分一半的。

老師是否違規,作為家長你參與了,你應該早清楚,如果老師強迫、引誘你去參加補課,這種情況下,你提出多退一點我支持你。但老師也是憑勞動掙錢,對你的孩子付出了,你孩子也有收穫,所以別做得不盡人情。

拋開引誘,強迫等原因,家長也少不了主動參與,或者強烈要求老師給自己的孩子補課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按你的說法全部退費,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等我孩子所有的課都補完了,也提高了成績,我就去舉報老師,然後退全部費用呢?我錢也沒有花掉,還賺大發了?

所以我覺得你要退費的依據不是因為老師違規補課補查,因為你早知道是違規的。那就只能退沒有完成的課時費。


這是我個人理解,想好了,退多了,見者有份。


楊鍋來了


我妻子是教師,俗話說三人行必有我師,也就是說只要三個人一比,必定有一個的才能會比較高,要是你覺得大家都一樣,你問問為什麼別人能當官而你當不了,這裡面有責任感、教學水平、為人處事等多種因素,我妻子的教學水平在學生中得到認可,每年假期都有家長主動來找,請求補課,我妻子全部拒絕,這倒不是她不想補,一是沒時間,基本上假期要回遠方的老家。二是我的收入也較好,不缺錢。她曾經有過不得不補課的經歷,全是當地領導的子女,學校的校長還來做說客,讓她幫忙補一下。

其實我妻子只能管好她任課的那一科,我們的孩子其他科目不行也還得去培訓機構補課,不然分數要被落下,我花幾百大洋讓孩子去補幾節英語課,號稱全英文教學,我去旁聽兩節課後我認為我的選擇大錯特錯,我國學生當前面臨的現狀是應試,你學一點口語一點用處都沒有,既不能為學生答疑解惑,也不能提高學生應試能力。當然也有可能是我找錯了培訓機構。

總結,你的孩子要想補課,最好的老師還是自己學校的老師,一是學生會告訴家長他想聽哪個老師的課,他自己有興趣聽。二是教師是為了應試,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三是學生會尊重老師的勞動,同校的老師至少是面熟的或相互認識的,試想一下校外補課,就是購買服務的關係,你出錢他出力,根本沒有尊師重道的意識,學生不尊重老師能學進多少東西。個人建議想補課還是找在校任教的老師,不要去外面輔導機構。

至於退不退補課費的問題,希望家長不要坑老師,只要學生願意,學生所有的知識問題的提問,不管在校內校外,老師都會給予解答,你花錢補課,不是老師決定補什麼,而是你自己決定需要補什麼?



忍者神嘟31318436


不管家長和老師,做人都要有良心,做人要厚道,不要缺德,教師教良心書,家長就算補課也是心甘情願,不要盲目跟風!我女兒中考那年化學也補課了,是孩子心甘情願的,當然最後考試滿分,我也給老師輔導費了,該給的,其他任何部門加班還給加班工資呢,週末老師沒義務教學你,當然老師也挺好,孩子有問題,隨時打電話

問,老師抽空都會解答!


心靜如水1978


在各地查處教師違規補課的案件的處理中,都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責令退還所收補課費用!

看上去好像非常合理,其實是極為不合理。因為教師補課,雖然違反了教育部有償補課的規定,理當受到處理。但是,補課的學生,並非是教師強迫,而是家長自願送來的。教師的錯誤並不在於收取了費用,而在於違反了教育法規。所以,退還補課費這樣的處理方式,是不妥的。

正因為有了這個不妥當,這個暑假裡,就發生了家長挖坑讓教師跳的事情。少數家長事先策劃後,聯合一些其他不知情的家長,請求教師補課,租房、課桌凳黑板等一應事項全部辦妥,教師只管上課,上完走人。

等到補課日期要結束時,策劃的家長開始行動,電話或者親自到教育部門舉報,而且要求必須抓個現行。毫無例外,教師一定被抓個現行,然後接下來就是處理。第一點,不要發文件,就是先退還所收的補課費。

於是,家長大功告成,費用退了回來,成功賺了老師免費補課幾十天。老師呢,倒了血黴卻還矇在鼓裡,等到知道後,就剩下後悔和感嘆人性卑劣了!

