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丨長沙100餘萬輛電動車如何安放?最新《管理規定》將出爐

調查丨長沙100餘萬輛電動車如何安放?最新《管理規定》將出爐

相關企業不斷加大共享車輛投放力度,無序競爭引發數量過剩。

紅網時刻記者 潘錦 長沙報道

有人曾把共享電動車列為中國的“新四大發明”之一,他們這樣愜意地描述“新四大發明”給日常生活帶來的便利:掃一下微信,騎著共享電動車去坐高鐵,在高鐵上順便淘寶購物。

截至目前,長沙已有100餘萬輛電動車、電動自行車,共享電動車在大街小巷也是隨處可見。在給市民出行帶來便捷的同時,這些車輛也衍生出停放無序、無證駕駛、交通違法、監管困難等問題。長沙百萬電動車如何安放?這是擺在生產者、運營商、市民、管理部門面前一道亟待解決的難題。

現狀:來勢洶湧 事故頻發

某種程度上說,從一個城市的車輛增長史就可以看出這個城市的發展軌跡。

2011年,長沙的註冊機動車保有量正式突破100萬輛,繼北京、上海、廣州、瀋陽、昆明等城市之後,長沙成為我國第22個機動車保有量突破百萬的城市。

2011年以來,長沙的機動車數量保持持續增長態勢,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共271.9萬輛,駕駛人達到322.6萬人。其中,擁有汽車駕駛證的有315.4萬人,兩輪電動車的保有量也突破百萬。

“來勢洶湧,無孔不入,無處不在。”在長沙交警支隊日前召開的電動車管理座談會上,三湘名博博主“一聲炮響”如此評價長沙共享電動車現狀。正如他的網名,一場圍繞共享電動車何去何從的“頭腦風暴”,由此炸開了鍋。

“便捷、草根、親民,是共享電動車的標籤。”“一聲炮響”說,但無序經營、隨意擺放,共享電動車可能會成為新的“城市垃圾”。由於電動車使用者安全駕駛意識淡薄,產生的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

10月27日早上6:35,一輛兩輪電動車沿長沙郭亮路西側輔道由南往北行駛,與一行人相撞,導致行人受傷。事發後,肇事司機駕車駛離現場。望城交警122中隊交通事故處理民警快速反應,排查蹲點,於11月3日成功將違法嫌疑人控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月3日,長沙交警支隊發佈事故通報稱,當天16時20分許,魯某某(男,59歲,湖南漢壽人)駕駛牌照為湘AD06**共享汽車在嶽麓區某商業廣場停車場內行駛時,與一輛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電動車上駕駛人和乘客共4人受傷。其中,電動車駕駛人楊某某(女,39歲,湖南湘陰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街上橫衝直撞,路旁隨意擺放,兩輪電動車一度被稱為“馬路小霸王”。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由於車主規範駕駛意識欠缺,再加上暫未進行牌證管理,不能有效進行車主身份識別和精準定位,導致路面交警查處違法時處罰教育手段薄弱,整治難度大,交通違法反覆性大。

隨著2019年史上最嚴“新國標”的正式實施,電動車的外觀、功能、車速等都有了更加明確的標準。但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長沙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都在使用。電動車的各經銷商也仍在繼續銷售現有超標電動車,並表明有需要可以加裝相應的電瓶進行銷售(20安、32安、35安、50安),城區電動車保有量在繼續增大。

破局:“新國標”實施 “超標”車無法上牌上路

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正式實施,明確規定了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性能參數等要求。9月1日,《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也正式實施,要求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上牌,並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

長沙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鬍海民介紹,“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備腳踏騎行功能、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新國標”實施後,新購超標車將無法上牌,也不能上路行駛。但由於設置了超標車過渡期,目前長沙路面仍有4種電動車在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電動輕便摩托車以及電動摩托車。從外觀來看,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最顯著的特徵是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其他3類都不具備;從性能上說,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可載一名12歲以下的兒童。“長沙市民如果想要新購電動自行車,要買達標車,不要再買超標車。”

根據《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對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登記上牌,設置了3年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臨時號牌的有效期統一至2023年3月1日終止。

调查丨长沙100余万辆电动车如何安放?最新《管理规定》将出炉

長沙交警部門日前召開會議,探討電動車、自行車管理。

很多市民心有疑惑,哪些電動車要上牌?上什麼牌?去哪裡上牌?

