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内蒙古锡盟检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宣判!

判了!内蒙古锡盟检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宣判!

2019年11月13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进行宣判。

判了!内蒙古锡盟检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宣判!

判了!内蒙古锡盟检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宣判!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田忠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70万元。被告人田忠宝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已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有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处理。

被告人田忠宝表示服判,不上诉。

新闻回顾:

2019年9月3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提起公诉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忠宝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本案进行了同步庭审直播。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拉善盟分院指控,被告人田忠宝在其先后担任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府区长、区委书记、锡盟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请托人价值人民币651.3524万元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人民币12.0365万元公共财物;另有人民币3474.627217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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