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获群众点赞

绥阳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获群众点赞

绥阳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获群众点赞

据了解,原告刘某在绥阳县开办了一家广告店 ,经营各种广告加工。2018年7月—8月期间,刘某为蒲某的教育机构定制上岗台、户外宣传板等,完工后蒲某拖欠尾款2248元。2018年8月—2019年1月期间,刘某为邱某的项目工程单位制作了喷绘、碑雕等,制作费用共计4513元,但邱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刘某经多次催款未果,遂向我院分别起诉,希望能尽快解决纠纷。在收到刘某的诉状后,鉴于案件金额小、案情简单,立案庭将案件分流给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霍仁铁在掌握基本案情的基础下,耐心细致地给两被告方做释法析理工作,最终促使被告方当即兑现所欠款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绥阳县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全市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成立了诉调对接中心,聘请2名调解员专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 仅今年9月至10月,诉调对接中心就分流办理了63件民事纠纷,成功调解29件,当即兑现14件,申请司法确认9件。调解员本着“耐心、细致、专业、公正” 的原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做到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