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禁燒功夫下在“禁燒令”之外

把禁燒功夫下在“禁燒令”之外

  近日,湖南省益陽市印發了《關於對11月份秸稈露天焚燒情況的通報》,集中通報了11月1日至10日衛星監測到的秸稈燃燒點,並對多次發生焚燒現象的南縣中魚口鎮的相關負責人實施了問責處理。幾乎同一時間,黑龍江省出臺政策,省級財政投入43億元,重點從11個方面給予政策補貼,以確保今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其中秸稈還田利用率達到55%以上。

  近年來,為提高空氣質量,每到糧食收穫之季,各地都會發出“禁燒令”,不僅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而且派出若干檢查組,對工作不力、出現焚燒點的村鎮甚至縣一級領導予以問責,並分別給予經濟上的處罰。然而,如此嚴厲的“禁燒令”,仍不能阻止農民“年年禁燒年年燒”,這就足以說明“禁燒令”存在諸多缺陷。所以,對焚燒秸稈現象,與其說處罰農民、問責幹部,倒不如像黑龍江那樣,把功夫下在“禁燒令”之外,多從政策方面給秸稈找些出路。

  一方面,要對秸稈進行綜合開發利用,使秸稈變廢為寶。現實生活中,有些生產企業曾研發過秸稈再利用技術,像人造板、食用菌、生物柴油等,但通過這些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利潤小,而且從收購、生產到銷售、應用之間還存在一些沒有打通的“關卡”,因而受到很多侷限。所以,各級政府應從長遠考慮,對從事秸稈回收再利用的企業給予創新鼓勵,並在政策、資金、稅收、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使其不斷拓寬秸稈回收利用渠道。

  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倡秸稈還田,並通過技術支持引導農民將秸稈打碎進行碳化處理,做成碳肥,以改善土壤的物理性狀,增加農產品產量。對過多的農作物秸稈,各地要合理規劃暫時的存放地點,並組織專門人員按回收企業的要求分類打包,然後以合理的價格統一組織回收,使農民獲得出售秸稈的收益。這樣,秸稈有了好的去處,農民又有了新的增收點,恐怕誰也不會、誰也捨不得去焚燒了。如此這般,“禁燒”也就成為廣大農民的自覺行動。

* 以上只是作者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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