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昂尼多娃說,婚姻的基礎是愛情,是依戀,是尊重。
在婚姻裡,如果沒有愛情的加持,沒有彼此間的互相理解,那麼這樣的婚姻早晚都會走向崩潰。張愛玲小說《半生緣》裡的顧曼楨和祝鴻才的婚姻就是如此。
顧曼璐在家裝著病得厲害,顧媽媽讓顧曼楨去看望她的姐姐。不知就裡的顧媽媽那裡知道,這是她的大女兒和女婿祝鴻才設的圈套。同樣不知是陰謀的顧曼楨,因為擔心姐姐的病,迫不及待地來到了顧曼璐家。
晚上,曼楨去休息的時候,早已躲在裡面的祝鴻才要強暴曼楨,曼楨極力反抗,祝鴻才就把曼楨打暈,然後強暴了她。
曼楨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新女性,她溫柔善良,獨立自強。曼璐在父親死後,為了養家餬口,被迫做了舞女。後來和做投機生意的買辦交易人祝鴻才結了婚。
祝鴻才被單純善良的曼楨吸引,一心想靠近曼楨。曼璐當然不願意。後來,祝鴻才發達了,經常夜不歸宿。曼璐簡單地認為是自己不會生兒子的緣故,再加上她對張豫瑾喜歡曼楨的憤恨,於是就和祝鴻才沆匪一氣,把曼楨給坑害了。
曼楨被迫在祝家住了幾個月,藉著在醫院生孩子的機會,由蔡金芳夫婦協助,逃離了魔掌。
曼楨在上海找到了一個教書的工作,一年多後,被曼璐打聽到了。一天,曼璐在僕人的幫助下,帶著孩子找到了曼楨。
曼璐聲淚俱下,說自己快不行了,害怕自己死後,孩子落到別人手裡遭罪,希望曼楨看在兒子的面上,回去和祝鴻才生活在一起。曼楨斷然拒絕了。
曼楨之前對曼璐的朋友就不感興趣,對祝鴻才更是厭惡。發生了那件事情之後,她對祝鴻才簡直就是憤恨。然而,她看到自己的兒子後,心裡多多少少還是有點觸動,但也不打算要。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她見到了姐姐的傭人阿寶。阿寶告訴她,曼璐已經死了,孩子現在落到了一個狠心女人周媽的手裡。曼楨聽了,有些心動了,想象著孩子的模樣。
這一天,她下班回來,不自覺地跟著兩個小學生來到了大安裡。她看到了祝鴻才前妻的女兒招弟和她旁邊的小男孩。一種悽慘的感覺湧起,淚水不由得奪眶而出。沒媽的孩子可憐。
可能血濃於水吧,曼楨從他們面前走過,那小男孩忽然喊了她一聲“阿姨”,曼楨回頭向他笑一笑,他竟“阿姨!阿姨!”地一連串喊下去了。曼楨的心裡有些突突的,已經放不下他了。
後來,她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她夢見孩子被裹在蘆蓆裡面,還掙扎著叫喊“阿姨!阿姨!”,好像已經死掉了。曼楨出了一身冷汗。她決定去大安裡看看那孩子。
快到大安裡的時候,她遠遠地就看見了兩個挑夫挑著一具小棺材,後面跟著女傭周媽。她眼前突然一黑,兩腿都站不住了。母子連心啊!
她極力鎮定著,毫不猶豫地走進了大安裡,按響了祝家的鈴聲。張媽出來了,認出了她。曼楨問道孩子呢,張媽說今天好些了。曼楨心裡踏實些。
她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孩子,張媽領她進去了。孩子得的是猩紅熱,是被姐姐招弟傳染的。曼楨看著孩子那難受的樣子,心裡的母性意識徹底被激活了。
她回家請來了醫術高明的親戚豫瑾,給孩子看了看,並吃了藥。張媽把前前後後的事情,一股腦地都說給了曼楨,說老爺也疼孩子,只是男人家,有許多地方想不到,暗地裡吃了不少周媽的虧。
她要走的時候,孩子問她“姊姊呢?”,她想了一會兒,悄聲說道:“姊姊睡著了,你別鬧。”
想起招弟的死,她心裡襲上一陣寒意。一種原始的恐懼使她許願似的對自己說:“只要他好了,我永生永世也不離開他了。”她似乎已經決定留下了。
這時候,祝鴻才回來了。看到曼楨,他有點吃驚,又有點尷尬。禮貌性地打聲招呼後,就分鐘述說,最後又道:“真想不到落到今天這個日子!”
