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2萬造謠他人淫亂,“彭博案”終審,法院判她4年


來源:濟南中院,原題:維持原判!虛假舉報幹部生活淫亂“彭博案”二審宣判。

2020年3月20日,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彭博尋釁滋事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花12萬造謠他人淫亂,“彭博案”終審,法院判她4年

2011年12月以來,被告人彭博任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簡稱潤豐合行)監事長,後潤豐合行等單位合併組建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農商銀行),彭博因職級待遇和未進入濟南農商銀行領導班子而心生不滿,多次通過信訪手段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農信社)、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針對其信訪事項分別進行了調查反饋或答覆,但彭博仍不滿意。2019年5月,為向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施加壓力,引起輿論關注,彭博主動聯繫並僱傭“網絡推手”王遠見(另案處理),二人共謀網絡炒作方案,後彭博兩次付給王遠見共計12萬元。2019年6月,彭博將道聽途說、主觀推測的不實材料,交由王遠見加工並經彭博同意後,二人通過暱稱為“副監事曉彭”的微信公眾號、“彭博”的今日頭條賬號、“副監事曉彭”的百度百家號、“濟南農商行舉報人彭博”的微博賬號在網上公開發布題為《實名舉報山東廳級幹部生活淫亂,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等文章、信息50餘篇。其中含有“濟南農商行隱瞞涉及金融詐騙案,從而造成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丁某某與宗某、王某某與魯某均有不正當兩性關係並生育子女”“彭博被違規降級、信訪舉報無回應”“省農信社資金中心存在‘小金庫’未予追責、向山東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貸款造成損失”等虛假信息。上述文章、信息被新浪、搜狐、鳳凰、騰訊、網易等10餘家網絡媒體轉載報道,引發網民大量點擊、轉發及負面評論,點擊量超過千萬次,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

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彭博為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藉故生非,夥同他人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肆意散佈,起鬨鬧事,被多家媒體轉載報道,引發網民大量點擊、評論,混淆視聽,蠱惑群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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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彭博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訴訟程序合法,依法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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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醒廣大網民朋友,信息網絡具有明顯的公共屬性和社會屬性,是現實社會的組成部分,信息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虛假信息,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都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網民應遵守法律法規底線,自覺維護網絡空間良好的輿論環境和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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