並不是所有的舉報,都是為了主張正義,有的舉報,不過是用政策的工具,達到自己卑鄙的見不得人的目的罷了,退還補課費,有時候就是助長這種歪風邪氣!

這年頭,家長髮個紅包給老師,也可以挖坑,老師一不小心收了紅包,趕忙退還,家長就是不收,然後作為證據把老師告倒。補課也是一樣,先請求甚至苦苦哀求老師補課,然後告倒,收回補課費,只贏不輸。其實,輸掉了人格和做人的基本準則!

鑑於以上出現的新情況,本人覺得退還補課費這種做法極不合理,因為學生已經接受了補課,教師勞動已經付出,雖然是違規的,但跟家長無關,違反的是教育部門的規定。所以,對於補課費,正確的處理方法應該是,按計劃補課天數中還沒有上的部分,退還。比如計劃補課30天,已經補了25天,那麼退還沒有補的5天的費用。已經補的25天的費用,上解國庫,而不是退還。

大家對於筆者的意見,覺得合理嗎?


當代師說


某老師被認定為違規補課,並被嚴肅處理,曾參加補課的學生家長想要回補課費,合適嗎?

大家對這個問題之所以有疑問,是因為此事的處理方法有悖於常理,按人們一般的認知規律,付出勞動者應該得到一定的報酬,而受益者也應該給予酬勞,這應該是天經地義的,然而,教師這一行業卻不同於其它行業,違規補課所獲得的勞動報酬不但不受法律保護,而且還要受到處分。

至於,教師違規補課,學生補習的費用能不能被要回,小徐老師可以明確告訴大家,這個費用是可以要回的,而且教育部門也支持將教師收取的有償補課費用退給家長。

一般來說,凡是有償補課,無論是課內還是課外,都叫違規補課。只要是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都是嚴格禁止的,一旦被舉報或查到,都將面臨嚴肅處理,處理辦法如下:

1、情節輕微的,比如初犯,所補學生受眾少情況下的處理辦法:

  • 責令教師退還來補習的學習補課費用;

  • 給該教師以警告或記過處理;

  • 當年師德評價不合格,取消評優樹先資格;

  • 扣發半年績效工資。

2、情節較嚴重的,比如辦班規模大,時間長的情況下的處理辦法:

  • 責令教師退還補習學生的補習費用;

  • 給予記過或降級處分,並通報批評;

  • 扣除半年績效工資;

  • 師德考核不合格;

3、情節嚴重且屢教不改的,並且受到群眾舉報並影響惡劣的

情節嚴重且屢教不改的違規補課教師,除受到以上處分外,有可能還要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開除教師隊伍,三年內不得再聘等等嚴重處分。

由以上處分辦法可見,各地為了堅決杜絕教師有償補課,處分力度都挺大,但為了給當地補課學習家長一個交待,無論情節輕微與否,絕大多數要求老師將全部補課所收費用退還給學生家長。


小徐老師所在地區,前幾年曾查處幾例違規補課行為,處理辦法第一項就是由當地教育部門和學校領導主持,將老師所補民學生的補課費退還給學生。

對於只辦了一期就被舉報的老師,處理起來毫無爭議,直接將現在補課的學生補習費退還給家長即可,但是,還有一種情況比較複雜,那就是有的老師補習班辦了多期,在最近一期中被告發查處,但以往所從事的有償補課情況並沒有人舉報,該教師也沒有交代,因此在主持退還補習學生費用時,只退還最近一期的學生補習交費。

如此一來,以往被該老師補課完成的學習的補習費用要不要退呢?