周媽給他遞上一把熱毛巾,他心不在焉地擦了一把,突然又說:“我現在想想,真對不起她。”然後背過身去擤鼻涕,擦眼淚。
“想想真對不起她。那時候病的那樣,我還給她氣受,要不然她還許不會死呢。二妹,從前的事都是我不好,你不要恨你姊姊了。”
他的自怨自艾,是因為錢。曼楨生活閱歷淺,沒有認識到這一點。還以為他不是完全沒有良心。雖然還不想搭理他,卻也不願意使他過於難堪。
鴻才囁嚅著說,要她不要走,等孩子好了再回去,他到朋友家住幾天。鴻才這次說話算話,說不回來就不回來。這贏得了一點曼楨的好感,為他在曼楨那裡加了點分。
再加上曼璐曾一再地向她說,鴻才始終是敬愛她的,總認為她和別的女人不一樣,他只是一時神志不清犯下了錯,那也是太愛她的緣故。曼楨沒能抗得住,後來決定要嫁給鴻才,從前的事情就不再提了。
曼楨有些草率了,沒有完全想清楚,就嫁給了祝鴻才,這樣的婚姻一定不會幸福。
婚後,曼楨還是忘不了世鈞,一旦聽說他的一丁點消息,心裡還有漣漪。鴻才對她非常失望。得不到的時候,霧裡看花,總覺得她可望不可及。到手以後,新鮮感喪失,當然就沒有什麼稀罕了。
曼楨的冷淡,使他灰心喪氣。他回到家不斷找茬,曼楨都置之不理,甚至不屑一顧。時間一長,他在外面又有人了。曼楨知道後,沒有吵,也沒有鬧,直接說離婚,並要回了孩子的撫養權。
曼楨自己也後悔。說以前是鴻才的錯,後來是她的錯。他們兩個結婚後,誰都不幸福,誰也沒有好過。
為什麼會這樣呢?
首先,曼楨和鴻才沒有感情基礎。
曼楨為啥會和鴻才結婚,一是因為孩子可憐。孩子是她在生死關頭救回來的,她不願意孩子再受罪。二是她到祝家以後,對鴻才起了憐憫之心。
愛情不能是同情的衍生品,二人必須是心心相印才行。曼楨打心裡不喜歡鴻才,也看不起鴻才,這就為以後的悲劇埋下了伏筆。
婚姻可以湊合,但日子卻是不能湊合的。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同一屋簷下,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二人怎麼湊合得下去?
其次,曼楨和鴻才根本就不在一個起跑線上。
曼楨在曼璐的支持下上了大學‘,文化底蘊要比鴻才深厚多了。二人的社交圈子也不一樣,曼楨接觸的都是有知識有素養的人。鴻才結交的都是投機取巧,爾虞我詐的人。
冰火兩重天。二人生活在一起,共同語言不會多,甚至沒有。因此,二人交流起來就比較困難。
再次,曼楨和鴻才三觀不一樣。
鴻才一直在外面,結交的人都比較複雜,況且他從前一直風流不斷,本性如此,是不會改的。縱然他曾經真愛曼楨,像他那樣不靠譜的男人,即使真愛也是不會持久的。但是曼楨當時沒有想到。
曼楨是個受過教育的大學畢業生,知性優雅。風花雪月的東西,她看不慣。又因為她在外做事,鴻才不放心,經常和她吵架,曼楨疲倦了,她不得已辭職了,心裡卻不舒服。
不在同一個世界的人,言談舉止都不會一樣,更不會有什麼共同的追求。這樣的婚姻註定不會幸福。好在曼楨後來明白過來了,沒有再繼續下去,及時制止了自己的損失。
愛情是婚姻的必需品,不是奢侈品。任何以孩子為藉口的婚姻,都是跟自己的人生過不去,都會使自己深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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