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光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二審終審裁定維持原判被投送執行

範光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二審終審裁定維持原判被投送執行

郭寶慶同志部署押解工作

範光軍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二審終審裁定維持原判被投送執行

“1206”案件的31名罪犯

近日,安達市公安局一舉打掉的以範光軍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案件二審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31名組織集團被判刑人員已於11月12日全部投送服刑,為該案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經查明,2003年起,範光軍先後糾集盧志海、張文昌、範金洋等數名前科劣跡、無業人員,形成組織結構穩定、層級分工明確的犯罪組織。該組織分別在慶新油田作業一區和二區對油田區域中生產油井、高產油井以及安達市昌德鎮境內小區物業進行非法控制,共實施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儲存槍支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20項共570起刑事犯罪。他們長期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在當地形成重大影響和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安達市慶新油田區域內及安達市昌德鎮境內正常生產、生活經濟秩序,給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該案先後被黑龍江省公安廳和公安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為了將這起全國油田涉黑首起案件辦成鐵案,安達市公安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參戰,強化線索排查,實行專案偵辦,歷時近兩年時間,成功摧毀了這一黑社會組織犯罪集團,先後抓獲範光軍組織黑社會性質涉案成員87人,收繳涉案財產400餘萬元,核實犯罪集團揮霍非法財產2000多萬元,取得了全國油田掃黑首戰勝利。一審31名黑社會集團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25年至2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其中,主犯範光軍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被沒收全部財產,另有8人被判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範光軍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案的成功偵辦,有力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營造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力配合了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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