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把挨著的三個停車位全買了,然後把車橫停在三個停車位上,對此你怎麼看?

未央之墨


這件事情其實已經發生10來天的時間了。事件起源是在廣西南寧的某小區,有小區居民發現有一臺寶馬轎車在地下停車場斜著擺放,佔用了三個停車位。就很"熱心"的在小區業主群裡面舉報。隨後物業趕緊調查,且車主在群裡面看到了舉報信息後,自己也做出了回應,他所停放的三個停車位都是他本人所有,事實上不僅僅是有三個車位,他在這個小區買了4套房,有6個車位。

剛開始對於車主的回應,很多人表示質疑,是不是真的?但是經過物業查實之後,車主所說的情況是屬實的。這個事情被曝光之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有人認為,車主自己花錢買的車位,想怎麼停,是自己的決定,跟他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也有人認為,即便車主買了再多的車位,也應該服從停車場的管理規定,規範好自己的車輛停放姿勢,以免引起他人不必要的誤會。也有人認為舉報的居民有點多事,人家的車位想怎麼停,關你什麼事,幹嘛要舉報呢?也有人認為,居民的舉報,也是為了讓車主規範好自己的停車位姿勢,讓其他的小區居民有車位可停,出發點總歸是好的。

客觀的說,這些人的說法都不算錯,都有自己的道理。車主想怎麼停車是你的決定沒錯,應該服從停車場的管理規定沒錯,為其他居民著想進行舉報也沒錯。但是那個說人家事逼的請站出來,如果只是舉報的事件,不是車主本人擁有,這三個停車位的話,過錯方在於車主。那麼這位居民進行舉報,是不是能夠讓物業第一時間介入此事?是不是能夠第一時間清理出兩個可以使用的停車位?

所以,我覺得這起事件中,雙方都沒有錯。一方是本著為自己或者他人權益考慮而進行的舉報,另外一方是因為自己擁有產權做的停車決定。當然這當中有一個大前提是舉報者並不清楚,車主擁有這三個車位的產權,如果在明知道的情況下進行舉報的話,那就有點強詞奪理的味道了。

這讓我想起前段時間,有位女子帶孩子出門,因為是路途比較遠,再加上又帶著兩個孩子,而且還沒買到臥鋪,就買了6張的硬座車票,讓孩子方便躺著休息。卻被旅客舉報,質疑該女子霸座。雖然說他的做法有佔用公共資源的嫌疑,但是出於花錢讓自己享受方便的做法,我是認可的。我也覺得,沒有人能挑出理來說她的不對。

如果說在途中,乘客人數太多,導致沒有地方可做,人家或許也會把位置讓出來,但是如果在位置空置的情況下,為何就不能夠享受自己多花錢買車票讓孩子有更好的休息空間。所以說這跟此次事件中,擁有三個車位產權,所以我車輛想怎麼停就怎麼停,是同樣的道理。

而且車主跟物業協商和溝通之後,人家也積極表示,以後將會按照小區停車場的管理要求,規範自己的停車動作。對於這種表態,我們應該讚賞和認可。或許能購買多套房產和多個停車位,確實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可人家卻沒有因此就肆意妄為,在為自己強調了車位合法權之後,還積極配合物業的工作。這種態度是值得表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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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漸談車


舉幾個例子:網友1:我家車位對面有 3個車位,中間的車位賣了,兩邊的車位都沒有賣。因為我們小區的車位如果都賣了,物業會把車牌號打印之後放在車位頂上有個牌子的位置放在哪裡,所以誰家的車位很明顯,我們小區是新小區所以車位不緊張。對面買車位那大叔的車是個別克商務車,每天回來停在車位上都是橫著停把3個車位都佔著。我一直都想去寫個標籤給他。想想和我一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也就沒在注意這事。總而言之素質很重要 網友2:我也有個車位,新房子一直沒有去住,回去幾次都發現被同一輛車佔車位,還不留電話,讓物業聯繫到車主,人家在電話裡和我說:你也不用,這個車位方便他停車,你什麼時候回來給他打電話,他就給你挪車。我當場拒絕,我什麼時候回家還得先和他報備,還得等他給我挪車,這車位好像是我買的吧?憑啥呀?這種人理直氣壯的太氣人了 網友3:我家有兩臺車,技術一般般,車位也比較小所以就買了三個車位,不過平時就一臺車在開,另外一臺車基本停在單位,每次回去我都會橫著停,為什麼尼,因為太他麼過分了,我回去停的遲一點車位算特麼被別人佔了,我們那個車位有很明顯的標誌上面寫著私家車位,有幾次被別人佔了,打電話過去,還和我吵一架說停怎麼了,你能把我怎麼樣,我特麼當場就把他車砸了,我能買的起幾個車位的人,我砸不起你個車嗎,所有人所有事都是素質解決的,你好我好大家好,都不好那就看誰本事大。 網友4:我家有個車位被鄰居長期佔用,準備使用後在車位上貼了告知條,鄰居把我家車位的地鎖給套上了他的鎖,叫物業給開的鎖,並告知你的鎖已被物業開了,需要賠償給我打電話,鄰居去找物業鬧,物業找到我們,拿出車位產權證他無語了 總結分析 換位思考吧,我也曾經歷過搬到新家車位沒有的情況,只能觀察好哪些車位經常空著去停,也經常被趕來趕去,碰到過一個女人就因為我過來的慢了對我劈頭蓋腦的罵~而且我已經賠不是了,關鍵是老小區有車位的一年1000,臨停的一年700,沒差別啊!後來觀察了好幾天發現一車主長期不停,問物業要了他的手機號,每年多給他500,總算解決了這個問題,後來搬走了這個車位終於是我們的了~心存感激,所以每次有人停我們車位基本是同一幢樓的鄰居親戚,喇叭按一下他們挪走就好。但是永遠忘不了那個女人在那個夜裡對我大吼大叫,每次看到她都瞪她,她也沒明白為啥我最後弄到一個那麼好的位置。


