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王思聰、羅永浩了,被執行人根本不是“老賴”,沒有“失信”

這是一個不平凡的十一月,接連出現互聯網大佬的“變故”——老羅和“老公”。但大家真的可能認識錯誤相關情況了。

11月3日,羅永浩被丹陽市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11月6日,王思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

誤會王思聰、羅永浩了,被執行人根本不是“老賴”,沒有“失信”

當看到上述信息的時候,大家會想到一個人和一個詞,“賈躍亭”、“老賴”。

但是在這裡科普一下,賈躍亭或老賴指的是“失信被執行人”;而老羅和思聰是“被執行人”,“失信”二字,與“老賴”完全沒關係。

根據相關法律從業者指出:

被執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費;當無法履行民事判決,法院無法執行時,就會被採取“限高”;這類情況很正常。

失信被執行人:就是被執行人明明可以換錢,但是就是不還;或有履行能力,但隱瞞財產的行為,是失信行為;也就是老賴。

誤會王思聰、羅永浩了,被執行人根本不是“老賴”,沒有“失信”

所以,老羅和思聰只是因為目前的狀況,無法履行法院判決,而不是故意失信。尤其是老羅自己都認為自己是“老賴”了,可見需要跟大家好好普及一下知識。

老羅、思聰都是工作經營中出現問題,而不是觸犯法律,失信於人。屬正常現象。

期待老羅和思聰,早日翻身。尤其是聰哥,這裡講翻身就沒必要了,家那麼大是不,只是資金週轉不過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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