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守護消費者的舌尖安全

1998年春節,“朔州毒酒案”爆發,震驚全國。沒有人願意把這翻過去的一頁重新翻開,舊事重提,但這一事件對中國酒業的影響不可估量。“朔州毒酒案”也成為中國酒類市場監管的重要分水嶺,此後的20多年裡,酒類監管一直都是市場監管中的重要一環,帶上了手銬的中國白酒“正跳著舞”。

监管,守护消费者的舌尖安全

在中國酒業30年的發展進程中,消費稅、市場監管體系的建立已經初見成效,溯源體制的建立極大扼制了假冒偽劣酒品的發展。同時,中國相關的稅制改革也不斷細化,從生產環節轉入流通環節,從中可以窺見中國酒業30年間的法律法規變化。

市場監管:中國白酒的瘋狂與夢想

修昔底德的一句歷史會重演,揭開了人類與歷史之間的終極奧秘。翻開中國酒業30年的歷史,1989年與2012年竟有極為相似之處。瘋狂與夢想之間,有了理性的權衡與思索,這才是“手銬”帶來的魅力。30年間的酒業市場走向與經濟政策息息相關,最早具有市場影響力的政策可以追溯到1989年。

如果說1989年是中國酒業的理性迴歸,那麼1988年就是中國白酒價格調整的開端。這一年,國務院開放13種名煙和13種名酒的銷售價格,價格體系改革是的資源向更加適應市場機制的企業傾斜,激發了中國企業生產的積極性。

1989年,五糧液逆市提價,這正是五糧液高速增長的開端,價格體系變革正是如今酒業格局形成的基礎,也是中國酒業第一次呈現出非理性的發展。1988年末,通貨膨脹開始顯現,國家也從1989年開始對宏觀經濟進行“治理整頓”,實行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同時也是改革開放後中國經濟的第一次治理整頓。中國白酒受到較大影響。

在業內人士看來,主要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部分靠銀行貸款支持擴大產能的企業遇到較大的資金壓力;二是由於通貨膨脹使得部分提價過高的產品令普通消費者難以承受,不少酒廠銷售受到影響。

宏觀政策帶來的影響使得從業者開始思考破局之道,經過深度調整後的酒行業逐漸走出低谷。

1992年,“南巡談話”推動了新一輪的發展熱潮,彼時的中國市場遍地熱土,無數淘金者在這裡成功。1995年的秦池酒業就曾寫就了一段傳奇,興衰之路至今談及都不免一陣唏噓。但這正是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為中國酒業帶來的發展契機。

1992年到2012年的20年間,中國酒業經歷了高速發展的黃金期。尤其在2003年到2012年的十年間,中國白酒價格虛高,直到國家嚴控“三公消費”開始,中國白酒經歷了斷崖式下滑,“國八條”也是至今對中國酒業造成影響最大的法律法規,也使得中國酒業深度調整至今。

2017年,茅臺、五糧液等龍頭企業通過產品改革、渠道重建等一系列舉措已經重回高速發展車道,中國酒業重新走上理性發展之路。

無論是宏觀經濟還是法律法規,都對中國酒業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國酒業兩輪調整期的到來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但歷史的發展同哲學中的螺旋理論一樣,在調整中高歌猛進。

酒類稅收:消費與稅收並重

1989年以後,時代的發展對名酒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承擔起中國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傳承中國釀造工藝,造福社會。

1994年的稅制改革,對酒類同時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白酒消費稅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增值稅稅率為17%,抵扣後實際稅負為8%左右,合計為百分之三十多(糧食白酒);1998年3月4日,財稅[1998]45號文件規定,從1998年1月1日起,對白酒的廣告宣傳費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2001年5月11日,財稅[2001]84號文件規定:對白酒在徵收從價消費稅的同時再按實際銷售量每斤(500克)徵收0.5元的定額消費稅,同時停止執行外購或委託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抵扣上一生產環節已納消費稅的政策。

监管,守护消费者的舌尖安全

2006年3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規定: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調整為20%

2009 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白酒消費稅徵收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380號)規定,對設立銷售公司的白酒生產企業,按《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目前的中國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停留在了20%從價稅率和0.5元每斤的從量稅。

近兩年關於從量稅的討論從未停止過。2019年3月的兩會上,安徽古井集團董事長梁金輝也呼籲更多白酒相關法律、法規出臺,規範中國酒類市場。

說起中國酒業的稅制話題,消費稅無疑是重要的一項,酒類稅收在所有快消類目中佔比較高。2019年3月,國家對增值稅進行改革,“將製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低到13%”,“酒、飲料和精製茶製造業”作為製造業的一個分支,受減稅降費的利好,為企業釀酒技術創新和基礎建設等投入,騰挪出相當可觀的資金。

今年下半年,國務院印發了《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提出消費稅徵收將從生產環節轉至批發零售環節。從目前白酒消費稅計算來看,仍包括20%從價稅率和0.5元每斤的從量稅,徵收方式相對簡單,改革後對中國酒業必然帶來巨大影響。

規範標準:打造適合市場環境的中國白酒

1990年前的中國白酒只有品牌沒有類別,儘管不同香型的白酒口感、工藝都存在著巨大差異,但是並沒有專門針對白酒香型的分類和標準出臺。

直到1990年1月1日,由輕工業部批准的濃香型國家標準、清香型國家標準、米香型國家標準開始實施;9月1日,由國家技術監督局批准的低度濃香型國家標準、低度清香型國家標準、白蘭地國家標準、威士忌國家標準、伏特加國家標準開始實施。截至目前,黃酒國家標準、鳳香型國家標準、葡萄酒國家標準、豉香型國家標準、醬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等各項國家標準均已出臺。

從釀造工藝來看,相關行業規範卻是在2005年5月由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發布的,《全國白酒行業純糧固態發酵白酒行業規範》、《純糧固態發酵白酒審定規則》正式開始執行,並對純糧固態發酵白酒進行審核認證並授予識別標誌。

同年9月,國家認監委、商務部發布了《食品質量認證實施規則——酒類》公告,開展酒類質量等級的認證。該等級認證分優級、一級和二級,其酒類標誌分為三種圖形,分別為“優級產品標誌”“一級產品標誌”“二級產品標誌”,與國家標準中規定的“優級”“一級”“二級”產品相對應。

中國酒類價格開放至今已經有30年的歷史,原有的標準體系已不再適合如今的酒類市場,儘管香型劃分仍在使用,但是產區化的概念也在並行,30年間,中國酒業與相關部門攜手,不斷用相關標準“限值”白酒釀造,為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中國酒業近30年的發展遠比過去幾千年歷史更加情節緊湊,國家相關政策及法規在其中起到了極大的規範作用,也讓中國酒業在理性中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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