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22年的國企原總經理被公訴,前領導及其情婦共同受賄被判刑

撰文|劉藝龍

11月16日,據最高檢消息,日前,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鹽集團”)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黃湘晴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斂財22年的國企原總經理被公訴,前領導及其情婦共同受賄被判刑

觀海解局注意到,黃湘晴斂財長達22年。

黃湘晴並不是首個在廣鹽集團落馬的高層。早在2009年底,廣東省鹽務局原局長、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沈志強就因與情婦共同受賄被判刑。

“老下屬”前一天被公訴

黃湘晴出生於1965年3月,在職大學學歷。他早年在廣東省教育廳工作,1999年2月,調任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任職,先後擔任書店經理,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支部書記兼廣東廣弘國際貿易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廣東廣弘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9年8月,黃湘晴出任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5年後,被選為廣東省商貿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7年1月,他履新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

今年4月2日,黃湘晴被查;10月14日,被雙開,他的雙開通報指出:

對抗組織審查;

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打高爾夫球;

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進行非法關聯交易;

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

在企業經營、承接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利。

此次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6年至2018年,黃湘晴利用擔任廣東教育書店經理、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便利,在發行教材教輔、經營連鎖書店、經營發貨站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觀海解局注意到,11月15日,黃湘晴被公訴的前一天,他的“老下屬”,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曾海淺被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湘晴任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董事長時,曾海淺任該公司連鎖經營籌備辦公室副主任。

中山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7年至2019年,曾海淺利用先後擔任廣東教育書店連鎖經營籌備辦公室副主任、廣東教育書店有限公司市場拓展部經理兼連鎖經營辦公室主任、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為羅某入股經營深圳市某教育書店有限公司以及為某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在教輔圖書銷售等方面提供關照和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前領導涉鹽業系統最大腐敗案

斂財22年的國企原總經理被公訴,前領導及其情婦共同受賄被判刑

1999年3月,沈志強出任廣東省物資集團黨委副書記;2003年8月,他調任省鹽業總公司總經理;2007年11月,他履新省鹽業集團董事長兼任省鹽務局局長。

2002年初,沈志強認識了按摩女白麗清。在閒聊中,沈志強漸漸有些心動,得知白麗清租住在他家附近後,便提出平時可以到她家裡去按摩,兩人互留了聯繫電話。其後,沈志強每隔一兩天就到白麗清的出租屋去按摩。

此後,兩人便一直保持著情人關係。

2006年下半年,白麗清從沈志強處得知廣鹽集團公司有紙箱招標項目後,便想從中賺點錢。她要求沈志強幫助何某的銳奇紙品有限公司中標,何某同意每供應一個紙箱給0.1元回扣。

沈志強和白麗清親自去銳奇公司考察,發現銳奇公司根本不符合招標要求。沈志強便要求招標小組關照銳奇公司,確保銳奇公司順利成為三家紙箱供應企業之一。

2006年9月至2008年間,銳奇公司向廣鹽集團下屬公司供應紙箱750多萬個。其間,沈志強還幫助何某增加了銳奇公司的供貨量及續簽合同,何某則按約定分24次支付給白麗清回扣款共計人民幣65.9萬元,而白麗清在收到回扣後都會告訴沈志強:“何某給錢了。”

2009年12月和2010年2月,沈志強和情婦白麗清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成為廣東“特定關係人”受賄被判刑的典型案例。

據《南方日報》報道,沈志強的落馬揭開廣東省鹽業集團系列腐敗案。沈志強受賄案涉及72人,其中鹽業系統內部涉案37人,涉案金額摺合人民幣1780多萬元,全案移交檢察機關處理12人,其中廳級2人,處級3人。該案為國內鹽業系統最大腐敗案。

資料 | 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 南方日報官網 廣東省紀委監委官網 廣鹽集團官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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