美女耶耶耶


小區業主把挨著的三個停車位全買了,然後把車橫停在三個停車位上。

看到有的人將這個事情牽扯到公共資源,牽扯到公共利益層面,這個我是不太認可。

小區停車位緊張,也不僅僅是小區,目前大多數地方都存在停車難,停車位緊張的情況。但解決這個問題的責任並不在於公民個人,沒有任何人或單位可以要求業主將其多餘的停車位無償的提供給其他人員使用。否則,停車位緊張,那住房問題更緊張,那擁有多套住房,還留著不住的人員,這個要怎麼辦?

對於公民來說,應當保護其所擁有的財產和所享有的私人權利。既然法律和政策都允許業主購買多個車位,那通過合法方式所購買的車位便是業主的私人財產。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公民享有處分自己財產的合法權益。

當然,作為業主自然還是需要遵守相應的管理規範和停車規範。橫向停車確實存在不規範行為,若小區或物業對於業主停車行為有相應的規範,那業主還是應當配合相應的工作。沒必要動輒就上升到其他層面,甚至對其他人員進行道德綁架。


葉律師


有啥可說的?你家樓上一層都買了然後打通當一戶住不行啦?有錢任性讓沒錢的我們無法想象那就別去管那些閒事!還這個譴責那個反對的!有錢買塊地蓋個30層的樓我自己住和你有啥關係?浪費國家資源?30層全賣,自己買!該交稅交稅!3線城市不限購!你說啥?人家買3個車庫一個車也不停和你也沒關係!你想佔這便宜?買10量勞斯萊斯放停車場落灰又咋地?雖然我是窮逼,但我不恨富!有錢自己賺的不犯法想怎麼花和你有啥關係?


盛小帥908


提這種問題本身你就是個腦殘!你家的面積比較大,能不能讓出來讓鄰居住進去?你孩子如果多一個,能不能拿去送給孤寡老人養老送終?什麼話嗎?難道面積住大的人就一定要分給無房住的人嗎?人家自己勞動所得自己購買的車位,只要不犯法,你真是管天管地管人家拉屎放屁。


24177477


小區業主花錢把挨著的三個車位全買了,然後把車橫放在三個停車位上。

我認為這是明顯的金錢綁架道德的做法。就好比是有錢能買一切一樣。實際上你不覺得儘管是自己花錢買了這些車位,但你沒想到這些車位是給有需要的大家準備的。如果是因為有錢就任性,就能想買多少買多少的話,那你不覺得那些有車還沒有車位的人,他們的車該怎麼辦?人家也不是沒錢買車位,將心比心看一看。

我可以說有車是一種生活富裕的象徵,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更多的方便,而不是因為自己方便就可以沒有規矩。為了愛車就把自己變得更自私化了。如果那樣你再富有,也會受到別人鄙視的。有車族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否則就會因為平時的一點小事更讓人看不起,哪個合適?哪個不合適呢?

我覺得是這樣,不要做與大眾相違背的事情。



威威wang


這種事就就好像說老子為什麼寫《道德經》,因為老子高興唄,公共資源匱乏味不能道德綁架啊


風中搖曳的瑟瑟


我認為他只要是通過正規的交易方式購買的,那他就有完全的使用支配權,是橫著、豎著、斜著放都是他的自由,只要他放車的方式沒有影響其他車位業主車輛的行、停。如果硬要指責說他三個車位只停一輛車,卻不願意讓別人的停放是沒有道德,我請你先去把路邊、街邊收費停車的事情解決了再來責難。為什麼呢?因為你是該國、省、市、縣、區、鎮公民或居民,憑什麼停車要收費或罰款,不冤嗎?好了,多說無益。


一個了老無用之人


公共資源有限不可浪費,錢是你自己的,但是公共資源是大家的,錢不是過度消費、侵佔公共資源的理由!

出售三個車位的物業公司也要承擔道義責任。不能只認錢不管道德觀念和違背公平正義的原則!

有錢能把機場、車站、公路買下來嗎?當然不能!公共資源不能由個人隨意交易!

在民法通則裡可以找到法律依據!

有錢也要守住道德底線和法律法規!


龍井茶的傳說


誰賣的就去譴責誰,既然有規則有物業歸屬權,他怎麼停車是他的個人問題。你不能說你一個人買了個三居室,空著兩個不住你就去譴責人家吧,或者你要求兩個房間對外公開誰都可以住?要講道理再去談道德,你都不講理了還跟我談什麼道德?譴責的人你的道德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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