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費加拘留 被執行人忙還款

限制消費加拘留 被執行人忙還款

2019年11月4日,又一名被執行人被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列入限制消費令的名單,法院對被執行人林某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林某不得乘坐高鐵、飛機、軟臥等交通工具及購買不動產等高消費行為。

據悉

林某承包了位於五指山市鄉鎮的美麗鄉村工程施工,為購買工程所需建築材料,林某找到吉某,購買石子用於工地的土建施工,並約定價格。從2018年開始,吉某給林某運送了共計價值59000元的石子材料,林某承諾於2018年6月24日歸還此款,但是林某僅僅書寫張欠條,卻不予付款。吉某遂向五指山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林某應於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吉某材料費59000元及利息。

規定期限過後,吉某多次向林某索要欠款,但林某仍以種種藉口拖欠不還,忍無可忍的吉某向五指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立即將林某的財產情況納入監控範圍。但林某一直未現身且手機始終不通,由於找不到本人,執行法官聯繫到林某的父母,告知二老務必轉告兒子,他已經被法院納入限制消費的名單,法院或將採取強制措施將其司法拘留。

限制消費加拘留 被執行人忙還款

11月6日下午三點,林某被五指山法院拘傳到執行局。原本打算一賴到底的林某看到法警拿出手銬,又得知自己將面臨十五天的司法拘留,氣焰瞬間消失殆盡。林某請求給自己一點時間,他馬上打電話給朋友,讓朋友轉賬給自己。下午五點,林某將59000元欠款全數轉入申請執行人賬戶,該案至此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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