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王思聪、罗永浩了,被执行人根本不是“老赖”,没有“失信”

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十一月,接连出现互联网大佬的“变故”——老罗和“老公”。但大家真的可能认识错误相关情况了。

11月3日,罗永浩被丹阳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11月6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误会王思聪、罗永浩了,被执行人根本不是“老赖”,没有“失信”

当看到上述信息的时候,大家会想到一个人和一个词,“贾跃亭”、“老赖”。

但是在这里科普一下,贾跃亭或老赖指的是“失信被执行人”;而老罗和思聪是“被执行人”,“失信”二字,与“老赖”完全没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从业者指出:

被执行人:是被限制高消费;当无法履行民事判决,法院无法执行时,就会被采取“限高”;这类情况很正常。

失信被执行人:就是被执行人明明可以换钱,但是就是不还;或有履行能力,但隐瞒财产的行为,是失信行为;也就是老赖。

误会王思聪、罗永浩了,被执行人根本不是“老赖”,没有“失信”

所以,老罗和思聪只是因为目前的状况,无法履行法院判决,而不是故意失信。尤其是老罗自己都认为自己是“老赖”了,可见需要跟大家好好普及一下知识。

老罗、思聪都是工作经营中出现问题,而不是触犯法律,失信于人。属正常现象。

期待老罗和思聪,早日翻身。尤其是聪哥,这里讲翻身就没必要了,家那么大是不,只是资金周转不过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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