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暖氣要繳30%基本熱費 西安市民將物業告上法庭

因對去年採暖季物業公司收取的30%基本熱費有異議,近日,西安市民肖先生一紙訴狀將自家小區物業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返還這筆費用共計599.30元。11月12日,該案在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將擇期宣判。

時隔一年,肖先生為何“舊事重提”?物業公司到底有無權力收取基本熱費?昨天,記者就此分別對話當事人及西安市熱力總公司。

市民告物業 要求退還基本熱費

肖先生家住西安市灞橋區滻灞新城小區。昨天,他向記者講述這件事的始末稱,去年11月15日,他去小區物業西安誠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室,諮詢小區的各項收費事宜時,被工作人員要求繳納全額30%的暖氣費基礎熱費,共計599.30元。

“我明確告知對方,自己不需要購買該季度的暖氣但對方稱這是國家規定,必須購買,如果不買,水、電將會被影響。”肖先生說,為了不影響日常生活,自己迫於無奈,支付了這筆錢給物業。物業於今年1月14日給他出具了一張增值稅發票,貨物及應稅勞務、服務名稱為“熱力暖氣費”,備註欄內註明“暖氣費基礎熱費(全額30%收取)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肖先生認為,自己支付30%的所謂基礎熱費,在這一時間段內,並未獲得任何商品和服務。“物業公司不具備供熱經營資質,沒有資格染指暖氣費收取工作。這完全是採暖用戶與供熱公司之間的商業關係。”於是,今年10月,肖先生將誠悅物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退回此前所收的基礎熱費。

至於為何時隔一年才起訴此事,肖先生稱,那是因為他看到,今年物業公司又貼出了類似收費通知。“通知上又寫了國家規定,後果自負。而經我多方瞭解,國家並沒有規定強制要求百姓支付此費用。”

收取基本熱費 跟行業特殊性有關

事實是否如肖先生所說,這筆費用沒有相關規定支持,物業公司也沒有收取該筆費用的權力呢?隨後,記者分別聯繫了誠悅物業公司及西安市熱力總公司。

誠悅物業一工作人員稱,會將記者反映的問題彙報給領導,但截至記者發稿,並未收到其回覆。不過在該物業公司貼出的相關收費通知裡記者看到,有一張是西安東郊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供熱服務中心下發給該物業的收費通知,裡面要求該物業今年採用新的熱費結算方式。該物業發給各位業主的收費通知,第一句也提及“接西安東郊能源有限公司通知”,基本從側面證實了該物業收取供暖費,是在得到供熱公司的授權後進行的。

至於為何不用暖氣,還要繳納基本熱費,這一規定有無出處?西安市熱力總公司的一位客服人員回覆記者稱,這跟供暖行業的特殊性有關。熱具有傳導性,在供熱過程中存在用熱戶向停供戶傳遞熱能的現象,也就是說,辦理停暖的用戶,仍在耗用供熱企業生產的熱能,因此很多地區都有明文規定,停暖用戶需要繳納基本熱費。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西安,基本熱費的算法還不一樣,如果是新小區,每一戶都有各自的暖氣閥門,可以做隔熱處理,停暖用戶只需要繳納全額採暖費30%的費用即可。如果是老舊小區,供熱管道連通無法關停,即使不用暖氣,也要全額繳納供暖費用。她說,關於基本熱費的規定,西安市物價局發的〔2012〕265號文件和《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上都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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