嚴格來說,雖然以往該老師的有償補課行為沒有被發現,但是家長只要向有關部門舉報,並要求該教師退還補習費用的,有關部門也一定進一步查處該老師的違規補課行為,並給予更嚴肅的處理,同時也會責令老師退還學生補習費用。

但是,多年來,小徐老師所在地被查處的老師,也有辦過多期補習班的,令人感動的是,至今沒有一個往期參加過該教師開辦的補習的學生家長為已經補習完成的違規情況要求退還補習費。

也許在大家心中,老師付出了足夠的勞動,獲得一定的報酬還是可以理解和支持的。如果既享受了老師的勞動,又將補習費要了回來,絕大多數家長都做不出來,畢竟送孩子進老師的補習班是自願的。

聽了小徐老師以上分析,可以明確一點,如果該老師違規補課被處理,退還補習學生所交補習費是處理辦法之一,特別是那些課還沒有補完,老師就被發現並處理的,退還補習費更是天經地義。

但是,如果孩子的補課已經完成,學生已經受益,在當地教育部門沒有主持讓老師退還補習費用的情況下,已補完課的學生家長要求老師退還補課費用,就有點落井下石的嫌疑,雖然有可能家長提出這樣的要求,教育部門也會滿足家長的要求,但是在自願找老師有償補課,並完成全部補課的情況下,要回補課費用,這總有點不道德。

綜上所述,對於老師被查處違規補課並受處分時,補課學生的課時並沒有完成,此時家長有權要回學習補習費,而且即使不索要,教育部門也會主持退還。對於老師被查處之前的已經完成多時的補課費用,在教育部門不知情,無人舉報的情況下,如果家長見老師此時被查處,而想著“找後帳”,白享受老師補課而不拿錢,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不近人情的,還請家長高抬貴手,給自己留一份人品,給老師留一條活路為好。


指尖教育帝國


某老師被認定為違規補課,並被嚴肅處理。曾參加補課的學生家長想要回補課費,合適嗎?

先聽一下鄉村教師身邊的故事!

前幾天遇到一個同為鄉村教師的朋友,問她暑假還補課不補,她直接搖搖頭,不補了,教訓太重了。她是一名鄉村教師,她孃家是農村的,現在縣城住。因為她的孩子還小,今年才六歲,去年五歲。

去年的暑假,她就在她孃家住,家是農村的老宅子,大院子。因為她是在老家附近的一個村小教學,學校也有幾百名學生,她們班也有三十多名學生。於是她就利用暑假的時候,在家裡開了個補習班。收費真的很低,一個月時間,雙休日不上課,只週一到週五上課,20天,一個學生收費100元,收了大概20多個學生。一天六個小時,上午三個小時,下午三個小時。因為學生都是附近幾個村的,可以中午回家去吃飯。她教的數學,因為她英語也不錯。於是就上午給孩子們補習數學,下午補習英語。學生一個月能學很多。一天6個小時,20天一共是120個小時,每個學生100元,一個小時不到一塊錢。而且就她一個人,操心很大;20多個學生,得給學生講,得輔導學生。學生都是自己借的高年級學生的課本,20天可以學二到三個單元。而且老師講得很慢,學生也能聽懂。

可是最後,也不知道是不是學生家長,給教育局打了投訴電話,然後教育局的同志給學校的校長打電話,校長給這個老師打電話,讓收學生的錢退掉,並且寫出書面檢討。就這樣,這20多名學生一個暑假免費補習,沒有花一分錢。本來一個小時也才8毛多,現在好了,一毛就不用花了。如果下次鄉村孩子想補課,那麼就請到縣城正規補習班去補課吧。估計縣城的補習班,一天的價格也要一百元以上吧。

這是我身邊真實的事。想到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學生的家長投訴的,一種是同村的村民舉報的。家長為何要投訴呢?因為規定不讓在職教師補課,你補課了,就違規了。老師做的不對,可是試想一下,這個老師也沒有強迫家長送學生來補課,你的學生補課結束了,又舉報。為啥不一開始的時候舉報?這家長真的有點聰明瞭吧!

另一種情況就是,同村的村民舉報。現在村裡的村民幹一天活才能掙一天工資,你老師過暑假已經有了工資,還給學生補課,再掙錢,真的太讓人氣憤了,不行,不能讓她多掙一份工資,讓她掙的錢得吐出來。這是典型的妒忌心在作怪,其實,這個老師也是好心,在輔導自己孩子的同時,可以幫一下同村的小孩,多少收一點點費用,就這樣,還是不可以。錯了就是錯了!

