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调解”模式 为“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

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2日讯(刘晓平 文/图)近日,彭山区彭溪派出所接到警情:辖区内有纠纷发生,外地人娄某到郑某汽修店询问修车事宜,被郑某某拴养的狗咬伤,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派出所民警现场协调后,先由郑某某支付500元给娄某用于及时注射狂犬疫苗。后派出所将该案移送驻所治安调解委员会。娄某注射狂犬疫苗花费了600余元,并因此务工12天,要求郑某补足狂犬疫苗费100余元和另行支付其误工费2000元。驻所调解员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分析,并开展实地走访,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郑某某除前期支付的500元狂犬疫苗费外,自愿另行向娄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1000元,并当场履行了协议约定。

“治安+调解”模式 为“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

彭山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拓展联动方式,创新调解新模式,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在全区9个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治安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去年9月将城区凤鸣、彭溪两个矛盾纠纷较多的城区所治安调解室改建为独立的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由司法所+派出所+两个专业调解员组成,专业调解员均采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即由两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务协议,购买律师事务所具有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专业人员来担任专职调解员,购买经费由区财政保障。

治安纠纷调委会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对治安纠纷依法予以调解,至改建以来,累计调处各类纠纷60余起。使轻微治安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对防止“民转刑”、“民转诉 ”案件,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