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民告官”自选管辖模式

自2015年5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行政诉讼领域推行全国首创的起诉人自主选择异地管辖模式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起诉人选择异地管辖案件已达2259件,占全部行政诉讼收案的39%。

该模式既保留起诉人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权利,又赋予起诉人向另外两家异地法院起诉的权利,相比于法定管辖和一刀切的强制交叉管辖,使起诉人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和权利获得感。据抽样调查显示,87%起诉人认为该模式提升了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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