於是,我的這個朋友今年堅決不給孩子補課了。一個月兩千多,也富不了,還要擔心被舉報,太不划算了。還不如在家輔導自己的孩子呢!

所以,家長趕緊去把補課費要過來!太合適了。


一師者


首先我不是老師!你我大家都是讀過書的人,上過學的人,學過的知識點過幾天就忘記,老師講的再好再透徹,過幾個星期就會忘記,大家都清楚吧,老師在外面補課不是課上不講外面補,而是幫學生複習,鞏固,把知識串起來。我倒覺得當年上高中時要是有老師補課我也會去補補,我不是考神,學一遍複習一遍我還是會忘記。家長沒能力在學習上幫孩子,孩子要節約有限的時間,那就交給專業的人去做,這不挺好的嘛!


用戶649767129399


我認為教師給學生補課,無論老師出於好意還是有利可圖,還是學生自願或家長要求,既然老師付出精力和時間給學生補課,即便被視為違規補課,我認為家長都應該如數繳納補課費,家長想要退回補課費有點不妥。

我有個同學在縣一中任教,他的數學教的非常好,被評為省優秀名師,帶領學生參加國奧比賽,每年都能拿大獎。他在我們縣城有很高的知名度,家長都爭著搶著把孩子送到他的班級,他班裡的學生不僅學習好,都有一定家庭關係,縣裡的領導的孩子基本都在他班。他屬於順規道距的那種,凡是學校規定的事情,他從不越雷池半步,就拿補課而言,他從來不補課。曾經二十多個家長湊錢在教師節送給他一輛車,他再三推辭,最後沒辦法他自套腰包買了下來,加之校長再三勸說,他做出每週免費輔導三小時的決定,既不違背上級規定,也不薄家長和校領導的面子,去年他們班一本上線率80%,家長們為了答謝他,準備送給他一套200萬的房子,我這同學婉拒了。

他免費補課多年,家長雖然都想表示,他都拒絕了,最後家長就把補課費捐給學校,用於改善宿舍環境。

這就是老師的良苦用心,這就是家長的尊師重教,雙方良性互動,雖然我同學付出很多,但是他認為沒有綁架利益的教學才最輕鬆,最快樂。至於,那些違規補課的老師,十之八九都被利益束縛,老師違規補課,自然承擔了被處罰的風險,只要學生上課一次,家長就應給予一定勞動報酬。


清爽自然高考和考研




這個問題我以前就看到過,一直沒有去回答。因為我覺得,既然都給你孩子補課了,幹嘛還去要那個錢?老師已經夠慘了。

直到前幾天發生的一件事情,讓我改變了看法。剛好網友又把這個問題邀請我回答,我就說說我的看法吧。



先說幾天前發生的事。

某校初三,開學以來,上午一直是上課到11:20,也就是隻上四節課。孩子們非常高興。因為初二的時候,他們上午是要上五節課的。

正當孩子們高興,家長們納悶的時候。班主任在家長會上說了,這個學期,準備把初三下學期的功課學完,下學期就全力以赴複習備考。家長紛紛表示支持。然後班主任又說了,但現在上午四節課不夠用,準備“額外”增加一節課。不過,因為是“額外”的課,就需要增加費用,每個學生收800元。家長沉默了幾分鐘後,也都表示同意了。

但離開學校後,很多家長紛紛表示,初三結束後一定會去投訴,把這800元要回來。這不是錢的問題,這完全就是侮辱家長的智商。

明明初二都排五節課,到了初三居然只排四節課,另外一節變成了要收費的“額外”上課。



補課,有很多種類。但如果是上面這種,我真的非常支持家長們去投訴舉報。而且是初三結束後去,讓這些老師辛苦了還得把錢吐出來,讓他們得到教訓。

作為一名老教師,想不到這個世界上居然有這樣的事情,真是憤慨!

不能讓學生心存感激的老師都不是好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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