長沙交警支隊車管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4類電動車均需上牌,但牌照有區別: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有專門的電動車號牌,為綠底白字,由“長沙+七位數字”組成;超標電動自行車上的臨時號牌,為黃底黑字,組成結構同樣為“長沙+七位數字”;電動輕便摩托車需要上機動車牌照,牌照為藍底白字,由“湘A+五位數字”組成;而電動摩托車的機動車牌照為黃底黑字,號牌組成結構是“湘A+五位數字”。

其中,達標電動自行車以及過渡期間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參照非機動車管理,允許在長沙城區行駛,使用者無需駕駛證即可上路;而電動輕便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都將參照機動車管理,需要相應摩托車駕駛證、登記上牌、購買保險,並不得在長沙“禁摩”區域行駛,駕駛人還需佩戴頭盔。

長沙交警表示,一旦電動摩托車駕駛人無證駕駛、未登記機動車號牌、未購買保險或違反禁令標誌指示,將面臨機動車駕駛證扣12分,甚至拘留的處罰。

展望:建立淘汰機制進行總量控制

近年來,長沙共享電動車行業發展迅猛,監管制度正在不斷完善。由於前期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在入駐長沙時,沒有對其車輛進行投放數量限制,各企業為了提高產品市場佔有率,不斷加大對共享車輛的投放力度,無序競爭引發數量過剩。佔道停放等違法違規現象突出,影響交通秩序,存在交通安全隱患。倏然而至的“上牌”對於這些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來說,不是一件小事情。

“無論是推出共享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摩托車,都是為了給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務。”“小溜共享”相關負責人楊建表示,車輛的生產者、運營商、使用者都應該遵紀守法,多提高服務質量,少給城市添麻煩。

“我們建議成立行業協會,對共享電動車企業和其投放產品數量實施動態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摩拜”相關負責人表示,共享電動車行業需要建立一個與政府、與外界溝通對話的平臺,行業間要良性發展,而不是惡性競爭。

共享電動車行業的改革發展,也影響著外賣公司騎手們的生活。關於電動車上牌,“美團”相關負責人朱麟坦言,希望通過牌照管理,讓外賣騎手們的出行更加安全,服務更加精準及時,大家守規則,降隱患,共同推動電動車上牌政策軟著陸。

“餓了麼”相關負責人也明確表示,電動車上牌事關城市安全,希望相關政策早日出爐,明確、細化電動車的上牌流程和停放標準等。

針對市民們關於電動車上牌的諸多疑問,長沙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長沙目前有100餘萬輛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登記上牌工作時間緊迫、任務艱鉅,將盡快公佈相關《管理規定》。根據相關企業和市民需求,預計12月中旬分片、分批啟動電動自行車、電動車的上牌登記工作。“工作人員將盡量深入企業和社區街道,避免扎堆辦理。”

目前,長沙達標電動自行車號牌正處於製作的招投標階段,也在對城區的上牌點進行規劃佈置。在過渡期間,超標電動自行車需要進行臨時號牌註冊登記。為了照顧和方便原有電動自行車車主辦理註冊登記事宜,從9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長沙公安機關將統一給予6個月的辦理期限,上牌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可以上路通行。辦理期限過後,對未上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交警將採取暫扣等方式督促其上牌。過渡期結束後,所有超標電動自行車將禁止上路通行。

與此同時,長沙交警部門將加強源頭管理,對不符合“新國標”的車輛,將盡快清理出市場,並依法對違法違規的銷售企業和行為進行整治,分階段、分情形對相關車輛的交通違法進行處罰教育,確保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長沙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鬍海民表示,依據長沙市《關於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的要求,長沙交警等部門將建立共享電動車企業准入、淘汰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對企業共享電動車投放數量進行總量控制。同時,在有條件的人行道、地鐵口、社區、商圈等人員集中區域科學規劃設定共享電動自行車停車區域,為市民共享出行提供方便,推動群眾從購買電動自行車向使用共享電動自行車轉變,推動超標電動車逐步淘汰。“好的交通環境需要全社會參與,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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